我与这个热带雨林怪兽的男人,在一个高级俱乐部的派对上相识。那时还在杂志社上班,经常需要参加诸如此类的聚会,来联系名人做内容。那天带了摄影师过去拍照。是圣诞前夕。

他说,我看到你跪在地上替摄影师测光。你穿着一件白色印度细麻衬衣,瘦的仔裤,脏球鞋。一大把干燥浓密的黑发在后脑扎着髻,乱糟糟的,非常邋遢。发髻上斜插着一根旧银簪子。俯下头时,领口里露出一对凛冽锁骨。

工作的时候表情严肃,懂得控制和把握,工作一结束,马上回复散漫自在本性,亦开始在人多地方显得拘谨。

现场气氛热烈,主持人不断拉客人上去做游戏,客人也甘愿做被摆布的木偶。我只觉得乏味。派发完名片,做完事之后就急急要走。想独自找个小面馆吃碗热汤面,抽一根烟。

拿起外套,走到门边,这陌生男子靠近我,说,你能留一个电话给我吗。这是我的名片。他的声音很温和。穿一件白衬衣。手腕上是浪琴的军旗。看过去朴素持重,非常干净的一块表。他不像是会随便对人搭讪的男子,脸上仍有疏离。酒吧那一刻声色浮动。这喧嚣背景里我们相对伫立,竟谁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我低头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把他的名片塞进了牛仔裤的后面裤兜里。我说,对不起,我得走了。然后穿上灯心绒大衣,略带局促地对他点点头,走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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