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丰盛而浓烈地活。良生。但也许那只是我的幻觉。

莲安17岁的时候,在广州的酒吧里以唱歌谋生。有些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做怎么样的事情,但有些人不是。对莲安来说,唱,是轻易的事情。只是用来谋生。她与男友保罗一起住在地下室里,白天他出去倒卖盗版碟片,她在阴暗闷热的地下室旅馆里睡觉,晚上她去酒吧唱歌,有时候去录口水歌。一切只是为了活着。活下去。活在某些时候就是血液唯一激越的理想。即使如此贫穷。

她不觉得世间不仁,亦只因为年少无知。只是胃留下饥饿的阴影。

这种饿,她很熟悉。我的母亲临,小时候很少拥抱我,甚或从来不抚摸我。她说。因此她的皮肤过份敏感,幼时常常会突然发红发痒,或无由就患得某种皮肤疾患。5岁的时候得水痘,浑身上下长满水疱,密密涂满紫蓝色药水,被别人嫌恶的眼神所封闭。临不让她出门,把她锁在房间里,只让她晒太阳。临说,把你自己消消毒。临并不安慰她。在剧烈的阳光下,她感觉到每一寸皮肤都在炙烧,分裂。亦觉得皮肤在饿。

皮肤的饿,后来侵蚀到胃,

她吃食物,对食物有贪婪之心。吃得太多。少年时土豆白薯这样的淀粉质食物尤其能满足她,有时候半夜也会去厨房偷东西吃。无甚可吃,就一把一把地把冷饭塞进嘴巴里。

我饿。饿仿佛是某种疾病。

即使当她后来变得富有,可以出入高级餐厅只当等闲,吃食物仍是匆促慌张。吃饭速度很快,不懂得细嚼慢咽。填充似是唯一目的。食物又是唯一的抚慰。在落寞,难熬,甚或怅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先是以吃来解决。她喜欢软的热的甜腻的东西。她只是不发胖。身体始终瘦仃仃,单薄如同少女的轮廓。背上两块突出的蝴蝶骨,随时可飞坠般的艳。

她亦喜欢明亮的灯光。瓦数越大越好,刺眼如正午阳光。照在额头上,盲了般的剧烈。带来温暖。好像拥抱。被一个人轻轻需索,从始到终。舞台上的光,从来都是灼热刺眼,可以让人的眼睛几近盲。一旦盲,你就会逐渐沉落在黑暗之中。她说。从舞台回到后台的时候,她的脚步亦趔趄。根本看不清楚。她说。一团漆黑。就是一片黑。

灯光打在墙角窄小的一侧角落上。有人在叫她,莲安,莲安,准备上台了。她在酒吧布帘后面堆着啤酒箱子和杂物的小房间里,对着镜子,在脸颊上抹上深红胭脂。她20岁的时候,因为年轻从来不扑粉,只是喜欢胭脂。胭脂仿佛是情欲,有无知的亮烈。她带着自己桃花盛放的脸,穿上廉价的镶着人造珠片及粗糙尼龙蕾丝的裙子,高跟鞋走至一半,就会在地板上晃折一下。摇摇晃晃,走上窄小的酒吧舞台。音乐响起,黑暗沉落。

音乐响起,黑暗沉落。我逐渐沉没至大海。她说。深海之下,翻动的潮水,有圆柱状的明亮阳光,穿透空气和水,直直地倾泻。屏住呼吸,向那光线潜伏过去。水波包裹住她的眼睛,咕嘟咕嘟的小气泡繁盛地升腾。用力呼吸,才能试图浮出海面。她听到自己从胸腔里发出的声音。她在唱歌。

她唱歌。逡巡在水里。潮水贯注在她的胸腔,发出回声。这是她一个人的海。与酒吧里的烟草,嘈杂,喧嚣,没有任何关系。与所有在听或不听的人,亦没有关系。她坐在高脚凳上,手把住麦克风的支架,上下移动,仿佛抚摸在情人的皮肤上。她闭上眼睛,便看不到人世,只看到幻觉。看到潮水起伏,记忆深处的海。她的血液里都是激越。

我喜欢丰盛而浓烈地活,即使是幻觉。良生。她说。但幻觉太静,亦没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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