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莉萨·霍尔茨曼去第九大街购物。下午大约三点半至四点,她回到自己的公寓,开始煮咖啡。咖啡一边滴着,她一边换下烧坏的灯泡,收拾好刚买的日常用品,读起高亚牌豆子盒后面印的食谱。就在她坐窗边喝咖啡时,电话响了。

是她丈夫格伦打来的,说他要六点半左右才回家。他常常晚下班,不过他在这方面很体贴,总会告诉她什么时候回家。从她流产后这几个月以来,他比过去更殷勤。

他到家时将近七点了,七点半他们才坐下来吃晚饭。她炖了一锅扁豆,以豆盒上的食谱为依据,但做了改进,添了大蒜、新鲜的香菜,以及一大匙约卡太卡辣酱,风味大增。她把炖扁豆浇在饭上,配了沙拉。他们一边吃,一边望着太阳西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他们的公寓坐落在第十大道与五十七街东南角的交会口,是一栋新盖的大楼。马路斜对面就是吉米的阿姆斯特朗酒吧。他们住二十八楼,窗户朝向南面和西面。一眼望过去,景色很美,整个西区尽收眼底,从乔治·华盛顿桥到巴特瑞,再从那里越过哈德孙河,一直延伸到新泽西。

他们是很体面的一对。他身材高瘦,深棕色头发从前额中央仔细地往后梳,只有太阳穴边略见灰白。深色的皮肤,清晰的轮廓,只有略显松弛的下巴,使他的脸稍显柔和了点。一口好牙,一副信心十足的微笑。

他仍是一身平时上班的穿着。一套手工精细的西装,打了条纹领带。在他坐下来吃晚饭前,有没有先脱下西装上衣?他可能把上衣挂在椅背上,门把上,或者用衣架挂起来。他对他的东西一向很小心,我可以想象,他穿着衬衫坐在窗边……一件蓝细纹织布的牛津衬衫,纽扣从上到下一路扣紧……领带则从一侧甩到肩后,免得沾到着油渍。我看过他这副模样,是在一家名叫晨星的咖啡屋里。

她的身材娇小纤细,大约五英尺二英寸高。一头深色头发,短而时尚。肤色如磁,眼睛蓝得眩目。她三十二岁,但看起来年轻多了,不像她的丈夫,比他的实际年龄三十八岁要显老。

我不知道她穿了什么样的衣服。也许是一条牛仔裤,裤脚卷起,膝盖和臀部磨得有点旧了。上面一件黄色无领棉线衫,袖子直推到肘弯,露出一截手臂,脚上则是棕色皮拖鞋。

不过这都只是我的猜测,一种想象的游戏,我不知道她到底穿了什么。

大约八点半到九点之间,他说他要出去。如果他曾在稍早前脱了上衣,现在他又将再度穿上,另外还加了一件薄大衣。他告诉她,他一小时内就回来,没什么要紧事,只是有点小事要处理一下。

我想她洗了盘子,倒了杯咖啡,然后在电视机前坐下。

十点都过了,她开始担心。她告诉自己,不要这样傻里傻气,她坐到窗边,看着窗外的繁华夜景。

十点半左右,门卫打来一个电话,说有警察正上楼来。警察一出电梯,她已经等在走廊上了。这是一个身材瘦高、模样清爽的爱尔兰小伙子,身穿蓝制服。她记得她一看到他,就觉得警察应该是这个模样。

“哦,”她说,“请你告诉我,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

—直等他们进门后,他才肯开口说话。不过她已经明白了。他脸上的表情早已道出一切。

她丈夫去第八大道与西十五街的交会口,显然在那里用硬币打公用电话。可能有人想要抢劫他吧,近距离内向他射了五颗子弹,他立刻倒地身亡。

还有其他的细节,不过她什么也听不见了。格伦死了,她不需要再知道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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