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结了婚的人(下)

但总的说来,婚姻在今日是已消亡的生活方式的一种遗风,妻子的处境比以往更令人不快,因为她虽然仍负有相同的义务,却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特权和荣耀。男人今日结婚,是为了找到一个栖身之地,但他不想让自己在那里受到限制;他希望既有一个家庭,又可以随时从那里逃出;他虽然已有住处,可实际上常仍是一个流浪汉;他并不蔑视家庭幸福,但又不把它当做目的本身;重复使他厌倦,他喜欢猎奇、冒险、反抗征服,喜欢找能使他摆脱adeux[双双]孤独的伙伴与朋友。孩子们甚至比他们的父亲更想摆脱家庭的限制:生活对他们来说在别处,在前面;儿童总想猎奇。女人试图建立一个永恒的、连续的宇宙,而丈夫和孩子们则想超越她所创造的处境,因为这种处境对他们只是一种既定的环境。这就是她即使不愿意承认自己终身致力于的活动有可疑的性质,仍要强迫他们接受她的服务的原因:她从母亲和主妇变成了苛刻的继母和泼妇。

所以,女人在家里的工作并没有给她带来自主性;它对社会没有直接用途,既不能开拓未来,也不能生产产品。它只有在与越出自我的、超越自我的、在生产和活动中走向社会的生存者相联系时,才具有意义和尊严。这就是说,她的工作远没有让她获得自由,而是让她依附于丈夫和孩子们。她通过他们证明自己生存的正当性,但她在他们生活中只是一个次要的中介。虽然“服从”在法律上不再是她的义务,但这丝毫没有改变她的处境,因为这并不取决于夫妻的意愿,而是取决于婚姻群体的结构。女人不被允许做一些积极的工作,因而无法赢得做一个完整的人的资格。不论她可能受到怎样的尊重,她终归是附属的、次要的、寄生的。她身上之所以压着沉重的祸根,是因为她不能把握她生活的意义。这就是婚姻生活的成功与失败,对她比对她的丈夫更至关重要的原因。他首先是一个公民,一个生产者,其次才是一个丈夫;她则首先是一个妻子,而且往往只是一个妻子。她的工作不能帮她摆脱她的处境,相反,她的工作正是由于她的处境才获得或高或低的价值。如果她在爱,在无私地奉献,那么她就会愉快地完成她的任务;但如果她在完成这一任务时有怨恨,那她就会觉得它们是单调乏味的。在她的命运中,它们将只起次要作用,对婚姻生活的成败没有影响。因而,我们必须继续来看看在生活中,女人的处境是怎样被具体感受的——这一处境主要表现为床上“服务”和理家“服务”,而且女人只有接受她的附属身份,才能获得她的尊严地位。

少女从童年期进入青春期时,会面;临一种危机;正是另一种更严重的危机,才使她进入了成人生活。在女人身上,除了突如其来的性发动带来的紊乱外,还产生了从一种状态进入另一种状态的种种转变所引起的焦虑。尼采指出:

犹如被可怕的雷电袭击,被婚姻一下子抛进了现实和性关系,发现爱情与羞耻处于矛盾之中,由于上帝与禽兽惊人地相似,而不得不觉得狂喜、牺牲、义务、怜悯和恐惧是一回事——这使在徒劳地寻找可以与之相匹敌的事物的精神感到惶惑。

在某种意义上,令人激动的传统的新婚旅行,就是为掩饰这种惶惑而安排的:由于离开了她的日常世界若干星期,暂时中断了她的所有社会联系,年轻女人失去了她在空间、时间和现实中的地位。但她或迟或早总要恢复那种地位,她在她的新家根本不会感到那么自在。

她与姐家的联系,远比与年轻丈夫家的联系密切,所以当突然中断时,她有一种深切的被抛弃感,并对令人眩目的自由或多或少地感到痛苦。如果她已经得到了某些自由,或者,如果她仍处在家庭的支配下,因而仍可以指望得到某种保护,那么这种变化就不会那么显著。但是通常,即使她想获得自由,也会对离开她至今所熟悉和信任的一切感到不安。

只有圆满而热情的性生活,才可以重新给她造成一种宁静的内在气氛。但最初她往往不但不会感到愉快,反而感到烦恼。她的反应和月经初潮时的反应十分相像:她讨厌对她女性气质的这种揭露,一想到它将重复出现便会感到恶心。随着经期的形成,少女伤心地意识到她还不是成人。随着处女贞操的丧失和结婚,她变成了一个成人,最后一步也走完了——现在又怎样呢?有一种惊人的失望感不但在依附着处女贞操的丧失,而且也在依附着婚姻本身:

一个虽然与她的未婚夫或其他男人有过“关系”,但婚姻对她仍代表完全进入成人生活的女人,往往会有这种反应。一个人在开始一项事业时总是意气风发的,但没有什么比意识到他无法控制命运更让他垂头丧气的了。对于这种决定性的、不可改变的背景来说,自由仿佛是极其不必要的。从前,当少女尚处在她的家庭的庇护下时,她尽可能地利用她所拥有的自由去反抗和期待变化,去赢得婚姻本身。现在,她结了婚,再也没有别的前途,这就是她在人世间的全部命运。她完全清楚她即将承担的任务是什么:和她母亲所承担的任务一模一样。同样的礼仪将日复一日地被重复着。她做女孩子时一无所有,但她在梦想中期待一切。她现在总算有了自己的一点点地盘,却在苦恼地想:“永远只有这么一点点!永远就是这个丈夫,这个住处。”她无所期待,也没有任何重要的事情可盼望的了。

然而,她对她承担的新责任感到畏惧。即便她的丈夫是一个成熟而又有权威的人,她同他发生性关系这一事实也会使他威信扫地:他不可能取代父亲,更不用说取代母亲了。他不可能让她不再向往她的自由。在她新家的孤独中,受一个她多少有点陌生的男人的束缚,不再是个孩子,而是个妻子,并且注定要轮到她去做母亲,这令她不寒而栗。她永远离开了母亲的怀抱,失落在前途无望的世界,被弃于冷冰冰的现在,于是她开始觉得这纯粹无聊的骗局实在是乏味得很,令人麻木不仁。这一切苦恼,被异常透彻地描写在年轻的托尔斯泰伯爵夫人的日记中。她怀着少女的热情嫁给那位伟大的作家,却发现自己对他的过去,对他的兴趣一无所知。她在他的生活中并不是第一个女人,她无法看透他的心思,肉体关系令她感到厌恶,他时常发脾气,显得冷酷无情,她想去死,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为什么要永远离开家?她无所事事,精神空虚,一无所求,生活令她厌倦。小说家柯莱特和马塞尔·普雷沃也都描写过这种可悲的厌烦和失望。雅内之类的精神分析学家们,则谈到了有时在极端情况下所导致的神经症后果。

婚姻对男人也常常是一种危机,他在订婚期间和开始婚姻生活的最初几天,有时会发生精神紊乱,就证明了这一点。年轻男人不像他的姐妹们那样依恋家庭,他属于某个团体——

高中、大学、学徒工厂、运动队、团伙,从而使他免于孤独。他在真正开始自己的成人生活时离开了这类团体,他害怕自己变得越来越孤独,于是常用结婚来加以逃避。但是,他被把夫妻视为一个“婚姻社会”的那种普遍错觉所愚弄。除非在情欲迸发出短暂火花的那一刻,两个人无法形成一个世界,从而他们每一方都无法防御外部世界的进犯:这一点,他们在结婚的第二天就都认识到了。在这之后的不久,变得亲近温顺的妻子,并没有使她的丈夫摆脱孤立状态;她是一个负担,而不是一条出路;她没有把他从他所承担的责任的重压下解救出来,相反却加重了这些责任。性差别常意味着年龄、教育、处境方面的差别,而这些差别没有给真正的相互理解留下任何余地:这两个人很亲密,可仍很陌生。以前在他们之间就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女孩子在愚昧无知的状态下长大,她没有“过去”,而她的未婚夫却有过“生活”,于是应当由他把性的知识传授给她。这种微妙的角色给某些男性留下了愉快的印象,而别的目光比较敏锐的男性,则在不安地揣测着在他们与他们未来的配偶之间究竟有多远的距离。在《无知的年龄》一书中,埃迪丝·华顿指出了1870年的一个年轻美国人对他未婚妻所产生的疑虑:

他怀着一种新的敬畏之情,注视着这个他即将成为她的灵魂监护人的年轻人所袒露的前额,严肃的眼睛,天真快活的小嘴。作为他所归属并且所相信的社会制度的产物,这个什么都不懂却什么都期望的年轻姑娘,像个陌生人似的也在注视着他……既然他作为“正派人”,有义务向她隐瞒他的过去,而她作为该出嫁的姑娘,也有义务没有可隐瞒的过去,那么他和她又能相互了解些什么呢?……这位作为精心设计的神秘制度的中心的年轻姑娘,恰恰由于她的坦率和自信,而显得更加不可思议。她坦率,可怜的宝贝,因为她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她自信,因为她不知道有什么该防备的。她的准备不过如此,可是她要在一夜之间被投入人们所含糊地称之为的“严酷现实”中……

但同她短暂的欢娱之后,他认为这种种坦率和天真都是人工制品,又感到沮丧……这是母亲们、姑姨们。

祖母们以及早已死去的女祖宗们所阴谋炮制出来的虚假纯洁,因为她们认为这是他希望得到的,他有权得到的,以便能像压碎雪人那样把它压碎,享受一下他做主人的快感。

今天,这种隔阂并不那么深,因为少女不是非常矫揉造作的人。她知道的比较多,为生活做的准备也比较充分。但她往往仍比丈夫年轻许多。这一点以前没有得到足够的强调:实际上,成熟期不同步的问题,往往被误认为是性征的差异。在许多情况中,女人之所以是孩子,并不是因为她是女人,而是因为她实际上还很年轻。她丈夫及他朋友的沉着冷静令她感到窒息,几乎把她给压垮了。托尔斯泰的妻子索菲娅,在结婚一年以后写道:

他年老了,注意力大集中了;至于我呢,我认为自己还很年轻,总想及时行乐!我不想睡觉,只想发疯似的跳舞,但和谁跳呢?

我周围的气氛是暮气沉沉的,身边每一个人都是年老的。我强迫自己压制年轻人所特有的种种冲动,因为这些冲动在这压抑的环境中的确是太出格了。

至于丈夫,他把妻子看做“婴儿”;她不是他理想中的伙伴,他常常让她感到这一点,使她蒙受耻辱。无疑她在离开家时高兴找到一个新的引路人,但她也希望自已被当做“大人”;她希望仍做一个孩子,也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女人;一个年龄很大的丈夫,他对待她的态度根本不可能完全令她满意。

然而,即使年龄差别很小,年轻男人与年轻女人的成长有很大的差异,这也仍是实际情况。她来自女性世界,在那里她被教导说,举止要端庄,对女性价值要尊重;而他则是按男性的伦理原则受到训练的。这常常使他们的相互理解变得很困难,用不了多久就会发生冲突。

婚姻通常使妻子依附于丈夫,所以他们的相互关系问题极其尖锐地摆在女性面前。婚姻矛盾,在于它既具有性爱功能,又具有社会功能这个事实:这个矛盾反映在年轻女人心目中的丈夫形象里。他是一个具有男性威望的、注定要代替她父亲的半神,所以是保护人、供养人、老师和指导者;妻子的生存要在他的庇护下展开;他是价值的监护者、真理的创始者和夫妻伦理的维护者。但是,他也是一个她必须与之分享常是可耻的、可笑的、令人讨厌的或不安的,总之是附带的体验的男性;他邀请妻子和他纵欲狂欢,同时他又坚定地领导她走向理想。莫里亚克的《泰丽丝·德斯奎鲁》有一段说明这个问题的描写:

在巴黎的一个傍晚,伯纳德对演出感到震惊,他退出了音乐厅,很引人注目。“只要想想外国人会怎么看就够了!这真是耻辱,我们将因此受到批判。”

让泰丽莎吃惊的是,还不到一个小时,让她无休止地忍受床上新花样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个道貌岸然的人。

在导师和农牧神之间,可能有许多混合形式。有时,丈夫是父亲也是情人,性行为变成了神圣的狂欢,而心怀敬畏的妻子则以完全服从换来了最终的庇护。这种爱的激情在婚姻生活十分罕见。不过有时,妻子对丈夫怀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爱情,但她不愿意在她过于崇敬的男人的怀抱中放纵自己。如斯特克尔提到的一个女人,就属于这种情况。她和自己所崇拜的一个大艺术家结了婚,然而与他在一起时却十分性冷淡。另一方面,她同他寻欢作乐时,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共同的堕落,这对她的尊重和敬重是致命的。而且,一次性爱挫折也许会把她的丈夫永远贬为禽兽:他作为肉体会被憎恨,作为精神会被鄙视;反之,我们已经看到,轻蔑、厌恶和怨恨也会使女人注定要变得性冷淡。比较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在他们进行性体验以后,丈夫仍保持着受人尊重的优越地位,其动物性弱点是可以原谅的;例如,维克多·雨果的妻子阿黛尔似乎就属于这种情况。或者他可能只是一个无特殊威望的愉快伙伴,既被爱也被恨。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在她的名为《序曲》的小说中,描写了这种矛盾的其中一种表现:

她的确爱他;她爱他、崇拜他、尊重他到了极点。啊,他比天下所有的人都好。她非常非常地了解他。他老实厚道,实际上单纯得很,容易得到满足,也容易被伤害。

要是他不是那样地向她扑过来,那样地大喊大叫,那样地用急切爱慕的目光盯着她,该有多好啊!

对于她来说,他太强健了;她从小就讨厌冲过来的东西。有几次他很吓人——真的很吓人。当时她差一点就声嘶力竭地喊出来:“你要弄死我了!”她那时真想说一些最难听、最惨限的话……是的,是的,这是真的……她爱他,尊敬他,崇拜他,却也在限位……她从来没有像这一刻看得这么清楚。她对他的所有感情,强烈而分明,一种和另一种同样无可置疑。而这另一种,这恨,完全和其余感情一样真实。她能够把她的感情装在几个小口袋送给斯坦利。她渴望把最后一个口袋出其不意地送给他。她可以在他打开它时注视着他的眼睛。

年轻的妻子很少会这么真诚地对自己承认自己的感情。爱丈夫和感到幸福,是她对自己和社会的义务;她的家庭也是这样期望她的;或者说,如果她的父母反对她的婚事,这是表明他们犯了多大错误的一种途径。她通常以半心半意地过着自己的婚姻生活为开端;她很愿意说服自己她很爱自己的丈夫;妻子越是感不到性满足,这种激情就越是具有疯狂、占有和妒嫉的形式。为了补偿她最初即使对自己也不肯承认的失望,她永无止境地渴望着丈夫能够和她呆在一起。斯特克尔列举了许多这类病态依恋的例子;而索菲娅·托尔斯泰的日记则反映了,她徒劳地以道德的或“诗的”提高,以迫切而妒忌的要求,去补偿她对丈夫真正爱情的缺乏。

妻子通常坚持以道德、虚伪、自尊或胆怯来乔装她的爱情。她的真正敌意可能会通过这个年轻女人或多或少极力回避丈夫的统治表现出来。在蜜月及往往随之而来的紊乱以后,她努力重新获得独立,而这并不是很容易的。她的丈夫往往年纪较大,具有男性的威望,是法定的“家长”,因而具有道德的和社会的优越地位;通常他至少在智力上也是优越的。他拥有较高的文化或至少有在职业训练方面的优势;他从青少年时起就关心世界大事——这是他的事情,他懂得点法律,他在政治上不甘落后,加入政党、工会以及社会组织;作为工人和公民,他的想法关系到行动。他懂得严峻现实的考验:就是说,普通男人都具备推理技能,具备对事实和经验的感受能力,以及具备某种批判意识。

这正是许许多多年轻女人所缺乏的。即使她们读过书,听过课,以成就自娱,她们的杂乱无章的信息也形不成文化;这并不是说由于智力缺陷她们不能恰当地进行推理,宁可说是经验使她们无法进行严格推理;思想对于她们是消遣而不是工具;她们纵然聪明、敏感、真诚,也还是无法阐明自己的观点、导出结论,因为她缺乏智力技能。这就是为什么她们的丈夫能力平平却能够支配她们,甚至错的时候也能够证明自己是正确的原因。在男性手中,逻辑常是一种暴力的形式,一种狡猾的专制:如果丈夫比妻子年龄大而且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就会基于这种优势在意见相左时对妻子的意见不予理睬;他不知疲倦地向她证明他是正确的。

至于她,则变得顽固起来,拒绝从丈夫的论点看到任何东西;他不过是固执己见。于是他们之间产生了很大的误解。他不肯作出努力去补偿虽深植于她但她却不善于为其辩解的感情和反应;她不能把握在丈夫借以压倒她的迂腐逻辑的背后,究竟什么是至关重要的。她除了沉默、流泪或大发脾气,再也无计可施,终于把东西朝他扔了过去。

有时妻子会继续努力斗争,但她屡屡情愿或不情愿地放弃了,如易卜生的剧作《玩偶之家》中的娜拉,让丈夫为她想想——哪怕是一会儿也好。她对丈夫说:“事情都由着你安排。

你爱什么我也爱什么,或假装爱什么——也许我不知道是真还是假,也许有时是真,有时是假。”由于胆怯、笨拙或懒惰,妻子可能会让丈夫去拿出他们对所有一般抽象问题的共同意见。

有个女人很聪明,有教养也有独立性,然而她对丈夫却景仰了15年,认为他是优越的。她告诉我,丈夫去世以后,当她发现她不得不自己决定有关信念和行为问题时,她是何等的不安;

在一切情况下,她仍试图按他的所想作出决定。

丈夫通常乐于扮演这种良师和向导的角色。娜拉的丈夫向她保证:“只依靠我——让我来告诫你,指导你!若女人的这种孤弱未使你在我的心目中倍有吸引力,我还算什么堂堂的男子汉?……我有宽阔的双翼保护你。”他白天和同僚们苦斗,在上司面前低三下四,辛苦了一天,晚上回家时却喜欢觉得自己是个绝对的优越者,是个无可辩驳的真理的执行者。他叙说一天发生的事,解释他和对手争论时是如何的正确,他高兴发现妻子和他如出一辙,她增强了他的自信心;他对报纸和政治新闻品头评足,心甘情愿地对着她高声朗读,以至连她与文化的接触也不可能是独立的。为了增强自己的权威性,他倾向于夸大女性的无能;她则或多或少温顺地接受了依附角色。在某段时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女人,可能对丈夫不在身边真的感到遗憾,然而她们往往还是会惊讶地发现,她们有自己未曾料到的潜能;她们负起了责任,抚养着孩子,作出决定,虽然无人帮助也能够坚持下去。当丈夫回来又使她们注定无能时,她们对此感到厌倦。

婚姻促使男人成为任性的帝国主义者:支配的诱惑,是所存在的最为普遍的、最不可抗拒的一种诱惑;让孩子屈服于母亲,让妻子屈服于丈夫,就是在助长世界上的暴政。让丈夫得到赞许和敬佩、成为顾问和导师往往还是不够的;他要发号施令,他要扮演主之。他在童年及以后生活积淀下来的所有怨恨,他在别的男人(他们的存在意味着他要受到横眉冷对和伤害)中间日复一日积淀下来的所有伤害,全都由于他在家对妻子的作威作福而得到清算。

他是暴力、权力和坚定决心的化身;他声色俱厉地发号施令,他大吼大叫,他拍打桌子:这样的闹剧对妻子是家常便饭。他在维护自己权利方面是如此坚定,以至她那一方任何独立的蛛丝马迹对他都好像是一种反叛;他情愿让她未经许可就不能呼吸。

但是她也确实要反叛。即便当初她对男性威望曾有深刻的印象,她的眩惑也很快会云消雾散。孩子总有一天会发觉父亲是个偶然的人;妻子不久就会发现站在她面前的并非是主子那种伟人,而只不过是个凡人;她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受他的支配;她觉得他只不过代表一种令人不快的、不公正的义务。有时她以被虐的快活去服从:她在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她的任其摆布只不过是一种长久的无声谴责;但她也常常可能与她的主子公开对抗,反过来坚持对他实行专制。

只有天真的丈夫才会以为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让妻子服从他的意志,随心所欲地“塑造”她。巴尔扎克说:“妻子是丈夫制造的”;然而他在后面几页又恰恰说了些相反的话。在抽象的逻辑领域里,妻子确实往往屈从于男性的权威;但一碰到所真正关心的事情,她就会暗地里顽强地反对他。童年和青年时代对她要比对男人的影响深刻得多,因为她被紧紧地束缚在个人历史的范围。她常无法摆脱她早年获得的东西。丈夫可以把自己的政治观点强加于她,但绝不可能改变她的宗教信仰或迷信信念。

她尽管获得了新的见解,尽管鹦鹉学舌地嚷嚷着原则,可是对事物仍保留着自己的特殊观点。这种阻力可能会让她无法理解较她有知识的丈夫;或者相反,也可能会把她抬到迟钝男性的严肃之上,如司汤达、易卜生和肖伯纳笔下的女主人公那样。有时,她出于对丈夫的敌意(不论是因为他在性生活方面令她失望,还是相反,因为他对她专横跋扈,她想进行报复),而故意坚持与他相左的价值;她依靠母亲、父亲、兄弟以及某些她觉得“比她强的”男人的权威,依靠忏悔神父或修女的权威,来达到胜过他的目的。或者,她不正面提出反对意见,拼命故意地和他闹矛盾,攻击他,中伤他,竭力让他产生自卑情结。她如果有所恃,当然乐于让丈夫眼花缭乱,把她自己的判断、意见和命令强加于他;她会彻底掌握道德权威。

她如果无法同丈夫的智力优势竞争,就会在性方面进行报复。她或在满足她的要求以前不许丈夫来拥抱,或以表现性冷淡去凌辱他,或借反复无常的卖弄风骚把他贬到一个乞求者的位置;她通过调情、引起嫉妒、种种欺骗,努力让他作为一个男子汉蒙受羞辱。她若不敢把事情做得太绝,就会洋洋得意地把她性冷淡的秘密藏在心底;她常在日记里透露这件事,更经常在朋友面前把它给吐露出来。许多已婚女人都以相互吐露她们假装有其实并不愿意有的快感的“手段”为快;她们无情地嘲笑她们的苯伯自负而又愚钝。这种吐露往往更可能是在逢场作戏,因为在性冷淡和性冷淡意志(thewilltofrigidity)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

不管怎样,她们反正认为自己缺乏性感受,于是尽情地发泄她们的怨恨。

有些被喻为祈祷螳螂的女人,她们希望晚上和白天都能够大获全胜:她们做爱时冷淡,言谈时高傲,举止霸道。照梅布尔·道奇·卢汉的看法,D·H·劳伦斯之妻弗丽达就属于这一类型。她无法否认他的智力优势,便硬把她自己的世界观强加于他,根据这一世界观,只有性的价值才值得考虑。她声称:“他不得不从我这儿得到这一切……无人知晓这一点。真的,是我为他提供了书中的素材。”但她仍觉得需要不断地证明她对于他是何等重要,绝不能让他们的婚姻墨守成规。她总是有新的炸弹爆炸,于是他们的婚姻变成了一连串谁也不肯屈服的争吵。其他女人也可能表现出类似的支配意志,经常藐视丈夫的容貌、能力和赚钱的本事,或者只以现金收入评估他们的工作。这些策略都是用来对付身为主要的主体的男性的,其目的在于极力否认他的超越性。男人喜欢认为女人在做阉割他们之梦,但实际上她的态度是暧昧的:与其说她想废除男性,不如说她想羞辱男性。更准确地说,她希望剥夺男人的设计和未来。当丈夫或孩子生病、疲倦,沦为纯粹的肉体,仿佛只是众多东西的一个,如同坛坛罐罐一样需要照应时,她最为自鸣得意。她把沉重的、富有肉感的手放在生病的丈夫身上,是为了让他感到他只不过是个肉体而已。

女人希望男人不是一个表现主体的身体,而是一个纯粹被动的肉体。她反对生存,只肯定纯粹的生活;她反对精神,只肯定肉体;她倾向于对男性事业采取一种帕斯卡尔式的古怪态度,和他一样认为,“男人的全部悲哀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能安静地呆在他的房间里”;

她喜欢把他关在家里。一切非直接有利于家庭生活的活动都引起她的敌意;当伯纳德·帕里西致力于发明一种新珐琅,而把家具当成燃料烧掉时,他的妻子勃然大怒,至今世界上没有这种珐琅不也是挺好的吗?拉辛的妻子则想让他对花园里的红醋栗感兴趣,却不想读他写的悲剧。

这类冲突可能会变得十分严重,以至引起分裂。但通常女人希望一面“控制”她的丈夫,一面反抗他的支配。她与他斗争,以维护她的独立性,又与世界其他人斗争,以维持让她注定依附的“处境”。这种双重游戏可不是好玩的,它部分解释了许多女人借以度日的紊乱和神经质的状态。

“抓住”丈夫是一门艺术,“控制”他则属于一种职业——而且是一种需要有相当大的能力才可以胜任的职业。聪明的姐姐对乖戾的年轻妻子说:“你可要当心,和马塞尔吵架会丢掉你的职业。”赌下的东西是极其严重的:物质和精神的保障,自己的家,妻子的尊严,爱情与幸福的或多或少令人满意的替代物。妻子很快就会懂得,她的性吸引力是她最软弱的武器;

它随着彼此熟悉而消失;天哪,况且到处都有别的女人。于是她努力让自己变得妖冶动人,讨人喜欢;她常常在自豪地让自己变得性冷淡和希望用热情的肉欲去讨好丈夫并赢得他的宠爱之间痛苦不堪。她也依靠习惯力量的魔力,依靠满意的住处、他对美食的嗜好、他的父爱魔力;她努力以款待和打扮“为他增光”,她也努力用自己的劝告和忠告去影响他;她要力所能及地使自己对他的社会成就和工作是不可缺少的。

但最重要的是,整个传统把“管理”男人的艺术强加给了妻子们;一个妻子必须发现并迁就他的弱点,必须聪明地、恰如其分地运用恭维与挖苦,顺从与反抗,警觉与宽厚。这最后一种态度的结合是一件特别精细的事情。给予丈夫的自由必须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老妻子过于彬彬有礼,她就会发现丈夫在逃避她;无论他送给别的女人多少钱和激情,都是从她这里取走的;而且她还要冒着情妇有足够的力量让他同她离婚,或至少在他的生活中占据首位的风险。但若她什么风险也不许他冒,若她的看管、吵闹和苛求惹恼了他,她也很可能会让他转而同她明确闹对立。这是一个要懂得如何有意地“作出让步”的问题;如果某人的丈夫搞点“欺骗”,她应当闭上自己的眼睛;但在其他场合,她必须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已婚女人尤其要防备年轻的女人,千万不要认为她们太幸福了以至不会窃取她的“职业”。为了让自己的丈夫同令她惊恐的竞争对手分开,她应当带他出去旅行,努力转移他的注意力;若有必要,她应当以德·蓬帕杜夫人为榜样,找一个不那么危险的新对手。如果所有这一切都不能奏效,她就只好求助于大哭大闹,神经质发作,试图自杀等;但过多的争吵和责怪会驱使丈夫离家出走。所以妻子在最最需要变得富有魅力时,她要冒着使自己变得令人无法容忍的危险;如果她想赢得这场比赛,她就得设法把动人的眼泪和动人的微笑,把虚声恫吓和卖弄风情熟练地结合起来。

这的确是一门令人发愁的学问——装聋作哑,耍弄手腕,默默地恨与怕,玩弄男人的虚荣心和弱点,学会阻挠他、欺骗他。“管理”他。但女人也有一个很好的借口去为这一切辩解,那就是她必须把自己完全奉献给婚姻。她没有有报酬的职业,没有法律行为能力,没有私人关系,甚至连姓氏也未再是她的;她除了是丈夫的“一半”,一无所是。若他离她而去,她一般来说既不能自食其力也不能得到外援。要批评托尔斯泰之妻索菲娜是很容易的;但如果拒绝过虚伪的婚姻生活,她又能到哪里呢?她的命运又能怎样呢?的确,她看上去是像个可恨的泼妇;但又怎么能够要求她去爱她的暴君、为她受到的奴役祝福呢?夫妻之间若要有忠诚和友谊,其根本条件在于,双方在相互关系上都是自由的,在具体事务中是平等的。鉴于唯有男人才有经济上的独立地位,鉴于根据法律和习俗他具有属于男性的优越条件,那么,他常以暴君面目出现,而这又促使女人反叛和掩饰,都是很自然的了。

没有人想否认婚姻生活的悲剧性及不堪回首的缺陷;但婚姻的捍卫者们也从这一观点得到支持:冲突来自于个人怨恨,而不是来自于婚姻制度本身。例如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的结尾处描写了一对儿理想的夫妇:皮埃尔和娜塔莎。她本是一个风流浪漫的姑娘,但她婚后让大家都感到吃惊,她放弃了打扮、社交和一切娱乐,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了丈夫和孩子。

她变成了典型的主妇,失去了“曾让她十分迷人的生命光辉”,学会了用猜忌和苛刻的态度去对待皮埃尔。皮埃尔也抛弃了他以前的朋友,致力于事业和家庭。

这幅田园诗般的图画颇耐人寻味。托尔斯泰说,和灵与肉一样,夫与妻也是结合在一起的;但灵魂一旦离开肉体,就只剩下一具僵尸;若是皮埃尔不再爱娜塔莎,那情况又将会怎样?D·H·劳伦斯也不愿接受男性多变这个命题:唐·雷蒙将永远爱那个名叫泰丽莎的印第安姑娘,她也把自己的灵魂交给了他。然而,就连唯一的、绝对的和永恒的爱情的极为狂热的迷信者之一,诗人安德烈·布勒东,也不得不承认,至少在目前,这种爱情在其对象那里可能是被误解了:不论是失误还是多变,就女人来说,反正都是男人在遗弃她。皮埃尔是个健壮好色的人,他会为别的女人的姿色所诱惑;娜塔莎则会吃醋,于是用不了多久他们的夫妻关系就会变得令人难以忍受;他会离她而去,而这将毁掉她的生活,或者,他会对她撒谎并以怨恨的心情对她加以容忍,而这将毁掉他的生活,或者,他们会过一种调和妥协的生活,而这将使他们俩都不幸福。

也许有人会反对说,娜塔莎至少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但是孩子只有纳入包括他们父亲在内的平衡参照系当中才可以成为快乐的源泉;而对于受到冷落、心怀醋意的妻子来说,孩子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托尔斯泰非常欣赏娜塔莎对皮埃尔的盲目的信仰;但另一位男人,劳伦斯,尽管也要求女人有这种盲目的信仰,却既嘲笑了娜塔莎也嘲笑了皮埃尔;在别的男人看来,男人只可能成为泥捏的偶像而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神;一个人在崇拜他时可能丢了命,而不是被救了命;这个人怎么会晓得?男性的主张是自相矛盾的:权威不再起作用。女人必须加以识别和批判,不应当只当驯服的应声虫。况且,把不是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的原则和价值强加于她,这也是对她人格的贬低。对按照丈夫的思考方式可以同意的东西,她应当在完全经过自己的独立判断后表示同意;任何她觉得与己无关的东西,不应当强求她赞成或反对;她也不应当从别人那里窃取自己生存的理由。

对皮埃尔-娜塔莎这个神话的最无可逃脱的判决,是托尔斯泰夫妇——列夫和索菲姐作出的,而他们又是这一神话的原型。索菲娅对她的丈夫深恶痛绝,认为他“乏味到了极点”;他和邻里所有的农妇一起欺骗她,她嫉妒和厌烦得要命;她神经质地忍受了多次怀孕,孩子既不能填补她空虚的心灵,也不能充实她空虚的生活;家庭对她是荒芜的沙漠,对她的丈夫则是人间地狱。而这一切以索菲娅这个疯疯颠颠的老太婆,深更半夜脱得半光,睡在潮湿的森林里而告终,以列夫这个饱经风霜的老头子离家出走,终于承认他们不能“白头偕老”而告终。

托尔斯泰的情况当然属于例外;有许多婚姻是“美满的”——就是说,夫妻之间达成了一种谅解。他们生活在一起时彼此没有过多折磨,相互之间没有过分的不诚实。但他们也有一个几乎无法逃避的祸根:无聊和厌倦。不论是丈夫能够让妻子变成他的应声虫,还是双方都固守于他们个人的天地,数月或数年以后他们都会变得彼此无话可说。夫妻是这样一个共同体,它的成员失去了独立性却不能够摆脱孤独;他们是一种静态的结合,是“同一个人”,而不是在维持一种动态的、充满活力的关系。这就是他们不论是在思想领域还是在性爱方面都不能相互给予和交流的原因。无数个傍晚居然要在含糊其辞的廖廖数语中,在木呆呆的沉默寡言中,在对着报纸打哈欠中,在等待上床睡觉中度过!

有人说,这种沉默恰好证明他们的关系亲密无间,以至无须用语言来表达;当然没有人会否认婚姻生活能产生一种亲密关系,在所有的家庭关系中也无疑存在着这种亲密,可是这些家庭关系也都隐藏着憎恶、嫉妒和怨恨。这种亲密和人的真正友谊有着重大差别。

婚爱的辩护士们非常愿意赞同婚爱不等于恋爱,正因为如此,婚爱才有一种神奇的特性。

近几年来,中产阶级发明了一种史诗般的表现风格,根据这种风格,日常生活有着冒险的、忠诚的色彩,有着崇高的激情色彩;于是无聊变成了智慧,家庭仇恨则表现了最深挚的爱。

然而事实上,当两个人一方面彼此憎恶,另一方面又必须相依为命时,这种关系并不是人类一切关系中最真诚、最动人的,宁可说是最可怜的。

相反,理想的婚姻应当是完全自立的人只根据互爱的自由意旨建立起来的彼此结合。在托尔斯泰看来,皮埃尔和娜塔莎的结合,如能成为某种“不可名状的但又和他自己的灵与肉的结合一样固牢有力的结合”,那才是令人羡慕的。如果我们接受这种二元性假说,肉体对于灵魂就是纯属偶然的某种东西;于是处在婚姻结合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像偶然发生的毫无意义的事物那样,必然给对方带来一种百无聊赖的乏味感觉;性伙伴必然会被当做一种无可选择的非理性存在,甚至被当做无可避免的物质条件来加以接受,来加以爱。“接受”和“爱”这两个词在我们所考察的观点中被蓄意混淆了,因此使人大惑不解:为什么一个人所接受的并不是他所爱的?一个人可以接受,可以承受,或不得不忍受一个人的身体,一个人的过去和现状;但爱却是一种外向的活动,一种指向另一个人、指向与自己相分离并明显有别于自己的存在、指向可以见到的终点——未来的冲动;对负担和专制的接受并不含有爱,只含有嫌恶。

人的关系只有在直接体验的意义上才具有价值;例如,孩子同父母的关系只有被他们意识到才具有价值;毫不奇怪,婚姻关系很容易因直接体验情绪激动而恶化,夫妻在这一过程中将会失去他们的感情自由。被称之为婚爱的这种爱与怨恨、憎恶、压抑、顺从、麻木以及虚伪的混合物,恐怕只有经过掩饰和粉饰才会受到尊重。但下述结论不论对于一般之爱还是对于肉体之爱都是正确的:它要真诚可信必须首先是自由的。

然而自由并不意味着朝秦暮楚:柔情是一种超前的缠绵情感;但对于已开始的关系,是继续维持下去,还是相反,加以断绝,则要由个人单独作出决定;情感在不受外界强制时,在被毫无顾忌的真诚加以体验时是自由的。另一方面,“婚爱”强制将会导致各种压抑和谎言。

首先它会妨碍夫妻真正的相互了解。日常的亲密关系不会导致理解或同情。丈夫对妻子的过分尊重,会使他不注意她的心理生活现象:若是承认她心中有一种潜在的自主性,其结果可能是令人心烦的、危险的;她在婚床上真的感到快活吗?她真的爱她的丈夫吗?她真的愿意服从他吗?他宁可不去问;对他来说,这些问题简直是令人震惊的。

因为他娶的是一个“好女人”;就其本性来说,她是贤慧的。专一的、忠实的、纯洁的、快乐的,而且没有非分之想。一个久病的男人,在感谢了亲戚朋友和护土的关照之后,会对6个月来一直未离开他身边的年轻妻子说:“你,我就不必感谢了,你不过是尽到了你的义务。”

丈夫并不认为自己妻子的优良品质是特别值得赞美的;这些品质为社会所保障,为婚姻制度所包容;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妻子不是一个来自传统虔诚文学的角色,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觉得她忠实地接受严格的管理是理所当然的,末考虑到她会面临需要加以克服的诱惑,面对着这些诱惑她也可能会屈服,在任何情况下她的忍耐、贞洁、礼貌都不是轻而易举的;

对她的梦想、幻想、怀念,对她的日常情绪变化的趋向,他尤其一无所知。他也许会含情脉脉地想起她或谈起她,可是他不会把她看做一个自由的人。所以,一个单纯而忠诚的男人,当突然明白自己的妻子并不爱他而且要离他而去时,他常会被描绘成因女性的背信弃义而产生了幻灭感。例如,伯恩斯坦剧作中的丈夫们,在发觉自己的妻子鼠偷狗窃。邪恶淫荡时,就大为愤慨;他们以男子汉的勇气承受了这种打击,但作者没有让他们显得慷慨与强大;相反,却让我们觉得他们是一群没有真情善意的十足傻瓜。男人也许会指责女人虚情假意,但他们如果竟然如此经常地受骗,也未免太自傲自信了。

女人注定是不道德的,因为她要是有道德就意味着她必须成为一个可以体现超人品质的人,成为箴言中的“贤妻”、“良母”、“正派女人”,等等。若是让她未经许可就去思考、梦想、睡觉、渴望和呼吸,她就会背叛男性的理想。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妻子只有在丈夫不在时才会感到情不自禁和“轻松自如”的原因。另一方面,妻子也并不了解她的丈夫;她由于自己在周而复始的次要环境中观察他,便以为自己看到了他的真面目;但男人首先是他在世界上、在别的男人当中所扮演的角色。不理解他对超越的追求,就是抹煞了他的本性。如一个女人所说:“如果一个人和诗人结了婚,那么她身为妻子所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他忘了拉抽水马桶的链子。”然而他仍旧是诗人,对他的诗作不感兴趣的妻子,对他的了解还不如远方的某个读者。如果说对于她,这类参与绝无可能,那么这往往不是妻子的过错:她不可能接触丈夫所做的事,也没有“追随”他的工作所需要的经验或文化;她无法和他共同参与他认为比单调重复的日常生活要重要得多的事务。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妻子也许可以成为她丈夫的真正伙伴,讨论他的设计,给他提建议,和他一起工作。但若是她以为这样就能够完成她所谓的属于自己的工作,那她就会为假象所蒙骗,因为仍然只有他才是自由的负责的行动者。她如果想通过为他服务寻求快活,那她就必须爱他;否则她只会自寻烦恼,因为她会觉得自己的努力成果被别人给剥夺了。男人——

虽然信守巴尔扎克关于要把女人作为奴隶对待,同时又要让她相信她是一个女王的训诫,但仍在肆意夸大女人的影响力;可是实际上他们十分清楚自己在说谎。乔吉特·勒·布朗便是这种骗局的受害者,她要求梅特林克在书上署他们俩的名字,她认为这部书是他们共同完成的。格拉赛在他为这个歌唱家的《纪念》一书所写的序言中,十分坦率地告诉勒·布朗夫人,每个男人都愿意向作为同事和灵感来分享他生活的女人表示敬意,但他仍然认为他的作品完全是属于他自己的——而且他有理由这样认为。在每个行动中,在每项工作中,只有选择和决定这些因素才值得重视。女人通常在扮演算命者手中的水晶球这种角色:换一个也能够表演。男人以同等的信赖接受另一个顾问,另一个合作者,便是明证。例如托尔斯泰就在他的妻子认为抄校他的手稿绝对不可以少了她时,让自己的一个女儿去做这项工作。只有属于女人自己的独立工作,才可以保证她的真正独立。

婚姻生活在不同情况下有着不同的形式。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女人来说,日子是以大致相同的方式度过的。早上丈夫离开家,妻子高兴地听到他关门的声音。她自由了;孩子们上学去了;她独自一人;她要料理数不尽的琐事;她的手忙个不停,但思想却空空如也;她的各种打算都是为了全家人;她仅仅为他们活着;他们回到家时,她的无聊感才被消除。她的丈夫常给她带来些鲜花和小礼物,可是这在当时显得多么可笑!他并不急于回家,因为他害怕那三天两头的吵吵闹闹,而她则想用为她的无聊进行如此的小小报复,来表达她用不屑表情显露出来的、人们可以料到的失望。丈夫也很失望,即使她因自己的过失而沉默。他由于工作而疲劳不堪,于是有一种既想休息又想寻求刺激的矛盾欲望,然而她却不能给以满足。傍晚是单调乏味的:读书,听收音机,漫无目的地瞎聊;在这种亲密的伪装下,每一方都依旧是孤独的。妻子怀着希望和忧虑,想知道今晚是否终于“会发生什么事”。她上床睡觉时是失望的、恼火的,还是感到慰藉的,这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她第二天早上听到他关门声音时又会感到很高兴。贫困和劳苦的女人的命运是不堪忍受的;处在闲暇和消遣中的女人则要轻松些;但在无数情况下却重复这样一种生活样式——无聊、等待和失望。

女人面前也有一些逃避的途径,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找到的。尤其是在农村,婚姻枷锁甚为沉重,妻子只能以某种方式适应她无法逃避的处境。有些人(非常值得注意)变成了刁蛮的主妇;有些人则百依百顺,变成了被虐的受害者和她们家庭的奴隶。也有一些人继续保持着我们在少女身上看到的自恋行为,她们实际上仍旧是一无所为、一无所是,她们在忧郁地进行自我崇拜的同时,又感到自己“被误解”,托庇于浪漫幻想、矫揉造作。久病不愈、大发脾气,托庇于虚构戏剧性的故事、鲜花服饰。女人用以逃避的这种象征性行为,可能引起精神衰退、强迫症乃至犯罪。作为摆脱不堪忍受的处境的唯一方式,她们也可能把可惜的丈夫给杀掉。

一个不顾自身处境、决心以豁达与真诚的方式去生活的女人,可能除了求助于苦行僧式的自尊别无其他方法。她在物质的一切方面都是依附的,所以只可能知道内在的抽象自由;

她拒绝接受现成的原则与价值,她运用自己的判断,她提出问题,并以此来逃避婚姻的奴役;

但她的这种超然态度,她对“忍耐与节制”法则的忠诚,只是一种消极的态度。她缺乏行动,自暴自弃,愤世嫉俗,没有积极利用自己的力量;她帮助别人,安慰别人,保护别人,给予别人,做这做那;但她由于没有发现真正高要求的任务、真正的目标而感到痛苦。她为孤独和贫乏所消磨,所以也许会否定和毁掉自己。

笔名为“泽里德”的夏里埃夫人给我们提供了这种命运的典型例子;她是18世纪的一位才华横溢的女作家。她的理性之爱,洞察一切的智慧,以及为他人着想的“生命之火”,未能把她从单调乏味的婚姻所带来的慢性自杀当中给解救出来。她没能嫁给少女时真正感兴趣的一位男子,而是在30岁与德·夏里埃先生——一位可敬、博学、感情淡漠而又正派的数学家给了婚。她热情洋溢,充满善意,而他却依然如故,带着她住在瑞士的小镇科隆比耶,过着阴郁的家庭生活。她用做家务来消磨时间,“把无聊当做缪斯”,写了四部描写附近内恰特尔的风情小说,从而引起了当地人的敌意。有一部小说描绘了一个活泼敏感的女人同一个人品端正却又清心寡欲、暮气沉沉的男人的漫长婚姻(很像是她自己的):缺乏理解、充满失望和隐隐怨恨的婚姻生活。就在这时本杰明·贡斯当出现了,热情追求了她8年。后来他又拜倒在史达尔夫人的石榴裙下,她因此把自己关在家中达15年之久,“她就像承认阿尔卑斯山的存在那样,承认德·夏里埃先生在她身边的存在”,她给难民和当地农民以慈善帮助、忠告和引导。她写了一些作品和几本书,但大部分生命都耗费在极琐碎、极无聊的生活小事上了,以至于偶尔来拜访的人会觉得这种生活犹如活的坟墓。

也许有人会说,德·夏里埃先生的生活并不比妻子的更快活;但这至少是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似乎合乎他平庸的本性。假如一个男人具备泽里德那样的天赋,我们敢肯定他不会在科隆比耶那单调乏味的孤独中浪费掉自己的一生。他将会在这个由事业、斗争、行动和生活所构成的世界上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多少有才华的女人由于被婚姻吞没(用司汤达的话来说)

而“失去了人性”!有人说,婚姻使男人萎缩,这话一般是对的;但婚姻也几乎一直在毁掉女人。

在结婚的头几年,妻子常为假象所骗,真心实意地佩服丈夫,毫无保留地爱他,自以为她对丈夫和孩子是不可缺少的。后来她逐渐明白了,丈夫缺她也能过得很好,孩子总有一天会离开她,而且他们或多或少都是忘恩负义的。这个家不再能让她逃避空洞的自由;她发觉自己是个孤独而绝望的人,任何事情都与她本人无关。感情的深深依恋和所习惯的方式也许仍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帮助,但不是拯救。所有真诚的女作家都注意到“30岁女人”的心中忧郁;这也是曼斯菲尔德、多萝西·帕克、弗吉尼亚·沃尔芙笔下女主人公们的共同特点。她们在新婚伊始和刚做母亲时欢乐地歌唱,但后来便流露出了某种悲伤。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已婚女人是在30岁以前而不是在以后,自杀现象才不如未婚女人那么普遍。

婚姻的悲剧性并不在于它无法保障向女人许诺过的幸福(保障幸福这种事本来就不存在),而在于它摧残了她;它使她注定要过着周而复始的千篇一律的生活。如我们所见,女人头20年的生活是极其丰富的;她发现了世界,发现了自己的命运。她在20岁左右成为家庭主妇,此后便久久地受着丈夫和怀里孩子的束缚,她的生活实际上已经永远结束。真正的活动,真正的工作都是她丈夫的特权:她只能做些令人厌倦而又永远不会完全令人满意的事情。

她的克己奉献虽然得到了赞扬,但她认为让自己忙于“照料两个人的生活”实在是徒劳无益的。一个人能做到忘我固然很好,但他也要知道这是为谁,为什么。最糟糕的是,她的奉献是令人恼火的,强求于人的;它对于丈夫变成了一种避之不及的专制;然而也正是他,把这种奉献当做她的最高信条和她生存的正当性的唯一证明强加给了妻子。他和妻子结婚时就强迫她把自己的一切完全奉献给他;但他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即没有接受这一礼物及其种种后果。

正是丈夫的双重要求才注定了妻子的不幸,而他却抱怨说他自己才是不幸的受害者。正如他在床上要求她又冷又热,他也要求她完全属于他而又不成为负担;他希望她在世界上既能为他安一个固定的窝,又能给他以自由,既能承担周围的单调事务,又不会惹他心烦,既能永远地形影相吊,又不会令他讨厌;他希望自己既能完全占有她,又能不属于她;既能结伴生活又能独来独往。所以从他们结婚那一天起,她就被出卖了。她只有通过自己的全部经历才能够测出这种出卖的程度。D·H·劳伦斯关于性爱的说法大体上是正确的:如果两个人的结合是试图相互求全(也许这种求全本身就是一种固有的缺陷),那它是注定要失败的;婚姻应当是两个独立而完整的生存的联合,不应当成为一种隐退、兼并、逃避和补偿。易卜生的娜拉就懂得这一点,所以她决心在成为妻子和母亲以前就一定要先做一个完整的人。不应当把夫妻看做一个单位、一个封闭的细胞;相反,应当把每一个人都最大限度地结合于社会,让每一个人(不论男女)在社会上都可以独立地发展壮大;在这之后才可能形成与同样适应群体的另一个人的依恋关系,这种依恋关系将建立在承认双方自由的基础之上。

这种平衡的结合并不是乌托邦式的幻想:这样的结合的确存在,有时甚至存在于婚姻的框架之内,但往往存在于这种框架之外。有些伴侣的结合是基于强烈的性爱,这种性爱使他们在友谊和工作中是自由的;也有些伴侣的结合是出于友谊,这种友谊并不妨碍性的自由;

那些既是情人又是朋友、但彼此都不把对方当做自己生活的唯一依靠的人则比较少见。在男女关系中可能有许多细微的差别:当志同道合、欢欢喜喜、彼此信任、情趣相投。互助合作、相亲相爱时,他们相互都可以成为快活、财富以及人们可以利用的力量的取之不尽的源泉。

人们不应当因婚姻失败而受到指责:正是婚姻制度本身(这和孔德、托尔斯泰之类的鼓吹者的主张相反),从一开始就使人步入歧途。认为并声称男女甚至不经过相互选择就有义务在各方面相互给以满足,这实在是荒谬绝伦,它必然引起虚伪、谎言、敌意和不幸。

婚姻的传统形式现在正在发生变化,但它仍带有压迫性,夫妻双方在各方面都感受到了这一点。只是在涉及到他们所拥有的理论上的抽象权利时,他们今天才是近乎平等的;他们比以前有更多的相互选择的自由,分手也要容易得多,特别是在美国,离婚是司空见惯的;

他们的年龄差别和文化差别,也不像从前那么明显;丈夫比较愿意承认妻子所要的独立性;

也许他们会平等地分担家务;他们共同消道:野营。骑自行车、游泳、开车,等等。妻子不必一天到晚等着丈夫归来,她可以去参加体育运动,加入俱乐部、联谊会、乐团之类的组织,在家的外面忙乎着,她甚至可以找个有点收入的职业。

许多年轻人的家庭,给人以建立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的印象。但是只要丈夫仍在保留着对家庭的经济责任,这种平等就只能是一种错觉。是他在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决定他们将住在哪里,她则夫唱妇随地从城市搬到农村,从农村搬到城市,或者到遥远的占领区,到异国他乡;他们的生活水准取决于他的收入,每天、每周、每年的生活节奏取决于他的忙闲,交往和友谊的范围也往往要依他的职业而定。他比妻子更主动地结合于社会,因而他在夫妻关系中,在知识、政治和道德方面处于指导地位。对于不能自谋生路的女人来说,离婚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如果说在美国赡养费是男人的沉重负担,那么在法国靠少得可怜的津贴度日的被弃妻子或母亲的命运,则会让人羞愧得无地自容。

但是,基本的不平等仍然在于这一事实:丈夫通过工作与行动获得了具体的自我实现,而自由对于妻子依旧只有消极的一面;年轻的美国女人的处境,还令人想起了衰落时期解放了的罗马文人的处境。如我们所见,罗马女人可以在两种行为类型之间进行选择:有些人坚持生活的模式并保持祖母的美德,其余的人则在淫荡中虚掷时光。同样,许多美国妻子也在保持着“家庭主体”,遵循着传统的模式;其他人则基本上只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法国,即使丈夫那一方有天下最美好的愿望,年轻女人一旦成为母亲,家务重担也肯定会像往日一样把她给压垮。

人们常说,在现代家庭,尤其是在美国,女人把男人贬为奴隶。这种说法根本不新鲜。

男性从古希腊时代就一直在抱怨冉蒂皮式的凶悍。然而女人现在涉足从前被列为禁区的男性领域也是事实:例如我就知道有些大学生夫妇,妻子为了使丈夫成功而疯狂地进行斗争,她调节他的时间安排和他的饮食,并且经常监督他的工作;她剥夺了他所有的娱乐,几乎把他给监管起来。对这种专制,丈夫的确不如从前那么有防卫能力;他承认妻子拥有理论上的权利,并且知道她唯有通过他才能够具体实现这些权利;他必须付出代价去补偿判给女人的无能和贫乏。为了让他们的关系能够取得表面上的平等,给予最多的必须是他,因为他拥有的较多。但确切地说,如果说她在接受、她在要求,那是因为她比较贫乏。在这里主奴的辩证关系得到了最具体的应用:一个人在压迫的同时变成了被压迫者。男人由于他们的主权而受到束缚;正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挣钱,妻子才去花钱,正因为只有他们才能介入事业或职业,妻子才要求他们成功,也正因为只有他们才是超越的化身,妻子才想加以剥夺,接管他们的设计和成就。

反之,女人所实行的专制只能进一步表现她的依附性:她很明白他们夫妻俩的成功、未来、幸福以及生存正当性之证明都在这个他人的股掌之中。如果说她想拼命地让他屈从于她的意志,那是因为她已经被他异化——即她的个人利益完全体现在他身上。她以自己的软弱锻造了武器,但实际上她仍是一个弱者。对丈夫来说,婚姻奴役主要是一个平常不痛快的问题,然而对于妻子却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妻子若因为心烦而让丈夫在她身边呆上几个小时,肯定会令他大伤脑筋,并显得像个累赘;但归根结底,他缺她照样能过得下去,而她没有他,日子则不那么容易过;若是他离开了她,她的生活便会毁掉。主要的差别在于,女人的依附性是内在化的:即使她的行动有表面上的自由,她也还是个奴隶;而男人从本质上就是独立的,他受到的束缚来自外部。如果他似乎是个受害者,那是由于他的负担十分明显:女人像个寄生虫似的靠他供养;但寄生虫不是征服的主人。事实上,正如从生物学角度讲,雌雄两性都不是对方的受害者而是物种的受害者,夫妻两个人也都在受不是他们所创立的制度的压迫。如果断言男人在压迫女人,丈夫会大为愤慨;他觉得他才是被压迫者——而他也确实如此;然而,是男性的法典,是男性依照自己的利益所发展的社会,以某种形式确定了女人的处境,这种形式是当前男女两性都在受折磨的根源,这些也同样是事实。

为了他们共同的幸福,这种处境只能通过不许把婚姻当做女人的“职业”来加以改变。

以“现在的女人已经够坏的了”为理由而自命为反女权者的男人,是不太合乎逻辑的;正因为婚姻把女人变成了“螳螂”,“蚂蟥”,“毒”物,等等,才有必要改造婚姻从而改变女人的一般状况。女人没有办法自立,所以她才处处依靠男人;他在让她自由的同时(就是说,在让她在这个世界上有事可做的同时),也就让自己获得了自由。

有些年轻女人已在努力争取这个积极主动的独立地位;但极少有人能长期坚持她们的学习或职业。她们通常都十分清楚,她们的利益与她们的工作相关,而这种利益又将由于丈夫的事业而被牺牲掉;她们带回家的仅仅是贴补性的收入;她们只是表面上投入了事业,这并不能使她们摆脱婚姻的奴役。甚至那些有严肃职业的人,也未能从中得到和男人同等的社会利益:例如,法国律师的妻子在丈夫死后可以领取一笔抚恤金,但是相应的抚恤金却不会在女律师死后付给她的丈夫。换句话来说,这意味着工作的女人并不被当成和男人一样的赡养配偶者。有些女人从职业得到了真正的独立;但对于众多女人来说,在婚姻框架内的“外部工作”,只不过是一个追加疲劳的问题。此外,生育通常也在迫使她们局限于自己的主妇角色;

在现有条件下,要把工作和养儿育女协调起来是很难做到的。

依照传统,正是孩子应当保障女人取得真正的独立,这种独立使她不必致力于其他任何目的。如果说她身为妻子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那么她作为母亲却是这样的人:孩子就是她的幸福,就是她的生存正当性的证明。她应当通过孩子在性和社会这两个方面获得自我实现;

所以通过生育,婚姻制度获得了它的意义,达到了它的目的。所以我们考察女人生活史的这一最高阶段,是很有益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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