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木丫头

塔娜·法兰奇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作家,她的作品不多,但是每一本都获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也让人印象深刻。处女作《神秘森林》(inthewoods)以敏锐、细腻、优雅的叙事手法,配合人物心理的精准掌握,使英国和爱尔兰的出版社为之惊艳,立即以六位数英镑的高价抢下版权。出版后也果然赢得全球各地评论的一致赞誉,不仅荣获爱伦·坡奖、安东尼奖、麦可维提奖、巴瑞奖等奖项,更跃登《纽约时报》《出版商周刊》《今日美国》《旧金山纪事》《洛杉矶时报》《丹佛邮报》《波士顿环球报》、BookSense,以及北卡罗莱纳独立书商协会等全美九大畅销书排行榜,并入选亚马逊网络书店“年度编辑推荐选书”。其续作《thelikeliness》(台版译为《神秘化身》)同样立刻登上当年亚马逊畅销总榜,并成为年度编辑选书。而这第三本《带我回去》(faithfulplace)又再一次掀起了畅销旋风,继续横扫全美各大畅销书排行榜,再一次被亚马逊的编辑列为年度选书。

一个爱尔兰作家,写的都是爱尔兰小国(小城)中的那点事儿,她的书居然在美国如此受欢迎,颇可玩味。

法兰奇的小说有以下特点

1.每一本的人物都有关联。这一本中的次要角色,很可能就是下一部的主角了。比如《神秘化身》中的凯西,在《神秘森林》中是男主角的搭档;《带我回去》中的弗朗科,其实就是《神秘化身》中凯西的前上司,一个仅仅出现了几处的人物。知道这一点的读者对法兰奇的下一本书都非常好奇:到底这第四本书中,会用谁来做主人公呢?(他们都从《带我回去》中寻找,据说看好那个毛头小警卝察的人最多。)

2.描写普通人的情感纠葛,尤其牵涉到天伦之情。在法兰奇的小说中,没有连卝环卝杀卝手,没有变卝态卝狂,没有恋卝童卝癖,没有吸卝毒、滥卝交、乱卝伦、恐卝怖卝分卝子……没有妓卝女、毒卝品卝贩卝子、中卝情卝局、这样那样的专家等等非常“美国”的角色和因素,没有复杂的历史、文化、政治背景。故事的缘起,可能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或孩子,死了,然后开始了调查。相比于其他悬疑侦探小说中以“谁杀了人”这种谜题式的结构吸引人,法兰奇的小说中更多的是写主人公在调查案件中性格的变化、心理的纠结,和调查人、受害者、被调查人各自因事件引起的生活的波澜。所有的人物都没有什么了不起,不是公众人物,是和生活中的你我一样的普通人,包括作为主角的警卝探,也往往是性格热情但鲁莽,有着不愿意提及的过去,和上司关系不太好,有树敌的同事,婚姻或爱情不顺利。可是,通过事件的调查,跟这件事发生了关联的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经历了情感和心智上的动荡。——死了的人只是死了,活下来的人通过经历别人的死亡,才能更明白“活着”的意义。到结尾,往往“凶手是谁”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读者早就从猜测解密的兴趣中抽离出来,而是跟着书中的人物们同呼吸,共悲喜,欷歔慨叹人世苍凉。

3.小城风情和活生生的人物。法兰奇的小说,故事都发生在城市的边角处。对于这些生活在边缘的人们来说,都柏林已经是大都市了,伦敦更是国际大都市,是他们从小就觉得光明坦荡想要逃往的地方。故事总是从现在说起,通过主人公的回忆,回溯到七八十年代的童年光影。彼时爱尔兰宁静、缓慢,甚至是贫穷,城中的俗世百姓们为自己家的柴米油盐操劳,交往、吼叫、笑、吵架、骂孩子、打老婆、团聚、做客、关起门来说人闲话……像地球上任何国家任何一个地方居住的普通人。三十年前的浮光碎影和点滴喧哗要么汹涌要么温柔地飘进主人公的回忆里,飘进其他人的回忆里,也飘进我们的回忆和慨叹中。由于法兰奇受过专业的演员训练,加上突出的天赋,她一旦写某个角色能立刻产生代入感,进入情境。我们读她的小说,几乎像在看喋喋不休声色犬马的港剧,看小人物的爱恨情仇,看一个地方三十年间的沧海桑田。这种亲切的认同感无论对哪一国的读者来说都是一样的。

4.普通人的“不幸”。到底要多么不幸才能叫做“不幸”?死人算不算?非要天崩地裂吗?除了死人,我们生活中还有那么多小小的愁和怨愤,好比你因为我的一句埋怨就躲到一边去哭,好比我因为爸爸一个莫名其妙的巴掌就跑到家外面去一整天不回来,好比老妈辛辛苦苦站在厨房一个下午,弄出一桌子菜却没人来吃,好比我们激动地相约要一起离开家,去往异国他乡开始新生活,但你始终没有来……这些点滴的不幸,难以启齿,无法启齿,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气啊、激动啊、不平啊,然而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轻笑一下,不再提。而生活就是这样的,许多的哭声都是低沉的,许多的呐喊都是无声的,许多的翻涌和蜕变都是孤独的。一个人、一个家庭的不幸在时间的长河里算得了什么呢?一天、一段时间的哀伤在“人生”这样的大字眼中又能占到多少分量?然而谁说我们不在乎!在法兰奇的小说中,洋溢、蔓延着这种普通点滴的哀伤,我们终于欣慰地感受到原来普通人的哀伤也是有人在乎的,也是可以被书写的,原来我们经历过的,人家也经历过!而当我们读过故事起伏过呼吸迷蒙过眼睛后,反倒可以更加坦荡地看待生活了。

5.语言犀利有趣。这个“有趣”,绝对不是“滑稽”的意思,而是贴近人物,有个性特点。法兰奇毕竟是学过表演甚至做过演员的,深知何为“对白”。她的人物,说话都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利落和狠重,叫人展颜或者怅惘。比如《带我回去》中主人公那个啰唆、坏脾气又好心肠的老妈,说出来的话那么不中听但又那么真切——有多少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母亲,也是那样子把孩子们给“咒”“骂”大的啊。

回到《带我回去》这本小说本身。故事是纠结的:十九岁的弗朗科和萝西,彼此的家庭都伤痕累累,破碎,不幸福。他们在这样一个喧嚣而贫瘠的小地方(忠诚之地)再也过不下去了,便相约着一起离开,去往英国,去打拼属于自己的新生活。然而约好的那个夜晚,萝西却没有来。弗朗科痴痴地一直等到天色变成浅灰,最后只得失望地孤身上路。萝西此后杳无音讯,弗朗科一直以为她是临时转变注意,决定丢下他,自己出去奋斗了。弗朗科后来成为了都柏林特警组的一名卧卝底警卝探,在死生契阔中跌宕人生。二十二年来,他总是在隐隐地寻访着萝西的下落,翻阅各种犯案记录,渴望找到她的名字。他想象她的奋斗或飘零,幸福或落拓,美丽或憔悴,他想象总有一天能与她再相逢,让她见识到他的重生,报复她。萝西青春曼妙的身影成为了魅影一般的存在,时刻缠绕他心头。直到妹妹洁琪的一个电话告诉他:就在他和萝西当年相约的十六号老屋,发现了萝西的手提箱,箱子里还有两张过期了的船票(往英格兰的),以及一系列身份证明之类的材料。弗朗科跌跌撞撞地几乎是飞速还家,摆脱掉同侪的种种阻挠想要一探究竟,却最终发现了萝西的尸骨!——原来,她从来没有背弃他!那么,是谁,做出这么残忍的事,那么美丽而美好的萝西到底惹怒了谁,要终止她十九岁年轻美好的生命?而就在发现萝西的遗体后不久,弗朗科的弟弟凯文在十六号旧屋坠楼身亡,这又是怎么回事?凯文的死和萝西的死之间有关联吗?

发誓再也不回家的弗朗科,不得不在忠诚之地长久地盘桓。他任何物证都没有,也找不到,只能凭对这里每一个人的印象和跟他们的关系,不断的寻访、交谈,去点滴拼凑、再现案件发生时的情境。很多烦扰、喧嚣、愤懑、不甘、嫉妒都被翻腾了出来,很多当年和再早年的往事又突然浮现,相互交缠。成长的苦痛、青春的幻灭、面对市井人生的无奈或从容,茕茕徘徊,猎猎不息。

真相的揭开让人惊愕同时又叹惋,也是让弗朗科心碎的。此时的他面对家人和旧友,还有自己心爱的女儿,将何去何从?我想,作者法兰奇写到此处,肯定在对一个作家的一部作品是念念不忘的,即托马斯·沃尔夫的《你不能再回家》(You''tGoHome)。这个“家”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成长的地方,他来自的地方,更代表着一个人的过去和往事,我们只能说,你想逃离什么,与其逃离,不如回去真诚地面对和解决。只有从往事的羁绊中痛快拔出,才能更傲然地继续今后的人生。

“过去的从未死去,甚至都还没有过去。”(Thepastisneverdead,it''sevennotpast。——威廉·福克纳)《带我回去》,其实描述的是通过对离家和回家的纠结,展现人对“过往”的战争。故事中每一个人物都想要努力寻找、实现“新生”,要逃离过往,却总是被过往找到。塔娜·法兰奇用她的细腻和深刻,刻画出了一个人与家庭最深痛的关系,这恰是人与周边关系中最难言说的关系之一。很难说弗朗科对他自小长大的家到底是恨、害怕、依恋还是别的什么。很难说他的回归到底是要去寻找萝西,还是寻找他一直又怀疑又渴望的什么。他和家人的情感互动纠结、苦痛而绵长;他与旧邻和故地的关系尴尬、仓皇又有他并未发现的坦然。在这些盘桓的日子里,他对萝西的怀念显得那样轻柔和苍凉,演绎也调节着整本书的悲剧调子。悬疑的案情与沉重的心情,在法兰奇的笔下散发忧郁的美感。正如本书台版名字“神秘回声”一样,无以抵挡的事件,对人的生命与内心造成永恒铭印;再怎么刻意掩藏或遗忘的过去,最终仍从遥远的心底荡出回声。

最后一提的是,虽然法兰奇的小说中都以警卝探作为主人公,但并没有刻意强调警卝探的身份以及“探卝员办案”这件事情,而是将警探视为普通人,写其最日常最柔软的一面。弗朗科不是硬汉更不是铁血警卝探,那个十九岁的忧郁少年时刻与如今的他重合,倒反而显得比中年的资深警卝探形象更加清晰。无论时光如何变迁、城市如何演进、世事如何沧海桑田,在弗朗科内心最安静的角落里,他永远都会停留在十九岁那年寒冬温暖灯影中,牵着萝西的手说一起走,一直好,一起老。

这是少年人才有的执念。《带我回去》就是这样一本遥望青春的小说。回去,找寻过往,找回初恋,找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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