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帝性格的一个特点是:刚愎自用,独断专行。崇祯帝认为:明朝覆亡原因,都由“诸臣误朕”!他临死还不认错,也不自省。许多人同情崇祯帝,认为他还是一个勤政之君,他的悲剧原因之一,在于“生不逢时”。时势虽不能违逆,但可以顺应。崇祯帝登极后,杀了太监魏忠贤,却启用太监高起潜等,对于宦官顽症问题,换汤不换药,改革无决心,仅做个案处理,没做制度改革。

崇祯十七年(1644年),在严峻形势面前,他重用太监:命太监高起潜监军山海关,太监杜勋镇守宣府,太监曹化淳守广宁门(今广安门),太监王承恩提督京师全城防守。太监杜勋到任宣府后,不率众坚守,却立即“降贼”。廷臣要追究责任,崇祯帝受太监假情报的蒙蔽,传旨:“杜勋骂贼殉难,予荫祠。”不仅不加惩治,还建庙祠祭祀。不久,李自成带着杜勋到广宁门外,还有原在西安的秦王,在太原的晋王,也被押在广宁门外。杜勋在城下呼喊,要进城,见皇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守城的是太监,见城下呼喊的也是太监,就把太监杜勋用吊筐提到城墙上,同入大内。杜勋见崇祯帝,“盛称贼势,劝帝自为计”。崇祯帝左右大臣,请扣留他们,杜勋说:“不可,如果不返,则二王危。”于是,将他们放出,还是用绳吊筐缒下。杜勋还在广宁门做策反:“吾曹富贵固在也!”鼓动大家都投降。不久,农民军攻打广宁门,太监曹化淳打开城门投降,此是后话。崇祯帝用人的一大特点是:对太监是三个字:信,信,信;对忠良大臣也是三个字:杀,杀,杀!

一杀王洽。明崇祯朝六部中的兵部,第一个下狱死的是兵部尚书王洽。王洽,临邑(今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人,万历进士。王洽貌美:“仪表颀(qí)伟,危坐堂上,吏民望之若神明”;清廉:“其廉能为一方最”,既廉洁、又能干,是一方官吏中最为优秀的。王洽官工部侍郎,主持部务。崇祯元年(1628年)十二月,兵部尚书王在晋罢免,崇祯帝召见群臣——“奇洽状貌,即擢任之。”(《明史·王洽传》卷二百五十七)崇祯帝任命王洽为兵部尚书。王洽上任不到一年,就是崇祯二年(1629年)十月,皇太极率八旗军由大安口攻入,过通州,到京城,北京戒严。十一月,崇祯帝深感忧虑,召集廷臣,商讨对策。这时,侍郎周延儒言:“世宗斩一丁汝夔,将士震悚,强敌宵遁。”意思是说,当年蒙古俺达兵临北京城下,嘉靖帝下令将兵部尚书丁汝夔斩首——“即日斩于市,枭其首,妻流三千里,子戍铁岭”。(《明史·丁汝夔传》卷二百四)于是,官兵震动,敌军撤退。暗示这次皇太极兵临城下,首要的是将兵部尚书王洽斩首,以振奋将士守城御敌的决心。崇祯帝点头,将王洽下狱。王洽这位兵部尚书,上任不到一年,虽有责任,却无死罪!次年四月,王洽死于狱中,死了还不算,还要“寻论罪,复坐大辟”。“大辟”是古代五刑中最严重的一种,包括枭首、腰斩、剖腹、镬烹、车裂、磔死等,崇祯帝将王洽大辟处死。

二杀袁崇焕。袁崇焕也是挂兵部尚书衔、蓟辽督师,在皇太极率领八旗军攻打北京城时,崇祯帝中皇太极“反间计”,恼羞成怒,不听大臣恳请慎重,“敌在城下,非他时比”的谏言,先将袁崇焕下狱,后将袁崇焕凌迟处死。

三杀陈新甲。陈新甲,四川长寿(今重庆市长寿区)人,万历举人,知晓边事,以才能著。史书称他办事干练:“军书旁午,裁答无滞。”崇祯十三年(1640年)正月,为兵部尚书。明朝自弘治以后,非进士出身,不能官尚书。但形势危殆,诸大臣不愿任兵部尚书,陈新甲才获任此职。当时的局势,南北交困,内外危机。崇祯帝开始秘密同皇太极进行议和。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受命遣使关外,负责这项工作,但朝廷官员不知。崇祯帝先后手写书信数十封,交陈新甲同皇太极联系,告诫他千万不能泄露。一日,陈新甲所派遣的兵部职方郎中马绍愉回京,以机密文件报告。陈新甲深夜看完报告后,没有收起来,放在几案上。第二天早晨,陈新甲的家僮误以为是塘报稿(“塘报”相当于现代的《内部简报》),交付出去,进行抄传。于是,朝廷上下,舆论哗然。崇祯帝下严旨,命陈新甲回奏。陈新甲不但不引罪,反而夸功——这就使君臣矛盾激化。崇祯帝览奏大怒,将陈新甲下狱。陈新甲在狱中派家人上下行贿求人营救,没有结果。有的大学士营救,说:“国法,敌兵不薄城,不杀大司马。”奏上,不听。崇祯十五年(1642年)八月,将陈新甲凌迟处死。(《明史·陈新甲传》卷二百五十七)

崇祯朝十七年间,“易中枢十四人,皆不久获罪”。王洽、袁崇焕、陈新甲三人都惨遭磔刑,千刀万剐,不得完尸。崇祯帝刚愎自用,不听谏言,专制独断,酷刑大臣,必自食其果。唐太宗说:用功不如用过。崇祯帝如有唐太宗的大度与胸怀,对王洽、袁崇焕、陈新甲等,不仅能用其功,而且能用其过,那么,大明江山会是另一番局面,至少不会由自己演出“末日疯狂”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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