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

你很难集中注意力,这到底是遗传了谁?你父亲吗?那个女孩遗传了她奶奶的才智,特别聪明。南茜·西纳特拉歌唱得很不错,是她父亲的基因吧。您就承认吧,如今我们越来越经常听到人们通过遗传来解释某种技能或错误。有时甚至让人觉得,只有从基因的角度才能解释你我的行为,就跟文化和教育都没有影响似的。可同时,人们也特别抗拒甚至敌视在科学中把基因作为基础来解释人类的行为。一个科学家会用基因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而听众或读者则会倾向于使用理智。我们终究都是理性的生物,不对吗?还有,要接受从进化论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的行为也有个问题,如果行为由基因决定,那就意味着它通过自然选择得到了进化,其根源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这种进化论式的推理遇到了极大的阻力,在那些遗传了奶奶的智慧和爸爸的演唱技能的人身上也如此!奇怪不?

引言2

当我看到一项能为“人类行为具有基因基础”这个观点添砖加瓦的研究时,乐坏了。这个话题我已经提过很多次了,说实话,那项研究之所以吸引我的眼球,是因为我曾在演讲和课堂上预言过这个研究结果。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是对的,没错吧?所以我现在很高兴能跟您讲讲,我都预言了些什么。

我在2008年写的《头脑机器》中曾经描述过,惹人怜爱的小田鼠们的一夫一妻制行为,是如何被一种产生于垂体、名叫垂体后叶素的荷尔蒙所控制的,而这种荷尔蒙在人类体内的作用听起来就不那么高贵了。它们通过血压管理人体内的水分,并负责肾脏的运作。早先通过田鼠的实验得出的结论是,相比血液里含有较少垂体后叶素的雄性们,含量较多的雄性跟它们爱人的关系更紧密,遇到敌人时也会坚挺地保护自己的伴侣。也就是说,一夫一妻制在它们身上很好地表现了出来。我料想——即预言的是,人类亦如此。不过当时这个观点没有被证实。如今我在演讲和写作时做到尽量现实,然而,科学现实会很快追上你,写的人嘛,总是……滞后的。在《头脑机器》发表几个月后,那个现象就在人类身上得到了完完全全的证实!所以我才狂喜不已。

请允许我用科学术语讲一段话,如果有碍阅读,您大可跳过。荷尔蒙可以通过一个接收器来作用于细胞。这个接收器是细胞膜中的一个大蛋白分子,荷尔蒙分子会与其结合,就像钥匙插进锁里一样。在12号染色体上有一个基因,能够产生接收蛋白,从而与垂体后叶素结合。研究指出,这个基因边缘的DNA区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此基因本身也会对其产生控制,这个区域就是所谓的334等位基因。12号染色体要么有,要么就没有这个等位基因。

因为我们都拥有双倍染色体,一半来自母亲,一半来自父亲,又因为每个染色体中要么有,要么没有334等位基因,所以结果是,我们可能没有,有一倍或者两倍334等位基因。好了,术语用到这里,接下去就有意思了。

瑞典研究人员研究了334等位基因数与婚姻行为之间的联系,这次的研究对象是人类,不是小田鼠了。他们找来了552对男女异性伴侣,对其进行观察。结果还真找到了关联——至少在男人身上是找到了。男人染色体上携带的334等位基因越多,对他们的伴侣就越不忠诚。那些染色体上没有334等位基因的男人是最忠诚的。您还在说人类行为不以基因为基础吗?还有,有两倍334等位基因的男人不婚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即使结婚,婚姻危机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概率,也比只有一倍或没有等位基因的男人大。女性们对其伴侣作出的评价也和334等位基因有关,没有等位基因的男士的妻子的评价,要比有一倍或两倍的妻子积极很多。所以说,男人与妻子间的紧密程度由他们12号染色体上334等位基因的数量决定!因为相关基因负责制造与垂体后叶素相匹配的那把锁,所以垂体后叶素与人类一夫一妻制行为之间的一系列关联也就得到了证实。预言成真了,这总是令人开心的。

一个等位基因的数量决定了你作为男人是否忠于自己的伴侣。呵,美国的媒体当然不会袖手旁观。很快,“我的垂体后叶素指使了我”便成了出轨的借口。不用我说您也知道,这未免太夸张、太可笑了吧。基因从来不会单独控制某种行为,只是扮演了其中的一个角色,在一定的环境下将行为推至某个方向。先生,就算您的12号染色体上有334等位基因,您仍然可以决定不去管它,对您的伴侣保持忠诚。反之亦然,倘若您的334等位基因很贫乏,您也可以选择拥有好几个女朋友。基因只不过是扩大了您做出这个或那个选择的机会。

看到这里,您可能会问,那基因在女人身上是怎样的呢?她们的一夫一妻制行为又是什么情况呢?垂体后叶素并不控制女人们的忠诚程度,女人总是很特别(读作:很复杂)的嘛。对她们而言,催产素在社交中更为重要,不过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了解以上信息很有意思,因为通过眼下的知识便可以看出,是自然选择创造了我们的行为,比如对伴侣的忠诚程度这样的社交行为。社交行为,在这里特指伴侣间的结合,是人类进化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我们看到,负责垂体后叶素运作的基因,几百万年来管理着人类体内的水分,在几经突变后为人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小小的元素在进化过程中可能具有大大的功效,在我们的脑袋里也是这样的。

南茜当然遗传了她那垂体后叶素贫乏的父亲福兰克的演唱天赋。不过,要是把她丢进卡拉哈里沙漠边缘的一个茅草屋,让她在那里长大,恐怕她也就唱不出“靴子是用来走路的”这样的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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