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雨似乎越下越大了,伴随着雨声潜入窗来的还有一丝清凉的夜风,炎热的暑气消散了一些,让人精神为之一振。杜撰起身走到窗前,喃喃地说:“看样子,这雨一时半会是不会停了。”

罗培高从桌上的香烟盒里掏出一支烟,点燃,深吸一口后扫视着桌上的—片杯盘狼藉,神情愉悦地说:“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

“我看是‘饭后一支烟,早点见神仙’才对。”杜撰转过身来,促狭地说,“你是在家里被憋坏了,专门跑到我这里来过烟瘾的吧。”

罗培高尴尬地笑了笑,说:“领会精神就行,不用说出来嘛。”

这是—个炎炎夏日的傍晚,市刑警支队副队长罗培高拎着几瓶啤酒和一些下酒的小菜,一言不发地敲开了自由撰稿人杜撰的家门。几分钟后,伴随着倏然降下的大雨,两人已经开始推杯换盏了。

“对了,最近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案子吗?”杜撰将桌子上的碗筷略微收拾一下,随口问道。

罗培高摇摇头,说:“有趣的案子没有,棘手的案子倒是有一件。”

“哦,说说吧。”杜撰来了兴趣。

“上个月十八号,安山县观化镇李家村发生了一起命案,一个叫李德育的七十六岁老人被杀害在自己的家里。第二天,也就是十九号上午,附近的村民发现李德育的家门虚掩,进屋一看,发现老人已经死在了床上,现场一片狼藉。”

罗培高从桌上拖过烟灰缸来,抖抖烟灰,继续说:“死者的脖子上缠绕着一根长约——百二十厘米的麻绳,是被勒死的,死亡时间是在十八号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

“屋里,一片狼藉,丢了什么东西吗?”杜撰问道。

“那个老人孤身一人住在屋里,家里根本没什么值钱的东西。”罗培高吐了个烟圈,说,“全部的家具就是一张吱吱作响的床,一个破破烂烂的五斗柜,以及—张表面凹凸不平的桌子。”

“那么所谓狼藉具体是指什么?”杜撰若有所思地问。

“柜子的抽屉全被翻开了,老人的衣服被丢得到处都是,桌子似乎也被移动过。”罗培高补充道。

“哦,然后呢?”

“死者的家住在村尾,离最近的一处民居也有五分钟左右的脚程,因此案发当晚根本没人听到有什么动静。”

“窗户呢,那间屋子不会没窗户吧?”杜撰问道。

“窗户倒是锁得好好的,没有被破坏的痕迹。”

“死者的亲人呢?”

“死者的老伴很多年前就死了,他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儿子李荣超拉扯大。谁知儿子结婚后对他很不好,让他一个人住在又黑又暗的老屋子里,也从不尽赡养老人的职责。”

“那他儿子住在哪里?”

“也住在村子里,离死者的房子大约有十分钟左右的脚程。”

“门锁是什么样子的?”

“没有门锁,有一个门闩可以从内把门顶上。”

“现场的门是开着的,也就是说凶手至少应该是死者熟悉的人,否则一个孤身老人不可能在夜里放陌生人进屋来。”杜撰抓抓头发,说。

“嗯,我们也是这样认为的。根据我们的调查,死者的儿子和死者的矛盾很大,曾好几次在村子里公开争吵,李荣超还威胁要杀死自己的父亲。”

“哦,这是怎么回事呢?”杜撰扬了扬眉毛,问道。

罗培高叹了口气,说:“起因是死者平时省吃俭用,靠种地、捡破烂积攒下两万块钱,死者的儿子因为要修新房,就打起了这笔存款的主意。可是死者说这是他的棺材本,并不打算拿给李荣超,李荣超和他的妻子曾多次因为这件事与死者争吵。因为李荣超这个人好勇斗狠,又经常在外面结交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村里人对他的不孝之举也是敢怒不敢言。”

“这么说来,死者儿子的嫌疑很大喽?”

“是的,安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同事在现场那张桌子角的开叉处发现了一些残留的衣服纤维。根据比对,这些衣服纤维和我们在李荣超家里找到的一条藏青色长裤的纤维是一样的,而在长裤的口袋接缝处,可以发现明显的撕挂痕迹。技术人员在现场也采集到了大量的李荣超的指纹。”

“既然是这样,那么这件案子到底棘手在哪里呢?”杜撰情不自禁地问道。

“棘手之处就在于,嫌疑最大的那个人,死者的儿子李荣超在案发当晚却有着牢不可破的不在现场证明。”罗培高轻轻地说。

“哦,说来听听。”

“根据他的说法,他在十八号下午就乘车到了火车北站,然后搭上了前往T市的火车,那趟车是晚上九点半发车的,第二天上午六点抵达甲市火车站。火车在永昌驿站停留时,李荣超在站台上遇见了—个叫张桂宁的人。这个张桂宁前几年在本市和李荣超在—个工地上打工,两人彼此称兄道弟,后来张桂宁因为聚众斗殴,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去年刚出狱,出狱后他就在永昌驿火车站里摆了个小摊,卖点儿报刊面包矿泉水啥的。”

“火车是几点钟到的永昌驿啊?”

“是十八号晚上十一点零四分,停留四分钟后,十一点零八分开出水昌驿站。”罗培高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掏出一个小记事本,翻开看了看,说。

“案发时间是十八号晚上十点到十一点,如果李荣超当晚十一点的时候在永昌驿的话,那么无论如何他也是没有时间作案的。”杜撰喃喃地说。

“是的,从安山县开车到永昌驿,最快也要将近四个小时。”罗培高苦闷地叼着香烟,伸了个懒腰,说,“李荣超因此免除了嫌疑。”

“那么你们目前正在从买凶杀人这条线追查了?”

罗培高点点头,说:“是的,李荣超的社会关系很复杂,光是排查这条线,就已经占用了我们大量的警力,可是却一无所获,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没发现。”

杜撰舔了舔嘴唇,说:“从你的口气看来,你相信这案子是李荣超本人做的?”

罗培高盯着杜撰看了好—会儿,然后吁了口气,声音虽小但神情坚定地说:“你知道,我从退伍之后就开始干刑侦这行,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见过的杀人犯可以编成一个连了。大多数的杀人凶手犯案不是为财就是为色,他们成天担惊受怕,畏首畏尾,甚至都不敢直视你的眼睛。可是有—种凶手,无论是从犯案到被逮捕再到被判刑,甚至是在被执行死刑的前—刻,都显得极为镇定,他们目中所露出的冷漠与暴戾的眼神能让你不寒而栗,这是—种不把生命当回事的冷漠和以杀人为乐趣的暴戾的混合体,而我在李荣超的脸上恰恰看到了那种最残忍的杀人凶手才有的与生俱来的冷漠与暴戾。”

说到这里,罗培高从烟盒里又抽出一支烟,可是没有急于点燃,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肯定地说:“这件案子就是李荣超犯犯下的,张桂宁的证词是假的。”

“可是你却找不到—丝线索来支持你的想法,对吗?”

“是的,张桂宁的证词就是李荣超最坚固的心理防线,一旦我们能推翻他的不在现场证明,我有把握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让他招供。”罗培高咬牙切齿地说。

“我能看看那个证词吗?”杜撰抓抓头发,说。

罗培高取出一张夹在记事本里的A4打印纸,递给杜撰,说:“我把证词随身带着,可是却始终找不到突破点。”

杜撰接了过来,仔细地看了起来——

(前略)

警察(以下简称“警”):你是什么时候看见李荣超的?

张桂宁(以下简称“张”):大概晚上十一点刚过的样子吧,从C市开来的那趟车每天都是这个点儿进站的。

警:这么晚了你还在火车站摆摊?

张:公安同志,我得养活一家老小啊,每天都是起早贪黑,夜里十二点过了才收摊,每天都是这样,不信您可以问车站其他的摊贩。

警:当时是你先看见李荣超的,还是李荣超先看见你的?

张:是他先看见我的,那个时候我正忙着摊上的生意呢,没顾得上看人,听见有人叫我,我一抬头,才看见荣哥站在那里。

警:把你们之间的对话说得详细一点。

张:好,好,我问他怎么会在这儿,他说他准备到T市去找点活儿做,火车在这站停下,他想下来买点东西当消夜,没想到却在这里遇上了我。我们简单聊了几句,临走前,我拿了一瓶水和几袋面包塞给他,荣哥给我钱,我死活不要,荣哥把一张十块钱的票子硬塞进我口袋后就转身上了火车。

警:你们具体都聊了些什么?

张:也没聊啥,荣哥问我怎么到这儿摆摊来了。我说从牢里出来后就不想再像以前那样到处混日子了,我这人也没别的本事,所以只能在车站摆摊挣点小钱,再说这里离家也近,家里有什么事好照应。

警:你家在火车站附近吗?

张:是的,去年搬来的。

警:你们家原来住在哪里?

张:最早住在富元镇,我出事后家人就搬到了匡家村和亲戚住一起,去年我出狱后才搬到永昌驿火车站的。

警:李荣超当时穿的是什么衣服?

张:嗯……上身好像是一件浅色的短袖,下身是深色的长裤,嗨,当时黑灯瞎火的只顾着说话,具体什么样子也没看清楚,只能有个大概的印象了。

(后略)

“有什么发现吗?”罗培高不抱希望地问。

杜撰摇摇头,罗培高也不再说话,径自抽着烟,屋子里顿时陷入了沉默之中。雨势这时似乎稍微减弱了些,不过耳边仍然能听见窗外哗哗的雨声,清凉的夜风卷起阵阵青烟,在屋里飘散着,好似一团飘忽的迷雾。

“咳,咳。”过了一会儿,杜撰似乎被吹来的烟气呛到了,他咳了几声,然后开口道,“我发现—件有趣的事。”

“什么事?”罗培高掐灭香烟,问道。

“你刚才对于杀人凶手外貌的描述,让我想起了一本书。”杜撰起身走到书柜前,从重重叠叠的书本中抽出一本来,拿在手中。

“什么书?”

“《时间的女儿》。”杜撰轻轻地回答道。

“哦,这本书讲什么的?”罗培高好奇地问。

“这是英国女作家约瑟芬·铁伊一九五一年出版的一部历史推理小说,说的是苏格兰场的探长格兰特因病住院,偶然间看到了一幅英国历史上著名暴君理查三世的画像。对人的长相颇有研究的探长却认为从这个年轻人脸上看不到一点邪恶,于是他开始在病床上调查起四百年前的公案……”

“那个理查三世做了什么?”罗培高不禁问道。

“简单来说,在他的哥哥爱德华四世死后,他夺取了自己的侄儿爱德华五世的王位,并派人把囚禁在伦敦塔里的两个侄儿杀害了。”

罗培高耸耸肩。

“被历史所掩盖的真相。”杜撰翻开书,说,“就像书中导读中所说的那样——时间,其实是个麻烦的母亲,她会不孕,她会难产,当她生产时,所生的并不只有一个名叫‘真相’的独生千金而已,她还生出更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来。”

“哦,是吗?”罗培高好像来了兴趣,他直起身子,说,“你能举个例子吗?最好拣我知道的说,外国的历史我不太了解。”

“好。”杜撰放下书,想了想,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故事你知道吧?”

“知道。”罗培高点点头,说,“上学的时候就学过了。”

“这个故事在司马迁的《史记·周本纪》里也有记载。”杜撰转身又从书柜里抽出了一本书,翻开念道,“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

“古代版‘狼来了’的故事。”杜撰晃晃脑袋,继续念道,“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这个故事广为人知,还出现在中学的历史课本上,周幽王成为和夏桀、商纣齐名的昏君暴君,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个事件,可是历史上就真的有烽火戏诸侯这么一回事吗?”杜撰放下书,说道。

“这里面有什么说法吗?”罗培高困惑地说。

“事实上,很多历史学家都对这件事提出了疑问,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里就表述了这么—个观点。”杜撰迅速从身后抽出另一本书,念道,“史公言幽王宠褒姒,褒姒不好笑,幽王举烽,诸侯悉至,至而无

寇,褒姒乃大笑;幽王为之数举烽。及犬戎之,举烽,诸侯救不至,遂杀幽王。此委巷小人之谈。诸侯兵不能见烽同至,至而闻无寇,亦必休兵信宿而去,此有何可笑?举烽传警,乃汉人备匈奴事耳。骊山之役,由幽王举兵讨申,更不需举烽。史公对此番事变,大段不甚了了也。”

杜撰放下书,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说:“钱穆先生举出了几个疑点,首先是假如周幽王真的点燃烽火召集军队,以西周末年各地诸侯蔓延千里之势,各地诸侯的军队根本不可能同时到达。诸侯军队需要时间调动、集结、备粮、行军,最后赶到位于陕西境内的镐京,近则十天半月,远则一年半载,幽王和褒姒总不至于在烽火台边野营几个月吧?何况戎狄属于游牧民族,行踪飘渺,来去不定,军情变幻莫测,诸侯的军队到达之后如果没有看到敌人,完全可以理解为敌军已经撤兵了,只会休兵而去,又有什么大惊小怪呢?试想野营几个月的褒姒只是看了几支军队的来去,又有什么可值得她大笑一场的呢?再有就是,举烽火召集军队抗敌,这是汉朝抗击匈奴的预警方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能表明西周时期即有烽火预警的证据。”

罗培高有些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杜撰,说:“这么说历史上根本没有烽火戏诸侯这件事了?”

杜撰顿了顿,沉吟道:“目前就出土的西周时期金文记载而言,都是当周天子出兵打击某方向的外敌时,处在这一地区附近的诸侯国才会出兵协助天子的军队作战,并未见诸侯国军应警远来宗周的记载,何况诸侯国军进入天子之境,这本就是—件需要慎重处置的事情。没有任何—个智力正常的君王会随随便便就把—群全副武装的臣下召到自己的腹心之地里来。”

“实际上烽火戏诸侯的说法正是来源于《史记》。”杜撰指了指面前的书,说,“众所周知,战国时有许多伪书托作,又由于战乱焚书等原因,导致西汉初期的学者在研究先秦史料时难免出现许多错漏,而太史公本人在记录先秦史时也存在着大量已被确认的失误。因此,烽火戏诸侯这个说法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罗培高点点头,没有说话。

“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结果,也是众所周知的。”杜撰的眼睛扫过书柜上的那本《东周列国志》,说,“周幽王因为宠爱褒姒,废掉了原先的太子宜臼以及他的母亲申后,改立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申后的父亲申侯一怒之下联合缯国和西夷犬戎部落,攻击镐京,幽王举烽火示警,可是诸侯国有了前车之鉴,没有一个发兵勤王,于是镐京被攻破,幽王死在乱军之中,其后诸侯共立宜臼为王,并把都城迁到了洛邑,是为东周。”

“没错,那本《东周列国志》我年轻的时候很喜欢看,所以这段故事还记得清楚。”罗培高重新抽出一支烟,点燃,说。

“可是关于平王东迁,书中的记载也存在着一些疑点。”杜撰指了指桌上的那本《史记》,说。

“哦,这又怎么说呢?”罗培高的好奇心越来越旺盛了,他似乎已经忘了那件令他苦恼万分的案子。

“你看,根据《史记·周本纪》的记载,因为自己的女儿和外孙被废,申侯—怒之下‘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由此可见,申、缯及西夷犬戎诸部落的军队,都是宜臼的盟友,但是紧接着的记载却是‘平王立,东迁于洛邑,辟戎寇’。既然是盟友,那么宜臼为什么那么快就要东迁以避犬戎呢?”

“……”罗培高张了张口,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显然他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在《史记·秦本纪》里有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记载。”杜撰翻开书,念道,“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洛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

“注意周平王宜臼的用词,他形容西夷犬戎是‘无道侵夺’。”杜撰笑了笑,说,“可是《史记·周本纪》里的记载却很耐人寻味,‘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申、缯、犬戎的军队是宜臼的盟友,他们攻人镐京,杀死周幽王,拥立宜臼为天子;作为对此的报答,‘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那么平王宜臼为什么随后就和他们翻脸并指责犬戎是‘无道侵夺’,且不惜把岐丰故地许诺给秦国,以让其驱逐犬戎呢?”

“也许是因为分赃不均?”罗培高试探着说。

杜撰“嘿嘿”一笑,转身从书柜里翻找着什么,边找边说:“这就要从其他的史书里寻找答案了……啊,找到了,你看,《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①引《竹书纪年》的记载,‘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太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嫡,故称携王’。”

“伯盘?伯盘又是谁?”罗培高不解地问。

“这段记载中的伯盘就是伯服,晋人束皙认为‘盘’通‘般’,而‘服’乃‘般’之误。另外,杀死携王的也应该是晋文侯而不是晋文公。”杜撰吐了口气,说,“根据这段史料,可以发现当时周平王并不是唯一的周天子,平王东迁后,宗周附近的西虢国扶植了周幽王另—个儿子余臣为王,住在携,继承王统,直到周平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死携王为止,东周初年实际上出现过长达二十一年的‘二王并立’时期。”

杜撰将手中的书递给罗培高,神情激动地继续讲道:“从虢公翰立王子余臣来看,当时宗周—带的局势并非是不可立足,犬戎也并非是强大到不可抵御,周平王东迁是另有原因的。在《竹书纪年》中,说到申侯、鲁侯和许文公一起拥立平王,可是鲁国真的参与到这件事里来了吗?对此钱穆先生的观点是‘申许郑三国乃假托其名义’,也就是说鲁国并未参与到这件事里来。鲁国是西周初年周公旦长子伯禽的封国,鲁国国君兼有周王朝宗正、史官、祭祀的身份,同时鲁国也是东方有影响力的大国,没有鲁国的认可,周平王的天子之位可谓是名不正言不顺。申、许、郑等国巧借了鲁国之名,而鲁国在事后也对周平王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连平王死的时候都不去奔丧。”

罗培高抖抖烟灰,苦笑地对杜撰说:“你能不能说慢一点,我的脑子现在有些乱,被你一下子塞进太多线索了。”

“好吧,我来总结一下。”杜撰抓了抓头发,说,“目前线索已经足够我们得出—个清晰的结论了。”

“我洗耳恭听。”罗培高坐直了身子,说。

“首先是完全没有烽火戏诸侯这件事,周幽王宠信褒姒,废掉了太子宜臼和申后,改立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废太子宜臼投奔申国,和申侯达成了协议,决定联合西夷犬戎诸部落,攻进镐京,杀死幽于,武力夺取于位。

“事成之后,犬戎按照事先的约定,占有了岐丰之地,周平王东迁并不是为了‘避犬戎’,而是申侯、犬戎、周平王之间分赃的结果——当然也有可能是分赃不均引起内讧的结果,显然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些。宜臼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弑父夺位,因此也得不到鲁国的认可,于是虢公在西方拥立携王以挑战周平王的统治地位。”

“对此周平王的对策是什么呢?”杜撰狡黠地眨眨眼睛,说,“很简单,找一个替死鬼出来,把自己所有的罪责都推到这个替死鬼身上去。那么这个倒霉的替死鬼是谁呢?哈,当然就是西方那些野蛮的犬戎部落了。于是周平的那番话也就很好理解了,‘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一下子把自己的罪责都推得一干二净,所有的一切都是犬戎干下的,先王是他们杀死的,现在他们还霸占了周王室的岐丰故地。周平王把原先许诺给犬戎的酬劳重新许诺给了秦国,让他们与西方的犬戎作战,以表明自己对这些异族‘侵略者’誓不两立的态度。”

“你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罗培高点点头,说,“看来宜臼是个很成功的谋杀犯。”

“是的,他借助别人的力量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两个兄弟,最终使自己成为唯一的周天子,并且很幸运地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弑父夺国的恶名。”

“两个兄弟?”

“是的,除了倒霉的伯服外,还有一个携王余臣,”杜撰快速地扮了个鬼脸,说,“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周平王二十一年,平王‘赐秦、晋以岐、汾之地’。这个时候距离平王向秦襄公许诺岐丰之地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了,秦襄公早已死去,他的儿子秦文公继承父志,终于在关中立足,也正式得到了周平王认可的对岐丰之地的统治权。而晋文侯杀死了携王余臣,结束二王并立之势,确立了平王的正统。作为交换,周平王将汾地的统治权赐给了晋文侯。”

“哦,对,我差点忘了这茬儿。”罗培高拍拍自己的脑袋,说。

杜撰的十指交缠着,罗培高注意到当他的左手食指碰到右手中指时,右手食指也迅速地碰了一下左手中指,并且始终保持双手手指触碰的对称性和一致性,这是杜撰的一个小习惯。

“晋国为什么非要等到二十年后才杀死携王明确拥立平王呢?”杜撰一边玩着左右手对碰的游戏,一边说,“这大概和其他诸侯国立场的转变有关。周平王十年的时候,郑武公娶了申侯的女儿武姜,周平王与申侯有着姻亲关系,郑国示好于申国的同时说明郑也认同了周平王的合法地位。有申、郑、秦等诸侯的支持,再加上以汾地的统治权作为回报,晋文候全有理由杀死携王以确定周平王的正朔地位。

“由于周平王是弑父夺位,尽管有申、郑、秦、晋等诸侯的支持,可是同样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鲁国的态度也影响了许多东方诸侯国,许多诸侯国对周王室的贡纳骤少甚至停止,这使得王室的收人大大减少了,甚至出现了诸侯国不再朝见周天子、不听从周天子号令的现象。对此人们普遍的观点是周平王东迁后天子日渐衰微,诸侯乘机兼并土地,遂成强势。但说到这里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东周王朝本身就是一个正统性和合法性受到置疑的政权,东方诸侯国对其不理不睬也是可以理解的。”

说到这里,杜撰端起茶杯,呷了一口,继续说道:“周平王宜臼弑父夺位,可谓不孝,勾结异族举兵破国,可谓不忠,事后背弃盟友,可谓不义,可是他却得到了‘平’的谥号。根据谥法,‘治而无眚曰平,执事有制曰平,布纲治纪曰平’,也就是说这是—个不错的谥号,而他父亲周幽王的谥号则是‘壅遏不通曰幽,早孤铺位曰幽,动祭乱常曰幽’,这可是—个糟糕透顶的评价。”

“周平王之所以能够逃脱历史的恶名,首先在于他把破国作乱的罪名全部推到了犬戎身上;其次,以丰厚的馈赠获得了一部分有影响力的诸侯国的认可;最后,那子虚乌有的‘烽火戏诸侯’又让人们将遗憾和愤怒通通发泄到了柔弱的红颜和昏庸暴戾、偏执到搞笑的周幽王身上,从而完全忽略了宜臼身上的罪恶。”

杜撰的视线回到了《时间的女儿》这本书的封面上,书的封面上有一幅理查三世的画像,如同书里所说,那是“一个戴着天鹅绒小帽,穿着十五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个约莫三十五六岁,削瘦,胡子刮得很干净的男人……他的领上缀满宝石,正在把一枚戒指戴在他的右手小指上。但是他并没有看着戒指,而是望着一片虚无……一个胃溃疡的准患者。一个从小就为病所苦的人。他有着那种痛苦童年导致的,不足为外人道,难以形容的容颜;有着跟跛子一样无可避免且更为消沉的脸孔。”

罗培高也随之将视线放到了画像上,他喃喃地说:“也许书里说得对,这并不像是—个残忍的杀人犯的脸。”

杜撰点点头,说:“意大利犯罪学家切萨雷·龙勃罗梭是公认的第一位通过数据比较来划分犯罪人的犯罪学家,他认为犯罪人存在着与常人不同的生理标记,该隐的印记,比如骗子的下颌宽大,颧骨突出,体重大,脸色苍白;盗窃犯手臂长,个高,黑发,胡子稀疏。龙勃罗梭这种深受达尔文理论影响的观点尽管存在相当的缺陷,但是这种与犯罪行为可能存在密切关系的生理特征标识法却开辟了日后犯罪心理画像发展系统化的先河。”

“这个我倒是知道的。”罗培高将快要燃到过滤嘴的香烟掐灭,说。

“犯罪心理学画像需要涉及到许多方面,比如罪犯通常的作案模式、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所使用的凶器、现场遗留的物证等等,只有将这些通通归纳到一起,我们才能得出一个较为完整的结论——通常这个结论也并不是完全准确的。”

“是的,”罗培高耸耸肩,说,“我看过一些关于连

环杀手研究的书。”

“回到我们刚才的问题上来,”杜撰饶有兴趣地看着自己的手指,说,“你认为周平王宜臼是个怎样的人?”

罗培高清了清嗓子,他凝视着窗外的点点灯光,沉吟道:“他是—个懦弱的人,也许有的时候会冲动,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个懦弱的人,他不是—个天生的谋杀犯。”

杜撰抬起头,他看着若有所思的罗培高,说:“申国又被叫做申戎,是两周之际一个很活跃的国家,它处于华夏与蛮夷之间,是一股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也是周王室笼络的对象。周幽王迎娶申侯的女儿并立她为后,这是—桩赤裸裸的政治婚姻,也许他们之间并没有多少感情。作为他们的儿子,宜臼也许根本得不到父亲的关爱,他的父亲所宠爱的是—个叫褒姒的女人,以及他和那个女人的儿子伯服,他的父亲甚至决定废掉他的太子之位,改立伯服为太子。

“宜臼无法忍受这一切,他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戎人血液在燃烧,他逃到了申国,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当申侯把联合戎人武力夺位的计划告诉宜臼时,也许他被吓得大吃一惊。他不是—个有着坚定意志的人。要么杀死父亲和仇人、成为无上荣耀的周天子;要么沦落他国、成为—个终身落魄的流亡贵族,宜臼胆战心惊地选择了前者。

“事成之后,宜臼感到了空前的兴奋,他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周天子,即使他的手上沾满了他父亲的鲜血。可是无情的事实很快将他的美梦击碎,戎人按照事先的约定占有了西边的土地,可是东边的诸侯却根本不承认他的合法性,虢国的国君甚至另立了一个天子。”

杜撰叹了口气,说:“宜臼没有勇气挑战着一切,他选择择了逃避,仓皇地离开了祖先们世代居住的宗周。他急于洗刷掉自己弑父夺位的罪名,他将所有的过失都推到了戎人身上,并以封爵和祖先时代居住的土地作为报酬,让秦国人去讨伐戎人。他不断向郑、晋等东方大国示好,希望他们能够承认自己的合法地位,并再次以土地作为报酬,让晋国发兵杀死了携王。宜臼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为唯一的周天子时,他发现他已经失去了祖先留给他的最宝贵的财产——土地。

“他是—个懦弱的人,没有能力恢复祖先的赫赫荣光,习惯于逃避和乞求别人,甚至不惜为此放弃很多。他就这样做了五十年的周天子,连他的儿子都没能捱过漫长的太子时代,最后由孙子继位。也许当他老去的时候,他会经常回想起那遥远而熟悉的宗周故地,那块太王、文王、武王藉以称霸天下的宝地,但他知道,从镐京到洛邑,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历代祖先的荣光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杜撰停了下来,他用一个复杂的眼神结束了这次的演讲。

“想不到这其中会有这样多的曲折。”罗培高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今天算是长了一回见识。”

“其实关于两周之际大变局的这些推测,历史学家们早就提出来过,并不新鲜,”杜撰走到窗前,说,“可是大多数人还是在反复地讲述着烽火戏诸侯的故事,这就是约瑟芬·铁伊所谓的‘汤尼潘帝现象’了吧。”

“汤尼潘帝?那又是什么?”罗培高疑惑地皱起了眉头。

杜撰从书柜里重新抽出了那本《时间的女儿》,说:“汤尼潘帝是南威尔士的一处地名,传说一九一零年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遣军队血腥镇压了当地罢工的矿工,‘汤尼潘帝’遂成为南威尔士人永恒仇恨的—个象征。但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纪律严明的警察,他们除了卷起的雨衣之外什么武器也没带,唯一的流血事件不过是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书里的主人公格兰特探长说,‘重点是每一个知道这是无稽之谈的人,都不加以辩驳,现在已经无法再翻案了,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则传奇,而知道它不是事实的人却袖手旁观,不发一言’。”

“人们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抵制着历史的真相,正如铁伊笔下所言,”杜撰翻开书,轻声念道,“奇怪的是,当你告诉某人一个故事的真相时,他们都会生你的气而不是生原说故事人的气。他们不愿违反原先的想法,这会让他们心中有种莫名的不舒服,他们很不喜欢这样,所以他们排斥且拒绝去想。但如果他们只是漠不关心,那倒还可以理解,而他们的不舒服之感却极其强烈而明显,他们是深恶痛绝。很奇怪,是不是?”

“呵呵,”罗培高吐了个烟圈,说,“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研究一下书本还真是一个不错的消遣。”

“是的,我管这叫文字游戏。”杜撰合上书,说。

罗培高没有回话,他默然不语地径自抽着烟,屋里顿时安静了下来,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杜撰看了看窗外,这时雨势已经完全减小了,淅淅沥沥的雨声让原本燥热不安的夏夜恢复了些许宁静。

“看样子这雨,快停了。”杜撰把先前抽出的书一本本地重新放回到书柜里,心不在焉地说。

“嗯。”罗培高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他的眉头并没有舒展开来,看来他对历史的注意力很快就又回到了之前那件案子上。

这时,一本书突然被挤掉在了地上,杜撰弯腰拾起那本书,发现这是一本地图册。他随手翻着那本地图册;漫不经心地说:“虽然真相是时间的女儿,可是她却是—个害羞的小姑娘,总是羞答答地躲起来不让别人发现,即使是白纸黑字的历史记述,也不能尽信,有的时候文字也是会骗人的……”

说到这里,杜撰突然停住了,他直愣愣地看着手中的地图册,喃喃地说:“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

“什么?”罗培高好奇地凑过来,问道。

杜撰指着地图上的某一点,对罗培高说了一番话。

“还会有这样的事?”听完杜撰的话,罗培高惊讶地睁大了眼,他快速地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神情激动地说,“不过的确值得试—试,只要我们能……嗯,我现在就回队里去,一切顺利的话,明天应该就有结果了。”

“祝你好运。”杜撰微微一笑,说,“归根结底,这一切都只是—个文字的小把戏而已,—个文字游戏。”

—个星期之后的某个雨夜,杜撰正坐在电脑桌前构思着杀人诡计,耳边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杜撰打开门,发现罗培高正笑呵呵地站在门前,他的头发和肩膀已经被雨淋湿了。

杜撰找来一张干净的毛巾递给罗培高,他似乎从罗培高的神情上看出什么来,于是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那件案子如何了?”

罗培高一边起劲儿擦着头发一边说:“已经解决了,李荣超承认是他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让张桂宁作了伪证。”

杜撰默然一笑。

“对了,你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我才从队里出来,什么东西都没吃呢。”罗培高四下打量着说。

“还有一点蛋炒饭,你要吃吗?”

“谢谢。”

“嫂子又出差了吗?”杜撰走进厨房,说。

“是啊。”罗培高在沙发上坐下,拿起电视机遥控器—通乱按,说,“不然我干嘛下班不回家跑到你这里来?”

从厨房里传来了杜撰的声音:“别转台,我在听新闻呢。”

罗培高闷哼一声,放下遥控器,大声说道:“对了,那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上次还没告诉我呢。”

“哦。”杜撰的声音伴随着炒饭声从厨房里传来,“那是因为我大学时班上恰好有个同学就姓这么个姓。他跟我说过,他的老家就在平襄县,之前我在看那份证词时,一时也没想起平襄县就紧邻着永昌驿,直到我无意中翻开地图,发现那个匡家村就处在平襄县和永昌驿交界的地方,才猛然想起这件事来。”

罗培高“哦”了一声,又问道:“那么为什么他们的姓要发‘qiāng’的音呢,我查了字典,‘匡’这个字并不是多音字啊。”

“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我那个姓匡的同学,可是他也不知道。后来我查了一些相关的书籍,终于找到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哦,那是什么?”

“说来话长,我的房间里有本《姓氏词典》,你可以去查查匡姓的条目。”

罗培高闻言走进房间,从书柜上找到了那本《姓氏词典》,找到匡姓的条目,只见上面写着:

kuāng

⑴以邑名为姓氏。匡,春秋鲁邑,句须为之宰,其孙以为氏。

——据《风俗通义》

今河南长垣县西南有匡城。郡望:晋阳。

⑵“宋避太祖讳,改为主氏。政和间以民姓主为嫌,又改为康氏。”

——《古今姓氏书辩证》

“一云:改为羌氏。”

——《姓氏考略》

汉有匡衡。元有匡才。明有匡福。

“原来是这样啊……”罗培高捧着书,慢慢走回了客厅。

“是的,匡姓在宋时因为避宋太祖赵匡胤的讳而改成了主姓,在宋徽宗政和年间又把主姓改成了康姓或是羌姓。后来在南宋时,禁忌逐渐放宽,一部分人又重新改回了匡姓。我推测,我那位匡姓同学的祖先在宋朝时是改为羌姓的,后来把姓重新改回‘匡’时却依然保留了‘羌’的发音,其后代代相传,直到现在。”

这时,杜撰边说边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热腾腾的蛋炒饭,递给罗培高。

“谢谢。”罗培高接过碗来,连着刨了几口饭。

“这支匡姓人世代居住在平襄县,逐渐繁衍成当地的一个大姓。如果没有去过平襄县,光从字面上看,任何人都会把‘匡家村’三个字念成‘kuāng家村’的,只有去过那里,或者是认识那里的人,才会知道这三个字的正确读音是‘qiāng家村’。”

杜撰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一碟泡菜,放到罗培高的面前,继续说道:“张桂宁在匡家村住过一段时间,他肯定知道这三个字的读音,因此在证词中他提到匡家村时,发音应该是正确的‘qiāng家村’。如果李荣超没有去过平襄县,或者是没有从张桂宁的口中听说过‘qiāng家村’之类的名词的话,那么他是不可能知道‘匡’字的这个特殊读音的。”

“是的,我也曾询问过李荣超,他是读成‘kuang家村’的,说明他并不知道‘匡’字的特殊读音。”罗培高嘴里嚼着饭,含糊不清地说。

“是的,这就是一个破绽,如果上个月十八号晚上李荣超在永昌驿车站和张桂宁有过一番对话的话,那么他从张桂宁口中听到的应该是‘qiāng家村’,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写在纸上应该是‘羌家村’。”

“嗯,李荣超事后承认,张桂宁的证词是他事先想好的,写在纸上让张桂宁背熟,可是他却没想到那个‘匡家村’竟然会有这么一个奇怪的读音。”罗培高“嘿嘿”一笑,说,“这就叫百密一疏。”

“所以这就是一个文字的小把戏,有的时候文字也是会撒谎的。”杜撰感慨地说道。

“呼,吃完了。”罗培高心满意足地放下碗筷,说,“想不到你做的蛋炒还挺好吃的,看不出来嘛。”

“你知道我做的蛋炒饭为什么这么好吃吗?”

“因为你用的是隔夜饭?”

“错,”杜撰促狭地一笑,说,“因为我用的是隔夜蛋炒饭。”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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