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实话。第二天早上,保罗·D在上班的路上就看见了她,她刚下班。她瘦了,眼里更镇定了,越来越像黑尔。

是她先笑的。“早上好,D先生。”

“唉,今非昔比了。”她的微笑不再是他记忆中的讥笑了,而是含着善意,再加上塞丝嘴角的那种坚毅。“你过得怎么样?”

“还凑合吧。”

“你这是回家去吗?”

她说不是。她听说衬衫厂有个下午的工作。她希望得到了在鲍德温家的夜班和另一个工作以后,她能有点积蓄,还能帮帮妈妈。他问她,他们待她是不是不错,她说比不错还强。鲍德温小姐能教她点东西。他问她是什么东西,她笑了,说是书本知识。“她说我可以去奥伯林。她正在我身上做试验。”他没有说:“当心。当心。世上再没有什么比一个白人学校老师更危险了。”相反,他点了点头,问了他想问的问题。

“你妈妈还好么?”

“不,”丹芙说,“不,不,一点儿也不好。”

“你认为我该去看看么?她会欢迎吗?”

“不知道,”丹芙说,“我觉得我弄不懂我妈妈了,保罗·D。”

他们俩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道:“呃,那个姑娘。你知道的。宠儿?”

“怎么?”

“你认为她肯定是你的姐姐吗?”

丹芙看着自己的鞋子。“有时候吧。有时候我觉得她是——甚至不止。”她抚弄着衬衫,抠着一个污点。突然,她抬起眼睛,直盯着他。“可谁能比你更清楚呢,保罗·D?我是说,你肯定了解她。”

他舔了舔嘴唇。“嗯,如果你要我的看法——”

“我不要。”她说道,“我有我自己的。”

“你长大了。”他说。

“是的,先生。”

“好吧。那么,祝你找工作走运。”

“谢谢你。还有,保罗·D,你不一定要回避,但是你跟我妈妈说话要小心,听见了吗?”

“你放心。”他说道,然后就离开了她,或者说她离开了他,因为这时一个年轻人朝她跑来,说着:“喂,丹芙小姐。等一等。”

她转向他,一张脸看上去就像让人拧开了煤气喷嘴一样,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不情愿地离开了她,因为他还有话要说,还想弄明白他听说的那些故事:白人来接丹芙上班,塞丝去刺杀他。小鬼魂恶狠狠地回到人世,指使塞丝出去对付那个使她免遭绞刑的男人。有一点是一致的:开始她们看见过它,后来就不见了。她们按住塞丝,把冰锥子从她手里拿掉,再回头看那所房子的时候,鬼魂已经没了。后来,一个小孩讲起他如何一直在一百二十四号后面的小溪旁找鱼饵,如何看见那边一个满头秀发全是鱼儿的裸体女人穿过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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