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英文7万多字,译完中文15万,惊悚小说,断断续续历时半年。在翻译过程中还是有些值得回头看看的地方。

其中有一句玩笑话的翻译让我印象深刻。小说里办案的警官之一,皮特,是个大胖子,平时就喜欢插科打诨,常常开些他自以为高明的冷笑话,让身边人一头汗,他却觉得是人家没有幽默感。有一次,故事的主人公,皮特的女上司,珞恩,和他一起出外勤。吃过饭上车时,珞恩发现皮特嘴边还粘着饼干渣,于是就提醒他。可是皮特来了这么一句:

“IwassavingthatbitforRon.”Thepuzzledlookonherfaceforcedhimtoexplainthejoke.“Lateron,Ro?Idespairofyouattimes,boss,yoursenseofhumourorlackofitbesoembarrassing.”

因为人家听不懂,皮特竟然还好心地给解释,可是解释完了,这笑话还是只能博得别人一滴冷汗。

可是,对于翻译来说要还原出来可要花点小心思了。笑点要近似,还要同样是个冷笑话。

那么先看看皮特的这个冷笑话的笑点在哪里?皮特说他要把嘴角的饼干渣留着给Ron,这个Ron是个人名,就是一个人了,可这是谁呢?不只是珞恩听不懂,咱也不明白。接着皮特就解释了,他这个笑话的笑点是连读,就是“lateron”这两个字的连读,念快了就成了Ron。而Ron是一个在英国非常常见的人名,类似于中国的张三,李四。也亏得皮特能想出这样一个笑点,还老是希望听众夸他机智,奇葩一朵,汗!

这句话本来是这样的,“Iwassavingthatbitforlateron.”翻译时要把他原来的意思翻译出来,同时连读的发音还要像一个中国读者都知道的人名字,让人能看出来他是想开玩笑。

原意可以翻译成,我舍不得吃,待会再吃,我留着晚上再吃等等,可是这些都扯不上一个熟悉的人名字。最后我灵机一动,想到“夜宵”这个字。“当顿夜宵”三个字连读可以类似于“窦骁”。窦骁的名字虽然并不像Ron一样是张三李四,但是这个名字耳熟能详,完全能起到这个冷笑话的效果。

译文:“我想留着当窦骁。”见她脸上露出迷惑的表情,他不得不解释一下这个笑话,“把‘当顿夜宵’,连起来,听懂了吗?唉,有时候我真对你失望,头儿,你幽默感的欠缺真叫人尴尬。”

窦骁两字一出,珞恩脸上现出迷惑的表情才能顺理成章,不然,读者会很难理解。

在翻译中每解决一个问题,会有一种吃了糖一样的满足感。

这本书的作者现居英国,因此使用的英文以英式用词为主,包括警察的警衔系统与美国都不太相同。这些都需要作一些功课。

几个人物的名字的翻译也颇费了一番脑筋。小组里也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负责办案的女主人公是一位女警官,名叫Lorne。这个名字查字典给的结果有“洛恩”,“罗恩”,“隆恩”,等等,无一例外都是男名。而书里的这个人物,雷厉风行,办案不输男性,颇有几分英姿飒爽的男儿性格,所以我能理解作者为啥要特地给她一个男性化的名字。可是如果当真翻译成洛恩,读者会先入为主地以为这是男性,必须要随着情节展开,一直到后文,才发现原来女性,到那时读者是不是会有上当了感觉呢。

我们还曾经考虑“洛妮”,但我觉得这个名字过于阴柔,失去了作者想给读者男名女用感觉的目的。我们最后讨论的结果是,保留“洛恩”的读音,把“洛”字换成更有女性倾向的“珞”。灵感来自“王珞丹”。通过“珞恩”这个名字读者也就更容易想到是女性了。

珞恩的女儿Charlie也是同样的情况。Charlie在字典里也是男名,译为查理,而且还跟CharlieChaplin(查理·卓别林)同名。一个女孩子名字叫查理,总是怪怪的。译者建议用“莎莉”这个名字,然而,在本系列小说第二部,明确提到,有人听到这个名字的第一反应是,这孩子是个假小子吧。用如果用莎莉,谁也不会产生是假小子这样的反应。最终我们仍然采用了保留发音,更换文字的方式,使用了“查利”这个中性化的名字,让人产生叫这个名字的人是个假小子反应才会合情合理。

目前,这本书终于在亚马逊上架,欣慰之余,与大家分享一下翻译中的点滴。如果有什么看法和评论尽管提出讨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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