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花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脸白得吓人,嘴唇也白,白得发青。

东方墨手扶门框,又是一阵干呕,好在他由于兴奋晚饭根本没吃,要不然肯定吐得一塌糊涂。退后一步,看见茶几上那瓶外国红酒,他攥住瓶颈对着嘴,咕咚咕咚把剩下的酒液都灌进肚子。他酒量不大,也从未这样喝过酒,此时心里就像点燃了一把火,五脏六腑如同架在火上烤。

重重地又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借着酒劲儿才闯进浴室里。他两道眉毛都竖起来,龇了龇牙,镜子里的自己凶相毕露,像一个恶鬼,真有些杀人犯的感觉。他俯下身,故意不去看朵朵花的脸,他把毛巾裹在她头上,这才松了一口气。

尸体被拖出浴室,她的身体并没有僵硬但却非常凉。东方墨把皮箱打开,抱起朵朵花,先把她的屁股放在箱底正中央,接下来的事情要比想象中的容易很多,他将她的胳膊、大腿扭曲过来,那种姿势就像婴儿在母体里一样蜷曲着,只是头显得略大些,因为上面缠着一条被血染红的毛巾。

尸体被塞进了皮箱里,甚至还富余出一些空隙。东方墨记得朵朵花进门时,肩上还挎着一个帆布包。他站起来四下寻找,布包躺在沙发上,鼓鼓囊囊的,他随手拎起来就塞进皮箱里。

一切仿佛都是那么顺利,东方墨都没怎么出汗,可就在最后一个环节上,身上湿得好像又洗了一回澡,因为箱盖怎么也盖不上。他恨死这个皮箱了,为什么就不能再大一点,哪怕是一点点。

没办法,他只得找来塑料绳,一圈一圈地把皮箱勒紧,可塑料绳是红色的,皮箱是黑色的,怎么办?要是心细的人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毛病来。想到这,东方墨踉踉跄跄地跑进书房,把砚台端出来,里面是漆黑的墨液,他用毛笔蘸着墨液一点点刷在塑料绳上——一个多小时之前,当东方墨兴致盎然地研墨时,绝不会想到研出的墨竟会派上这种用场。

终于干完了,东方墨的心脏怦怦乱跳个不停。箱子虽然很重,还好他提得起来。东方墨深吸了一口气,本能地打量一下自己的身体,身上湿乎乎的除了汗水还有斑斑点点的血迹和墨水。他重新回到浴室,打开莲蓬头,不但冲洗自己的身体,同时连地砖的每一条缝隙也一并清洗干净,直到看不见一丝血迹,找不到一根头发为止。

他找出一块干浴巾,正在擦拭自己的身体,突然,他好像听见了门口有轻微的响动,窸窸窣窣的,接着,是连续但柔和的敲门声。

仿佛天上掉下一柄斧子正中东方墨的头顶。黑暗便于躲藏,他本能地走出浴室把客厅的灯关上,整个客厅暗下来,手指从开关上滑下来那一刻他又觉出十分不妥,因为门镜可以透出屋里的灯光,灯光瞬间灭掉了,这分明证明屋里有人存在,如果不出声询问,必将引起诸多怀疑。

怎么办?这该怎么办……

敲门声还在不紧不慢地敲着,看来没有要走的意思。东方墨把沙发上的睡衣套在身上,提起装着尸体的皮箱放进浴室门后面,并用浴巾搭在上面掩藏起来。他重新打量木质地板,残留的血迹刚才已被擦干净了。

其实,做这一切只用了不足十秒钟的时间,东方墨抬手弄了弄头发,重新打开灯,深吸一口气,把嘴巴贴近门,“谁?”

门外的人没有回答他,这样说也不完全对,因为那人虽然没说话,但也咳嗽了一声,咳嗽似乎也算做一种回答。咳嗽声有些熟悉,并且是女人的声音。难不成是收电费的?

一定是居委会的刘大妈,她嗓子有毛病,说话之前总要咳嗽一声。东方墨从钱包里抓出一把钱,准备用最快的速度打发掉刘大妈。

门框上有条金属锁链,防盗用的那种,他把锁链挂起来,拧开门把手,门就裂开了一道不宽不窄的缝隙。楼道里一如既往的黑,老楼楼道没有灯泡,即便装上了,也会被淘气的孩子用气弹枪打碎。

东方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喜欢黑暗。

一股潮湿阴晦的风从门缝挤进来,嗖的一下穿过东方墨的双腿间时,他打了一个哆嗦,不仅因为凉风的侵入,还因为门外并没有见到刘大妈或者别的什么人!冷汗顺着眉角淌下来,流进了眼睛里,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着的浴室门,与此同时,脑中显现出两个字——有鬼!

咽了口吐沫,当他懵懵懂懂转过头来的一刹那,就在那漆黑狭窄的门缝里,出现了一张脸,一张女人的脸,女人的脸就紧紧地贴在门缝里,似乎还拼命地想挤进来。

他抬手堵住自己的嘴,险些叫出声来,但下一秒,他就认出了紧贴在门外的那个女人,因为那张脸,属于他的前妻。

她怎么会出现在门外?

东方墨稍微镇定了些,上一次这个女人来找他时还是在半年前,她手里握着离婚协议书,脸上那种冷冰冰的表情现在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呃,你有事吗?”东方墨作为一个教授,应该大度一些,说点什么,再说,这还是在自家门前。

“我,我想和你谈谈……”前妻扭捏地干笑了笑,而后朝后退一步,低下头,摆弄着身穿的裙子。

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裙子很眼熟,似乎是刚结婚时东方墨从外地给她买回来的。白色最单纯,东方墨喜欢白色,也喜欢裙子的款式,可裙子没穿多久,女人就肆无忌惮地发福了,裙子容不下那臃肿的身体,所以就闲置起来。可今天,她为什么非要穿这么一件裙子来见他?

前妻的脸上扑了一层厚厚的粉,双下巴也不见了,看来这半年她并未死心,居然瘦身成功,不畏寒冷穿着东方墨最喜欢、最有纪念意义的裙子大晚上跑来见他,意图不言自明。

“改天,改天好吗,我……我今晚有些,有些不舒服。”东方墨使用了一次女人惯用的伎俩。

前妻的脸一下子拉下来,仿佛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还好她很快反应过来,嘴角抖动着朝上翘了翘,假装含情脉脉地说:“东方,我,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当初是我对不起你!生死不改、不离不弃,这些话说起来容易,可要真到了那种地步,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东方,你想一想我当初的感受,我只是一个女人,一旦男人没了,我就成了寡妇,一个年轻的寡妇,我该怎么办,该怎样继续生活下去。东方,你能理解我吗?”

东方墨此刻心如乱麻,浴室里还藏有一具女尸,前妻声泪俱下说的那些感人肺腑的话,他半个字也没听进去,不过,也不能这么说,最起码最后一句他听见了。于是他点点头,凄惨地笑了笑,说:“我理解,我理解……今天我,我真有事,你先回去吧,过几天,过几天咱们再谈,好不好……”

东方墨不解风情地搪塞她,前妻也不傻。她本是个脾气暴躁的女人,婚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东方墨像傀儡一样被她玩弄于股掌之内,离婚才半年,这个男人居然胆敢如此对她,要是在从前,她早就抬手去揪他的耳朵。

可现在不行了,东方墨高高在上,成了大教授,艺术界的后起之秀,她既然企盼死灰复燃,即便东方墨再生硬、再冷淡,她都得忍着,她相信自己的判断,可有时女人的判断是愚蠢的、盲目自大的,她还幻想着东方墨还深爱着自己。

“东方,还记得我们是怎样认识的吗?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用餐的地方是哪一家餐馆吗?还记得我们领证后的喜悦,还记得我们……”

哐当一声,门被死死地关上了。

于是乎,这个女人的幻想在一声沉闷的关门声之后,破灭了。

其实,破灭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在房门关闭的那一刻,有一束反光射进了她眼里,虽然反光很微弱,但还是被女人与生俱来的敏感捕获了——那是地板上的一双鞋,透明的,如同玻璃一样纯净的高跟鞋。

东方墨实在忍无可忍了,他假装的镇定已经到达极限,如果再不关门,他的表情或许瞬间就会扭曲,向妖怪显形一样变得面目可憎。

他的后背紧紧贴在门上,衣服都湿透了,甚至黏黏地黏在了门板上。

东方墨这才意识到,门是一种多么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东西——门只是一块木板,却隔开了两个世界。

他并不是个绝情的人,怪只怪这女人来得不是时候。张大嘴喘着粗气,他听到了门外啜泣的声音,接着,是缓慢并轻微的脚步声——那女人下楼了,她终于走了。

东方墨费力地站直身体,没走几步,身体就朝前倾斜,一只手抓住了沙发背,这才没有摔倒。他拉开浴室的门,皮箱好端端地立在门后面,他又退回客厅,打开灯,仰头看了一眼挂钟,现在的时间是十点十五分,他抬起双手抱住头想,什么时候去抛尸,要等整楼的人都睡了?对,那样最为安全,可是……

这种安全是相对的,那个时候虽说普通人都睡了,起码还有巡夜的警察、一夜情的年轻男女……总之,三更半夜提着一个大皮箱,总会令人怀疑,那该怎么办,不如现在就出去,就算有人看见了,也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想到这,东方墨用毛巾把头上的冷汗擦干净,梳了梳头发,套上一件宽松的深色运动衣,抓起茶几上的钥匙和钱包塞进裤兜里。

走到窗边,他轻轻拉开窗帘,眯起眼睛向外面望去。一片黑魆魆的夜,远处那一盏路灯虽说亮着,却散发出昏暗无比的光,那点微弱的亮光根本照不出外面是不是有人,很长时间东方墨都在抱怨那个如同虚设的路灯,可现在,他应该感谢它了。

其实,他足可以放心,在这秋凉的夜里,十点钟一过,几乎就没有行人了。东方墨没有搬家的另一个原因,也是图这里清静。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他把大皮箱从浴室里拉出来,关闭了房间里所有灯,慢慢地打来门,门外和屋里一样黑。

他家是在三楼,他悄无声息地从三楼下到一楼,又在门口转了一圈,他的黑色轿车就停在楼门对面,他松了口气,因为前妻显然已经离开了这里。转过身跑上楼,脚步依然轻抬轻放,门虚掩着,皮箱就在门后边,奇怪的是,皮箱原来立着,可现在却倒在了地上!

难道是刚才没放稳?

东方墨用力把大皮箱提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朝楼下跑去。短短一两分钟时间,身上的运动服又湿了一大片,楼门口冷风一吹,他捂住嘴险些打响一个喷嚏。

车子就在眼前,只要把尸体放进后备箱,那么抛尸的第一项任务就算完成了。

汽车嘟的一声响,那声音在寂静的深夜格外嘹亮,传进东方墨的耳朵里,更是如雷贯耳。他慌忙打开后备箱,后备箱是可以完全容纳那只大皮箱的,以前他就曾这样干过,可那时皮箱里装的只有衣服。

后备箱被关上的那一刻,东方墨终于放松地呼出一口气,他愣了一秒钟便飞快地跑到轿车旁,打开车门,坐进车里,伸手发动车子,突然眼前白光一闪,他吓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那是汽车的大灯,他赶紧把大灯关上,做这种事,还是不要明目张胆为妙。

惨白的灯光,照亮了前面一片土地。

那是什么?似乎有个黑影飞快地从车前绕过去,然后就消失在了黑暗里。他不敢再开灯,瞪着一对眼珠子朝外看去,难道是幻觉?他不安心,把车窗摇下来,探出头朝外看,几乎把眼珠子瞪出了眼眶。

倒是没有看见什么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突然,只觉脖子上一凉,一把锋利的匕首紧紧贴在了他的皮肤上——这显然不可能再是幻觉了!

没等东方墨反应过来,黑暗中就传出一个阴恻恻的蹩脚口音:“那啥,小弟手头紧,刚从高墙里面放出来,能借点钱花花吗?多不嫌多,少不嫌少,嘿嘿……”说着,刀刃在东方墨的脖子上摩擦了一下,刀尖几乎扎进肉里。

“好好好!”东方墨经常看法制报,却头一回遇到持刀抢劫,“你把刀子挪开一下,我给你拿钱,好不好?”刀子当然没有拿开,只不过松了松。东方墨很从容,他竟然一点也没慌乱,钱包和钥匙拴在一起,打开钱包,里面有一沓百元大钞,他把一百的全部抽出来,只剩下几张零钱,握着钱的手伸出窗外,一瞬间,钱和刀子都消失了,他来不及细想,猛踩油门就发动了车子。

汽车一溜烟冲出了那片老楼区,后备箱里咣当咣当一个劲儿地响,就像有只手在拍汽车后面的玻璃。

直到开上大马路,东方墨才让车慢悠悠地行进着,他不敢把车开得太快,也不敢开得过慢,越是平平常常的,自然也越不容易让警察注意到,虽说目前这段偏僻的马路上连个警察的影子也没有。

马路上不时有一两辆汽车疾驶而过,似乎一切都那么正常。东方墨的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流,他擦了一把汗,这才回想起来刚才实在是很险,万一那个劫匪在他没有把皮箱装进后备箱之前劫持他,那就惨了,万一劫匪不要钱而非要皮箱可怎么办,真是想想都后怕。

就在这时,地面不平,车身猛地摇晃一下,后备箱里又是咣

当一声响,随着震颤东方墨脑海中出现了一幅可怕的图像——一个剧烈的抖动之后,后备箱的门会像只大嘴一样砰地张开,朵朵花就会直挺挺地坐起身,僵硬地转过头对着他,那张脸上乌青乌青的,嘴里还冒着尸气!

东方墨从不相信这世上会有鬼,但这个恐怖的念头一旦出现却再也挥之不去。

他紧紧握住方向盘,谨慎地注视着前方。有那么一刻,他好像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他用力地一拍脑袋,对啊,他是来抛尸的,既然是抛尸,那就得选择一个僻静的地点,没错,必须是一个隐蔽并且荒无人烟的地方,可是,该去哪呢?

东方墨很想抽根烟,但车里没有烟,他咬住一根手指,拼命地想:这附近,哪里有合适的抛尸之地?虽然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十几年,但东方墨对这里依旧陌生,这十几年里,他的主要路线就是学校、家里、菜市场,除了偶尔带学生去外地写生,他基本没去过别的地方。

开车绕了两圈,没敢去太远的地方,因为他担心自己会迷失方向。

就在这时,东方墨发现一辆出租车似乎在上一个路口就不紧不慢地跟在自己的车子后面,他盯着车镜反射的图像,但看不清里面司机的脸,难道那司机的鼻子像猎犬一样敏锐,早已嗅到了尸体的气息?

东方墨正绞尽脑汁思索着,心又是猛地一阵痉挛,出租车旁边又多出一辆灰色面包车。天!难道后备箱裂开了?东方墨的脑袋瞬间变大,他们都是谁?会不会已经报了警?警察是否已然在下一个路口设置了关卡,守株待兔,等自己的车子一到,就群起而攻把他绳之以法!

紧张令他胃里痉挛有点想吐,和晕车的感觉差不多,但从胃里翻滚上来的并非胃液,而是一股难闻的酒气……刹那间,他又意识到一点,绝对不能这样到处乱开了,因为自己又多出一条罪——酒后驾车!

就在如此紧张的时刻,路口竟出现了一条小道,东方墨瞬间把车子拐进那里,回头看了看尾随自己的那两辆车,没一辆跟过来,他按住胸口,心想,这就叫做“疑神疑鬼”。

他双手按在方向盘上,盯着车镜里那个脸色惨白的戴着眼镜的男人,自言自语道:“要冷静,要冷静,人又不是你杀的,没必要疑神疑鬼,把所有的车都看成是在跟踪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你会被自己害死的!”

夜幕中,道路两旁的柳树摇摆着,像是两排身材魁梧却又瑟瑟发抖的怪兽。这条小路没有路灯,于是,东方墨不得不打亮前车灯。可灯光刚一亮起来,他就险些被吓掉了魂儿,因为迎面正疾驶过来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上还堆满了货物,像座小山丘。由于东方墨的车是黑色,并且没有开灯,所以电三轮正风驰电掣地朝他冲过来!

他急忙转动方向盘,车身险些就和三轮车亲密接触,他不担心车子被剐花,他现在只担心朵朵花的尸体。

女人真难缠,活着时难缠,死了更难以摆脱。

又是惊出一身冷汗,东方墨快支撑不下去了,他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他想像狼一样对着天空惨叫,却又找不到适合的理由。顾不了那么多了,他这就要把尸体丢出去,即便明天被人发现,警察敲开他的门,给他戴上一副闪亮且冰冷的手铐,他也全然不在乎了。

想到这,东方墨才重新打量起周围的景物。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他似乎来过这里,他记得再朝前开几十米,便有一条僻静的小巷子,他曾经在那里租过一间小平房,那还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他刚刚来到这座城市,正在准备报考如今任教的艺术学院。

这个地方离学院并不太远,但十分荒僻,属于城市规划的死角,建设部门还没有精力涉足此地,所以,这地方自从三四年前就荒废了。居民搬走后,留下一幢幢残破的屋子,几年过去了,屋子就如同腐烂殆尽的尸体,仅剩下了骨骼,没了皮肉,那个地方,根本就不应该有人来,何况还是深夜。

更加令东方墨感到庆幸的是,就在这附近有一条河,河水在很多年前很清澈,也曾是附近居民饮用水的来源,可现在就惨不忍睹了,虽说是市里大运河的支流,但由于长时间无人清理,早就被截流。或许等到某个开发商看中了这块地皮,大力开发之后,这段河流才能大放光芒。

但这些都和东方墨没半点关系,他只需要将车开到河边,把朵朵花的尸体丢进河里,几天之后,朵朵花的尸体就会膨胀、腐烂、面目全非,到了那时,谁会把一具浮尸跟一位前途无量的教授联系起来。

只需一段时间之后,东方墨还是东方墨,还是一位年轻有为才华横溢的艺术家,或许有了这一段非人想象的经历,他会创作出更加另类的作品,更多的鲜花、更多的掌声将在不久的将来迎接着他。

在东方墨的记忆里,前面应该有座废弃的厂房,以前是这个城市最大的一家面粉厂,后来厂子搬到开发区,之前的老厂房里还有几幢三层楼房被学院租下来,作为考前班学生的宿舍。厂房的后面有一条小巷子,穿过巷子,就是河边。

这时,一条黑漆漆的路口出现在视野里,东方墨疯狂地转动方向盘,车体剧烈震荡着向深渊处冲去。

临近河边的时候,就有阵阵腐败的气味从车窗的缝隙间钻进车里。东方墨关掉了大灯,缓缓前行,眼睛却朝四处观望,他在寻找一处最合理的抛尸地点。

地面破砖烂瓦到处都是,车身也颠簸不停,东方墨突然停下车子,因为他担心万一车子出了故障或者陷进泥里,那自己即便抛尸成功,也无法逃脱此地。

细节决定成败,真是好险好险!

在车里冷静了几秒钟,拉开车门,他呆呆地站在车旁不仅环视左右并且侧耳倾听,除了秋后的蚂蚱惨淡地鸣叫几声,再没有别的可疑响动了。

飞奔到后备箱,他的一双手在颤抖,皮箱还在里面吗?或者说,当箱盖开启的那一刻,会不会有双冰冷的枯手掐住他的脖子?东方墨朝地上啐了一口,读书时记得《宋定伯捉鬼》里说吐沫可以克鬼,事已至此,也只能不管不顾了。

打开后备箱,大皮箱子依旧完好地躺在里面,他把死沉的皮箱拖出来,摇摇晃晃地朝河边走过去。

河水离停车的位置不远不近,平时步行到河边也得有十五分钟,东方墨没干过重活,成天养尊处优胳膊上的肌肉早退化了,这一路走过去,不但胳膊几乎脱了臼,手心也磨出了大大小小的水泡,真是苦不堪言。

过了将近半个小时,东方墨终于来到那条污秽的河水边缘,他张开双手,掌心黑糊糊的,那是汗水和血水,可是自己手上怎么会流这么多血呢?他愣了片刻,朝皮箱看去,皮箱有点窄,没盖严实,虽然用塑料绳捆扎上了,但箱子还是露出一条缝隙。

他伸手摸了摸拉锁,上面有黏稠的血液,东方墨心里一沉,那必然是朵朵花脑袋上面流出来的血,看来毛巾并没有裹严实!

事到如今,这些已然不重要了。他想解开绑在箱体上错综复杂的绳子,可绳子显然并不是那么好解,他从地上捡到一块瓷片,费了半天的劲儿才把绳子割开。

朵朵花的身体没有僵硬,仍然富有弹性,在月光下还是那么美丽动人,只不过包在头上的毛巾脱落了。东方墨再一次看见那诱人的胴体,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是如此美丽的一个女人,居然会死在自己手里,他是个罪人啊!

又重重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双膝一软跪在地上。东方墨痛哭流涕,绝对不是装的,其实在他心里,确实十分喜欢朵朵花这个女人,可是……现在当然不是感慨的时候,一不做二不休,他使出最后一点力气,抱起了朵朵花,一步步走进了河水里。

河边废弃许久,河堤上长满了野草,野草大多干枯了,但有的草堆仍然能没过膝盖。

水很冷很冷,浸湿了东方墨的鞋子,也打湿了运动裤。突然,他脚下一滑,抱着尸体就趴进了水里,冰冷腐臭的水瞬间吸进嘴里、鼻孔里,他灌了好几口脏水,下意识松开了朵朵花,像个溺水者一样双手不停地到处乱抓,有那么一刻,他觉得他就快被淹死了,庆幸的是,小时候还学过几下“狗刨儿”。

虽然滑,但怎么说也是在河边,东方墨好不容易选对了方向爬回到岸上,他仰面喘了几口气,他太累了,只想休息一下,谁料想自己的脚踝仿佛被一只手抓住,那股力量似乎想把他再次拖回水里。

东方墨惊呼出声,双手双脚一起用力才摆脱了水里那只手,他像触电般从地上蹿起来,没命地朝岸上跑去,跑出了老远,他才意识到皮箱还落在水边,那上面不知有多少自己的指纹,他不得不再回去把皮箱取回来。

恐惧产生幻觉,很多人都这样说过。

哆哆嗦嗦地朝河边走,眼睛却死盯着漆黑的河水。皮箱还在那里,大大地敞开着,并且箱底和缝隙都残留了点点滴滴的血迹。东方墨怕得要死,抓住箱子一口气就拖出去老远,直到距离河边几十米远的地方,他才敢回头张望一眼,还好,后面并没有漂浮着的东西。

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口上,一只手合上箱盖,拉上拉锁,拎着皮箱大踏步地朝停车的地方跑。他暗暗思忖,必须要让这箱子在这世界上消失,但不是现在,先得把箱子搬回家,把血迹和指纹彻底清除干净,而后再用锋利的剪刀把皮箱肢解了。

肢解一具女尸难度大一点,可肢解一只皮箱,对于东方墨还是轻而易举的。

脚下的路依旧磕磕绊绊坑坑洼洼,东方墨的心情却轻松了不少,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吗?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菩萨保佑但愿此事就这样结束了,可菩萨会保佑一个杀人犯吗?

东方墨心里乱成了一锅粥,脚步也开始凌乱起来,有几次都险些跌倒,突然,他心里一震,刚才看见箱底布满血液,如果自己拎着皮箱一路走到河边,血液滴滴答答落了一地,那该如何是好!

于是他停下脚步,低着头朝地上看去,黑色的土地夹杂着砖头废品和塑料袋,这里是被文明城市暂时抛弃的死角,估计即便有血滴在地上,也不一定就能被人发现,况且拾荒人几年前就把这里搜刮殆尽了。

东方墨抬头看了看夜空,乌云此时遮盖住了月亮,他又迈开了脚步,心想:回去得好好检查一下后备箱,看看里面是不是也染上了血迹,不,这是不够的,得给车子里里外外来一个大清洗。

十五分钟之后,东方墨终于看见自己的车。车本来就是黑色的,而且还隐蔽在一面高墙底下,甚至连他自己都找了好半天才发现。

总结上一次的经验,他之前就把汽车报警器关掉了。掀起后备箱,那里确实也有血迹,似乎不太多,先不管这些,还是赶快离开这鬼地方为上策。他把空皮箱慢慢地放在里面,轻轻地盖好并检查了一番,而后回过头四处看了看,没有人,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

抛尸的过程总的来说还算顺利,东方墨的心逐渐恢复平静,他深吸一口气,才觉出全身如此冰冷,那是被脏污的河水浸湿的原因。此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平平安安回到家,洗上一个热水澡。

车门根本就没锁,拉开来就钻进车里。或许出于习惯,当发动车子的同时,他又一次按亮了车头大灯的开关,东方墨暗骂一声不好,随即关掉大灯,可就在一明一灭之际,车头灯照射范围之内仿佛又一次闪过一道黑影!

难道是刚才那个匪徒一直尾随自己来到了这里?这怎么可能!

东方墨又瞪大眼睛,那影子似乎被灯光惊吓,显然也没发现墙根底下居然隐藏了一辆黑色轿车,人影站在车前僵立了二分之一秒后,突然转身如旋风般逃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潜入另一边的黑暗夹道里去。东方墨惊讶地低呼一声,他本能地看向车窗,车窗关得严严实实。

如果又遇到劫匪,这回可真的没钱给了。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两秒时间,但黑影的影像却深深烙印在东方墨的视网膜上——那是一个中等个子的人,和自己一样也穿着深色衣服,惊慌的五官像包子一样皱在一起,六神无主、不知所措。那张脸只是一闪而过,东方墨并没看清其面目,只能认出他也是个男人。

但这些都还不足为奇,最令东方墨不能理解的是,那个男人手里,居然也拎着一个大号的黑箱子!

又出现幻觉了?!还是由于过度紧张从而出现的某种特殊灵异现象?但愿只是幻觉!

东方墨的脸贴着窗玻璃朝外看了很久,他甚至再一次打亮车灯,但哪里还有人影的痕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揉了揉太阳穴,手指滑过额头时,他才感觉额头十分的烫手,难不成自己发烧了,眼睛花了,所以出现了幻觉?对,一定是幻觉。

想到这,东方墨晃了晃脑袋,发动了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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