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龙克回到镇警察局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寂静无人的办公室里拉着窗帘,一片昏暗。

龙克放下蛋糕,正要去打开窗户透透气,突然感到有些异样——身后的一张椅子上似乎发出了轻微的响动!

他猛地转回身!

一个人正无声无息地坐在对面的椅子上!

只见那人身穿黑风衣,头戴黑礼帽,一副大宽墨镜占据了半张脸,而另半张脸被一个大白口罩包得严严实实!

“是……是我,龙克!”

幸好巴托说话了,不然警长恐怕就要拔枪射击了。

“哦,巴托巴托!”龙克苦笑着,“你这是……要扮演蒙面大盗吗?”

“嘘——”巴托慌忙做了个噤声手势,“不这样不成!谁知道拉库斯什么时候出现?”

“可是,你为什么要怕拉库斯啊?”龙克好奇地问,“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都十三岁半了!”

“是。可我的个子并不高啊。万一拉库斯把我错当成小孩儿怎么办?再说……再说我是属狗的,拉库斯爱吃狗和小孩儿,没准儿也爱吃属狗的人呢。”

龙克大笑起来:“难道属相也能从脸上看出来?”

巴托吓得一个劲儿摆手,示意龙克小点儿声:“我姨妈说了,拉库斯特别厉害,它能从你的眼睛里知道一切!我要不这么打扮,非得让它看出我属狗不可!不过……可真热啊!”

虽然看不到表情,龙克却能看到巴托脸上裸露的部分汗水横流。

“巴托!如果你还想成为一名警探,就赶紧把这些东西脱了,然后去把这个蛋糕化验一下!”

听到龙克的口气毫无商量的余地,巴托只好三下两下脱掉大盗服,做化验去了。

龙克刚坐下,电话就响了起来——又是亨吉镇长,仍然是询问巧克力案件的进展。

“快了,快了!”警长不耐烦地回答。

“记住!晚上巧克力节开始前一定要找到!一定——!”

挂断电话,龙克看表——下午五点钟,离巧克力节庆祝晚会开始还有最后两小时。

十五分钟后,巴托将化验蛋糕的结果交给龙克——蛋糕里含有少量的安眠药。这是一种很特殊的速效安眠药,只有大城市才能买到。

“很好!”龙克赞许地说,“对了,巴托,你给朱迪小姐打个电话,问一下昨天下午鲁克是几点钟从她那里走的,然后在办公室等我回来。”

朱迪小姐是一位年轻的护士,住的地方离巧克力仓库只有十分钟路程。鲁克收集巧克力的最后一站就是朱迪小姐家,然后他就直奔仓库了。

在巴托打电话的时候,龙克又出发了,这次他要去巧克力收集员鲁克的家。

鲁克是巧克力镇上有名的壮汉,身上除了肌肉还是肌肉,仿佛整个人是用肌肉拼装起来的怪物似的。他眼睛大,鼻子大,嘴大,拳头大。要论拳头的威力,镇上除了老木木以外,恐怕没人能比得上他。很多人都认为鲁克是天生的优秀守卫,可他不那么想,他受不了那种拘束而单调的生活。他热爱自由,崇尚自然,当过猎人、工人,现在是一名司机,兼任巧克力收集员。

别以为外表粗鲁的鲁克只会干力气活,其实他很有内秀的一面,不但蛋糕做得喷香,做巧克力更是一绝。只可惜这几年运气不佳,每年的巧克力节上,他都以十几票的差距与金巧手奖擦肩而过,去年更是和冠军叨罗太太只差一票。好多人都为他惋惜,几个金巧手奖的评委还暗地表示,今年无论如何也该鲁克得一回奖了。当然,前提是龙克把失踪的巧克力找回来。

来到鲁克家,这位司机正在睡大觉,透过敞开的窗户,龙克可以看到床上那摊疙疙瘩瘩的肌肉。门没有关严,警长直接走了进去。

“嘿,醒醒吧,太阳都下山啦!”

“什么事?”“肌肉怪物”醒了,瞪着爬满血丝的大圆眼睛,很不客气地说。他对警察一向不客气,特别是敢打扰他睡觉的警察。

“和你聊聊巧克力失窃案的事,”龙克毫不在意地坐在床边,神秘地说,“知道嘛,巧克力仓库里的巧克力全都失踪了!神秘失踪!”

“什么失踪不失踪的!我就管收巧克力和送巧克力,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说完,鲁克翻身又睡。

龙克真想踢这怪物的屁股。

“不过这案子我已经有线索了,你不想知道是谁偷了巧克力吗?”

鲁克一下儿坐了起来。

“谁?”

“嘿嘿,你一定听说过巧克力贪食怪——拉库斯吧?就是它偷的!”

“拉库斯?”鲁克愣了一下。

“是呀。除了拉库斯,还有谁能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一整仓库的巧克力都偷走呢?”

“哈!哈哈!”鲁克的嘴咧到了后脑勺,而后迅速一收,吐出几个硬邦邦的字,“笨蛋才信!”

说完,倒身又睡,再也不理龙克了。

主人既然已经睡了,龙克自然不便再说什么。他站起来,开始环视鲁克的房间。

这是一间标准的单身汉房间,不大,一张床占据了屋子的一半。桌上很“干净”,也就堆了些前天、昨天、今天以及不知哪天的吃过和没吃过的食物。地上也很“整洁”,虽然双脚同时落地一定会踩到什么,但能练金鸡独立的地方可还有好几处呢,而这几处中,甚至有一处还能看到地板的本色。墙面就更不用说了,居然能安排下那么多钉子,每个钉子下面都挂着东西,每一样东西都让龙克吃惊地发现,原来它们是可以挂在墙上的。就连挂在门口的那件牛仔上衣都让警长感叹,原来一件衣服可以容纳那么多泥土、草棍儿、汗渍、带小钩的新鲜树叶……

龙克彻底服了,他不得不承认鲁克的单身汉房间比他那间更为标准。至少在龙克那里,挖土的铁锹是没资格进屋的,而在这里,铁锹不但同毛巾、啤酒一起躺在墙角,锹上还粘着新鲜的泥巴呢。

才从鲁克家出来,龙克警长就遇到了一件让他气愤的事:一辆红得扎眼的“毛毛虫”牌跑车以极慢的速度像示威一样从他身边趾高气扬地开过,车上坐的正是那对小镇上最让他头疼的母子——基丝夫人和基丁。

本来,警长并没有期望小镇会那么幸运,他知道基丁这坏小子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失踪不见的。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基丝夫人不但不为自己频频“骚扰”警察局脸红,反而故意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大声说起了风凉话:“哎哟,在这个小镇上,儿子失踪了,还得自己找,真不知道要那些警察有什么用!幸好我聪明,能把儿子找回来,要是换成那些不那么聪明的人,可就惨——啦——,眼看着家破人亡!哦,我的小乖乖,妈咪是不是很聪明啊?”这最后一句话是对基丁说的。

基丁的脸色很不好看,他最烦基丝夫人叫他小乖乖,尤其是当着外人的面。“你能不能少说点儿?!”

“哦,我的小乖乖,妈咪不说了,不说了。不过啊,这件‘狼’牌牛仔上衣穿在你身上就是好看,瞧上面的这些金属小狼头,多漂亮啊!我敢说,全小镇只有我的小乖乖有这么好的衣服,因为,这可是从大腊肠市最豪华的特纳熊商场里买的,价钱嘛,自然也要贵一些,也就差不多是咱们镇上警长两个月的薪水吧。哎哟,当个警长一个月挣的钱连件新衣服都买不起,也真够没用的。我的小乖乖,长大了可千万别当警察,没——出——息——!……”

“毛毛虫”跑车终于开走了,在警长拔出手枪之前。

不过,这并不妨碍龙克用手指当枪,对着基丝和基丁的背影一通疯狂射击,并在想象中把那件挂满金属狼头饰物的新款牛仔上衣打得千疮百孔,一分钱也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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