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波士顿

螺旋桨刚一停转,莱梅克就从货机上走了下来。他是这架飞机上唯一的乘客。迎接他返回祖国的是被风刮得干干净净的沥青路,这路和苏格兰的没有一点儿区别。此外,还有一辆停在那里的黑色老爷车。

达格从车里下来。莱梅克拔掉耳朵里塞着的棉花球,竖起衣领抵挡寒冷的天气。

达格把他的行李袋塞进后备箱。“这趟旅行怎么样?”

莱梅克没好气地应道:“你说这是旅行?搭车到格拉斯哥,连夜乘火车赶往利兹,坐飞机到都柏林,接着飞到纽芬兰,再飞到波士顿。”

达格“啪”的一声关上后备箱,拍拍那辆老爷车。“现在再坐车到纽伯里波特,上车吧!”

莱梅克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接着解开大衣扣子。他注意到这辆公家车还没被弄乱,只有两个纸袋躺在后座上。达格是个寒酸人,这辆车一定是他刚从车辆调配场开过来的。

“你看起来很疲倦。”

莱梅克哼了一声,“我们为什么不坐同一架飞机?这三天我一句话都没说过。这是我两天来第一次把耳朵里的棉花球拿出来。”

达格笑着点点头,对莱梅克的不快表示理解。“我们必须分开走。”

“为什么?”

“你还记得我告诉过你全世界只有四个人知道我要告诉你的那件事吧?所以啊,这样做就是为了确保我们两人至少有一个能平安到达这里。抱歉了。”

莱梅克觉得这个回答神秘兮兮的,政府的办事逻辑真像迷宫一样叫人捉摸不透。

达格用手指头指指周边:“我没记错的话,你就是在附近这些地方长大的。”

“聪明。”

“这个小镇不错吧?”

“小破地方罢了。或许某天会有人来改造它,但现在如果你想打一架或者叫个婊子,必须得打市长办公室的电话。”

达格哈哈大笑:“你有他的电话号码吗?”

莱梅克闭上了眼睛。

达格问道:“你现在想说话吗?”

莱梅克摆摆手:“让我睡到纽伯里波特吧,你大老远地把我拽到这儿就为了那个什么东西,我可不想等到你给我看的时候我已经半死不活了。”

“相信我吧,教授,半死不活也比我要给你看的那个东西强多了。”

莱梅克睁开眼睛愣了半天,有点惊讶达格会这么说,但他已经累得没力气再说话了。他再次闭上眼睛,很快便睡着了。

莱梅克睡得很沉,直到达格拍他的肩膀他才醒过来。他向车窗外看去:正午时分,霜冻的天气,满是泥雪的十字路口,冷清的店面,排尾气的汽车。毫无疑问,纽伯里波特是个渔港:加油站的停车场上堆着捕龙虾的器具,一家五金商店的门外乱七八糟地躺着绞成一团的渔网,门廊和窗前放着被晒得发白的浮木。街上的每个人脸上都是经过风吹日晒的。这里的人都是吃苦耐劳的,莱梅克了解他们。只有在这个北部小城,他才感受到美国欢迎他回来的拥抱。

“你在这些地方呆了几年,对吧?”

“对。”

“你老爸,是在这儿的什么地方教书吧?”

“在布朗,教欧洲史。”

“对,我还记得有一天晚上在酒馆里你跟我们讲他的故事了,就是见面的第一天晚上,你对那个玩偶开枪的那次。你的枪法可真不赖!”

“谢谢。”

“你父亲还好吗?”

“他过世了,就在战前。”

达格点点头没有作声。

莱梅克坐直身子,这是五年来第一次回忆起所有的事情。他心里暗暗对美国说不要欢迎他回来。他依旧是个不顾一切的疯子。要是他父亲活着,也会不顾一切的。莱梅克想那个老头子,但是也很庆幸他没有活到现在,否则就会看到他的祖国捷克斯洛伐克被侵占,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还有早些时候美国不愿对抗希特勒,致使整个世界卷入战争。莱梅克已经背叛美国了,也不想再归附于它。

车子穿过小城,开到市郊,沿着绵延三英里的燕麦田和沙丘,一路向东朝海边驶去。公路上空空荡荡,远处的雪还没有人清扫过,沙滩被风吹得没有一线波纹。

开到沥青路的尽头时,车子向右驶上海滩公路,然后在一个警察设置的路障前停了下来。把守在那里的是一个当地警察,裹得严严实实的,他喊着达格的名字并和他打招呼。

达格把车子熄了火,拿起车后座上的一个黄色纸袋。

“发挥你才智的时候到了,教授。”

莱梅克费力地走下车,听到浪花拍打海岸和微风吹过的声音。天空阴沉下来。他和达格并肩走上沙滩。天空飘起细雪,薄纱一般,来阵风便能被吹走大半。他们两人来到一个五十平方码左右的场地。场地四周用锯木架和绳子作标记,绳子上还挂着湿漉漉的红带子。这圈警戒线里面的沙地上,插着些黄色的小桩子。

“这就是事发现场?”

“嗯,看看吧,每一样东西都被拍了照。”

达格把纸袋递过来,莱梅克从里面拿出了一叠8×10大小的黑白照片。第一张照的就是眼前这小块空荡的沙滩,只不过照片的时间是早晨,沙滩上也并不空荡,满是谋杀留下的痕迹。

莱梅克现在站着的地方的右边停着一辆小卡车,现在这个位置则用路桩围出了一个矩形表示。卡车挡风玻璃的正对面是另一个用路桩围成的矩形。根据照片上的画面,这个矩形的位置上是一具高大的尸体,双手摊开地躺在地上。照片上划的直线和数字显示,这具尸体距卡车前方的保险杠的距离为37英尺。第二具是女尸,也是脸朝上躺着,身体几乎浸在水里,距男尸有17英尺远。她的双臂朝上弯向肩膀,好像在炫耀自己的肱二头肌。她的位置并没有用路桩作标记,因为下午涨潮时被淹没了。

另一组照片照的是卡车周围的特写。可以看到,在发动机罩盖前四英尺处的沙地上躺着一根铁棍。

莱梅克用指头弹弹照片,“铁棍上有什么东西吗?血之类的?”

“没有。”

“脚印呢?”

达格摇摇头:“行不通。下一组民防人员六点钟来接班时发现尸体,满现场来回跑,再加上当地警察又来踩了一通,沙滩上共有五十多个不同的脚印。查脚印?没门儿!”

莱梅克快速把另一组照片翻了一遍。这组照片拍的是卡车在沙滩上的车轮印,上面还标出了卡车的行进路线和停车位置。有一张标出一个弧线,表明是卡车驶向正对男尸的方位所走的路线。还有一张拍的是发动机上插着的钥匙。

莱梅克浏览了其余的照片,大多是对这些已知信息不同角度、不同焦距的拍摄,都是尸体和伤口的照片。莱梅克把这些黑白照片装回纸袋,达格这才开口说话。

“你怎么看?”

莱梅克把照片递给他,然后答道:“你是说这宗谋杀是那个丈夫干的?就是那个往自己脑袋上开了一枪的家伙?”

“我可什么都没说,教授,我只是给你看我拿到的东西。我有自己的推测,但是地方警察把所有账都算到那个丈夫的头上。我打赌你不同意他们的推断。”

“如果你认为我同意的话,也不会大老远地把我带到这儿来。他在哪?”

“市政厅的停尸房。另外两个人的尸体也在那儿。”

“我们去看看。”

他们回到老爷车上。站在路边的值班警察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抽着自制的卷烟。车子离开海滩,掉头返回纽伯里波特。莱梅克看看计程器,从海滩到市中心的路途为3·9英里。

车子开到一个尖顶的三层砖楼前,停在了一个标有“仅限警车”字样的停车场上。达格抓起后座上的第二个纸袋,推开车门下了车。莱梅克跟着下了车。他感觉路上的行人都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莱梅克想这个小城里发生了这样的多宗谋杀案,大家肯定都十分紧张不安。又高又壮、蓄着胡子的莱梅克和精瘦憔悴的达格一站在纽伯里波特的地盘上,大家就知道他们是外地人,而这在当地百姓看来并不是什么好兆头。莱梅克回到美国刚两个小时,到这个小城还不到一个小时,却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出现让人惴惴不安了。

停尸房在市政厅大楼的地下室。楼道里的荧光灯阴森森的,莱梅克和达格沿着楼梯向下走去,穿过一扇半开半掩的门走进一间亮着灯的屋子。屋子里的器具都是银质的,桌上铺着亚麻布,还摆着很多玻璃器皿。这些东西挑起了莱梅克的学术兴趣,他很想停下来看看再走,可是达格带着他走过闪闪发亮的油毡纸,从一个助手身旁经过,目不斜视地向标有“库房”字样的一扇门走去。莱梅克只好不情愿地跟过去。在一扇白色的大门前的缓坡上,他们站住了。这扇门被漆成珍珠白的颜色,还镶嵌着黄色的铬质把手,活像个冰柜大门。真够奇怪的,莱梅克心想。虽通过照片、文字描述和想象力研究过上千个尸体,但除了棺材里自己父亲的尸体,莱梅克还没有看到过一个真正的死尸。达格上前一步,触到这扇亮闪闪的白门。莱梅克一阵作呕。不等他做好接触死尸的准备,达格就已经上前拽住银把手,然后用力一拉。莱梅克有种魂飞魄散的感觉。一路上旅途劳顿,以及被拉到这里不能工作的怨气还没消,现在的莱梅克心神烦躁,没心情做事。闻到满屋子的消毒水味,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达格拉出一个银质的长抽屉。

莱梅克往后退了一步。

达格瞥了他一眼,“怎么了?”

莱梅克没有作答,反而问道:“是那个丈夫吗?”

“不是,是那个民防人员,奥特·豪萨。你没事吧?”

莱梅克还是没有回答,而是走近抽屉,也就是棺材旁边。

尸体一丝不挂地躺在里面,是个高大的男人,肚子高高地凸起。除了下身那几寸地方,他的全身都被漂白了,从脚跟到脖子都有淤青和凝结的血块。整个身体被清洗之后冷冻起来,散发出一股奇怪的生肉味。莱梅克努力让自己站稳,并告诉自己这股气味并不难闻,被冰冻的死尸的脸也不是很恶心。这个男人双目紧密,微张的嘴唇好像还在呼吸,宽阔的胸肌上横着一道大口子。刀口在左胸,直插进心脏,达格满不在乎地伸出手指碰了碰它,莱梅克看到后不禁一阵战栗。

“验尸官判定说,这把插进去的刀长8英寸,宽1·25英寸,垂直角度刺入身体,而且用力十足。这个奥特并没有当场死亡。你还记得那些照片吧?”

莱梅克点点头。

“他往后爬,爬了9英尺,可能心脏继续跳动了一会儿之后才死亡。看这里!”

达格指指死者左腿的小肚子,跟腱狠狠地挨了一刀,伤口一直裂到腓骨的位置。

莱梅克盯着看了一分钟,已经开始理出思绪了,但嘴上仍旧什么也没说,让达格以为他是在思考案子而不只是在受煎熬。

当他觉得已经有把握了便开口问道:“那个女的在哪?”

达格把奥特一推,抽屉便滑向墙内,“咔嗒”一声关上了。他又拽出一个抽屉。

女尸短小很多,也是消过毒、风干过的,臀部上有一大块紫色的淤血。看到女人的裸体,莱梅克有点尴尬。他低下眼帘看着地面,好像想给这个尸体留一点儿时间做准备,然后他又抬起头,心想对待她的最好方式还是用眼睛看。她同奥特一样也已经被细致地描述过,然而她的伤口和面部形态却和奥特的大不相同。

两只小臂都被斜着砍断了。达格后退几步,扭过头示意莱梅克走近些仔细观察一下伤口。莱梅克舔舔嘴唇,走近一点,慢慢地把一根手指插到尸体皮肤上的一处伤口里,然后扒开它,低下头仔细看里面被割断的皮下组织、肌肉等等,心不停地怦怦乱跳。

“邦妮·费尔克洛斯。”达格告诉他说。

莱梅克把手指从深深的裂缝里拔出来,刀口马上合拢。他又弯腰检查她的脸部。邦妮的五官完全扭曲变形了,两侧脸颊和鼻子的毛细血管大面积破裂,渗出的淤血让脸部变成了紫红色;眼睛已不成人形,眼珠子凸出来像是要爆了一样;嘴巴大大地张着,舌头僵直地伸出来,还有点发黄。

莱梅克抬起手背擦擦嘴。

“你以前从没看过吧,教授?知道她的脸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吗?”

莱梅克点了点头。

达格自顾自地继续说道:“窒息而死。”

直到临死前的几秒钟,邦妮还在奋力挣扎、求饶、竭力呼吸,面部表情也静止在那一刻,脖子上的一圈紫色伤痕就是证明。

莱梅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达格却泰然自若,好像这个被人残忍勒死的女人和被刺死的奥特没让他感到一丁点儿的震惊。莱梅克后退几步,示意他把女尸推进去。看着这个“杰德堡

”前学员,莱梅克思量着:冷酷真的是做杀手必然会导致的后果吗?

第三具尸体才是最惨不忍睹的。男尸的大半个左脑都不见了,伤口的边缘参差不齐而且还血淋淋的,粉色的皮肉微微发灰。这一次,莱梅克没有假装镇定,他咬紧嘴唇,只想呕吐,就连达格也没有责怪他。莱梅克低下头飞快地扫了一眼头盖骨里面,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旁边的达格小声嘀咕了一句:“坚持一下,教授。”

莱梅克把头探到尸体的另一侧,观察右边的太阳穴。男人的鬓角部位被刺穿了,上面是一个近距离开枪打出的弹孔,身体其他地方都毫发无损。莱梅克直起身子,后退两步擦去额头上的汗珠。

达格说话了。“阿诺德·费尔克洛斯,又瘦又小,是吧?”然后指指那人的酒糟鼻,“我打赌,肯定是酒鬼。”

莱梅克点点头,没理会达格满不在乎的口吻,“也许吧,发现什么了吗?遗书呢?”

达格举起第二个纸袋,“我在这家伙的家中拍了照,是有酒,不过没有遗书。我还拍了这三具尸体未经清洗时的特写,尤其是给这个家伙。”

“右手上拿着无烟火药?”

达格点点头,“他拿着把枪,这点毫无疑问。你要看看那把枪吗?”

“好,我还想看看那把刀。”莱梅克指指阿诺德脑袋上那个参差不齐的伤口,“那颗子弹你在哪儿找到的?”

达格把手伸进纸袋,递给莱梅克一叠黑白照片,然后指着它们说:“他们在这儿找到的,客厅。”

照片中,阿诺德像老鹰一样伸开双臂躺在一块椭圆地毯的中央,鲜血溅得到处都是,四周则是些平常的日用摆设:落地灯,钢琴和钢琴上的画框,墙上的照片,手摇留声机以及一个沙发和一把椅子。壁炉台上摆着几个奖杯、几本相册还有几个有签名的棒球。男尸躺在他这些心爱玩意儿的中间,看上去比他躺在这个冷冻柜里更凄惨。

“看下一张。”达格命令道。

莱梅克翻到下一张,是张墙角的特写——子弹穿进了壁角板。达格伸长脖子,轻轻戳了照片一下。

“这一枪是在他倒下去的时候才开的。”

莱梅克表示同意,然后快速浏览了其余关于阿诺德和邦妮家的照片。在两个主人都死了之后再通过这些黑白照片参观他们的家,窥视他们的柜子、抽屉和他们的家务事显得分外悲惨而且似乎有些不道德。莱梅克把照片还给达格。

“要不要过去一趟?”他问。

达格摇摇头,“不用了,那儿已经被警察检查得很彻底了,我们不用过去就能查吧?”

莱梅克用双手轻推了阿诺德·费尔克洛斯的身体一下,示意达格关上抽屉,然后跟着他走出屋子。莱梅克一边上楼一边扣上大衣,跟着达格走出大厅来到人行道。外面寒风阵阵,没有多少阳光,莱梅克却觉得十分舒服。达格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想给他点时间平复心情。

他们走过一个街区,来到纽伯里波特警察局。那里看上去空空荡荡的。一桩谋杀案再加上一桩自杀案一定惊动了整个小城,莱梅克估计这里的警察可能倾巢出动调查和搜集线索、图片去了,因为他们竭力想证明阿诺德就是凶手。这样做也自有道理:赶快把这令人不快的一页翻过去,让小城的百姓重新过上平静的生活。

达格向坐在办公桌后的警员出示了身份证,并说莱梅克是跟他一起来的。警员看到情报局的标志后扬扬眉毛,什么也没问便放他们进去了。

“在这儿等着。”达格让莱梅克在一个脏兮兮的沙发上坐下,旁边有一个咖啡壶在加热器上煮着。莱梅克给自己倒了杯咖啡,但没找到糖也没找到奶油。第一口喝下去他就后悔了,这咖啡又浓又苦,好像还放了很长时间了。他一屁股坐在那张歪歪扭扭的沙发上,深深陷在里面。

等达格的时候,莱梅克把自己的推断细细梳理了一番。和警察办案不同,他办事不受程序和其他规定的限制,所以可以自在地进行各种假设和推理。他和达格都从没上过法庭。他知道没发生过什么,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而那些凶器会帮助他确信这一点。

达格回来了,把一个纸箱放到沙发上,然后转身给自己倒了杯咖啡。莱梅克警告他别喝那个咖啡,但达格不听。

纸箱上面写着“证据:禁止任意挪动”。达格是怎么无视规定而把它拿出来的呢?莱梅克很是惊讶。他想起来了,这种能耐是“杰德堡”在苏格兰的培训课程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设法利用身边和手上一切对你有利的资源,充分发掘机会,努力争取主动。莱梅克曾经教过他们如何把最平常的物件变为武器的方法。很显然,达格学得很棒。

达格抿了一口咖啡,马上做出一脸痛苦状。莱梅克耸耸肩,表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达格指着纸箱说:“里头没什么惊喜,教授,这把枪是……”

“a·32左轮手枪,看伤口就知道。”

达格很意外,愣在那里。

“还有呢?”

“枪上的编号已经被刮掉了。”

“继续说。”

“那把刀可能只是把厨房里用的大刀,刀把儿上没有血迹,只有刀刃上有。”

“给教授个芭比娃娃做奖励!”

达格把杯子放到柜子上,从衣服兜里拿出一副棉手套扔到沙发上。莱梅克戴上手套,然后把手伸进纸箱里。

首先拿出来的是那把枪,史密斯&文森的·32左轮手枪,枪管镀镍,长四英寸。枪身上的编号果真已被刮掉了!莱梅克把弹匣摔开,六发装的弹匣内空空如也,箱子里面反而有五颗没用过的子弹在滚来滚去。

他把手枪放到一旁,又拿出那把刀。果真就是一把厨房里的刀,牌子叫Wusthof,是一个德国刀剪商的名字。莱梅克把它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碰碰刀刃又看看钢面上带血迹的污点。正如他所料,刀把儿上没有一丁点儿血迹。

莱梅克把刀放回纸箱里,然后脱掉手套,“还有其他东西给我看吗?”

“最精彩的我要留到最后。”

莱梅克皱了皱眉,一股怒火又窜了上来。达格看出来了,于是马上说道:“教授,您检查尸体的时候做得很不错,不过您别生我的气,我只是想先看看您是怎么处理这堆杂事的,然后再给您看最重要的东西。我还没见过谁比您更会处理这种事。你知道,您发表的所有文章我都拜读过。”

听到这句话,莱梅克的怒气消失了,“真的吗?”

“我必须这样做,还得在三天之内。因为我必须以此说服我的老板,让他同意我去苏格兰带你回来。我还为你写了篇报告呢,都是溢美之词啊!”

“这是因为您觉得纽伯里波特发生的这桩命案非同一般,对吧?您觉得不是什么丈夫捉奸然后在绝望和悔恨中自杀之类的事。”

“对。”

“你确信这里头隐藏着一个行刺计划,海滩上的事只是个开始罢了。”

“我的确这么想。”

“你认为谁是即将被刺杀的对象?”

达格抱起纸箱反问道:“您认为呢?”

莱梅克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在车里等你,我们一起去海滩,我要给你看点东西。”

莱梅克来到沙滩上,走到用以标记卡车位置的用路桩围成的矩形跟前。暮色临近,海滩上起风了。他抬头看看青灰色的天空,今晚要下霜了,可能会涨潮。达格冷得缩成一团,站在寒风里盯着他。莱梅克看到乌云低低地被北风推过来,知道他这位前学员开始不耐烦了。

“好了!”他说。

“说时间吧!”

“我们按时间顺序推断。”

“快说!”

莱梅克指着地上,假设那里是卡车的前座。

“一开始,邦妮是一个人坐在车里的。”

他停了一下,以为达格会说“查一下”或是“你怎么知道?”之类的话。然而达格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不停地搓手取暖。

莱梅克继续道:“她小臂上的刀口告诉我们,拿铁棍的那个人是她而不是奥特。假设他们两人都在车里的话,如果阿诺德·费尔克洛斯向他们走过来的时候还拿着一把刀,那么奥特一定会先拿起铁棍而不是邦妮。所以我想奥特当时可能在海滩的其他地方巡逻什么的,邦妮呢,不想去所以呆在车里,这点不需要解释。”

莱梅克来到黄色路桩前。

“她看到那个凶手肯定很惊讶,一定是她不敢信任的一个人,所以她下车时才握住了铁棍,然后走到这里。”

达格补充道:“她不信任的人,或者她根本就不认识。”

“太对了!邦妮拿着铁棍下了车,走到卡车前,就是这儿,我们假设这是因为车灯亮着。如果黑暗中走过来的那个人是她丈夫,我想她不可能走下去和他说话前还会带上一根铁棍。再说,如果阿诺德计划好要杀她,我想她刚一下车,还在驾驶位这边时他就会袭击她,要么她就会赶快逃跑。而事实并非如此,邦妮有时间而且自认有必要拿铁棍,还走到了车灯前的位置去看和她说话的人到底是谁。如此说来,来者一定不是阿诺德。”

达格连连点头。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确定一点,不管来者是谁,邦妮至少是看到他了。”莱梅克又指着地上说:“据我估计,这里就是她中刀的地方,因为她把铁棍掉在了这里。从我们现在得到的证据看,没有人被铁棍所伤,对吧?”

莱梅克并没等谁回答,而是走到另一圈给邦妮尸体做记号的路桩旁。现在正值退潮时间,这圈路桩从水下露了出来。达格跟了过去。

“邦妮被砍伤,已经魂飞魄散了,于是要逃走,但这时她流着血,已经不能自卫了。凶手在海边抓住了她,把她打倒在地,然后勒死了她。”

“奥特这时在哪儿?”

“他是在邦妮和凶手搏斗时出现的,或者是凶手杀了邦妮后在等他,看他回来后偷袭了他。但我猜奥特是在打斗时回来的,因为他跟腱上有伤。”

莱梅克离开标注邦妮的路桩,来到标注奥特那个巨大的黄色矩形旁。

“奥特把凶手从邦妮身旁拉开,然后把他打倒在地。奥特可是个大块头!我推测凶手是在地上被袭击的时候偷袭了奥特,然后朝他的腿刺了一刀,又刺向他的心脏干掉了他。”

达格说:“奥特并没有当场毙命。”

“是的,就是这一点让我们确定奥特是在邦妮毙命之前回来的,他甚至还想站起来保护她。”

“这么顽强个人,”达格喃喃自语道,“真他妈的耻辱啊!”

莱梅克摇摇头说:“他根本就没有机会,这就是我们为什么知道凶手并非那个丈夫的原因所在。”

“教授,我跟着你的思路呢,继续往下说!”

“你刚才看到那些刀口了吧?我们先来分析邦妮,过来!”

达格走到莱梅克身边。

“假装你手里拿着那个铁棍。”

达格抬起手,做出挥棒球棍的姿势。

“朝我打!”

达格双手抡过来,莱梅克敏捷地低头一闪,抬起右手,用手掌外侧击中达格的小臂,然后向下猛劈。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他又以同样的方法击中了达格头顶上的另外一只手臂。

达格摊开双手,装出双臂已断的样子。

“那把刀,你在警察局给我看的那个,不可能在邦妮身上留下那样的刀口。那把刀是单面厨房刀,而她手臂上的是双面刀的刀口,正手一刀、反手一刀。速度很快,还没等邦妮反应过来是什么,刀就朝她砍下去了,这就是为什么她会把铁棍掉在卡车前的原因了。”莱梅克给达格模仿起那一连串的姿势——“唰”的一下向下砍去,然后反手再砍一刀。“就是这样,用单面的厨房刀是做不到的。”

达格表示同意,莱梅克不停歇地继续讲下去。

“还有,我不相信瘦小的阿诺德可以做出我刚才做的动作,这需要经过多年的特殊训练。我是从一个叫费尔贝恩的英国老头那儿学来的,他后来被战略情报局抓去教武器课程了。”

“你想说什么?这是日本武士的那类玩艺儿吗?”

“我可没那么说,不过事实确实如此,达格,‘忍者’的玩艺儿!不是那个瘦小的阿诺德做得了的。”

观察达格的表情,莱梅克知道他的思路已经和达格的推断背道而驰了。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奥特的伤势。砍断跟腱的这一刀相当精准,一刀致残,而一个醋意大发、失去理智的丈夫很可能会用力挥刀砍断他的腿,或许会爬到他脚边奋力厮打。然而凶手却只用这么一个利落、专业的动作就击倒了这个强大的对手,而且一刀捅进他的心脏却没有让他当即死亡。这种方法是需要残忍和冷静的,只有通过训练才能达到。我想阿诺德应该不是

突击队员吧!”

“嗯,不是。”

“这个凶手却是。”

达格不禁陷入沉思,能看出来,他同意莱梅克所说。他又扔给莱梅克一个难题:“那个丈夫,他是开枪自杀的,教授,这没什么疑问。他家的水池里有一把大号长刀,上头还有血呢。”

“我还没想出阿诺德是怎样扣动扳机的,不过我会想出来的。但那把刀呢?我刚才说了,它是单面的wusthof,只有刀刃上有血。据我推测,事发之后,凶手把刀在邦妮和奥特的伤口里蹭了蹭,然后又把它拿到阿诺德家里。倘若这把刀真是作案凶器,那刀把儿上也应该有血才对。凶手在两个人的身上砍了四刀,而且都很深。在搏斗的过程中,伤口出的血应该溅得到处都是,尤其是邦妮被勒死的时候,那时她两条胳膊上都有很深的伤口了,所以那个凶手手上肯定也会染上血迹。如果他真的有时间清洗刀把儿,那也应该会把刀面上的血也擦掉,否则的话就不合情理了。再说,他为什么不用刀干掉邦妮而是选择勒死她呢?反正他都已经砍了她两刀了。”

“你告诉我吧,教授。”

“因为刀当时在奥特手上。可是警察没有找到刺进奥特胸膛的那把厨房刀,是吧?”

“嗯,没找到。”

“所以说那把单面厨房刀是伪证。”

“你的意思是说……”

“有三点。第一,我们的这位凶手十分出色,训练有素、机敏过人、动作麻利。第二,他做错了一件事。”

“第三呢?”

“有把刀不见了。”

达格咧嘴笑了,转身往回走,还朝莱梅克努努嘴示意他跟过来。

“你错了。”

莱梅克在等达格。加热器上的咖啡煮得溢了出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一点儿也没比上一回好喝。

“我得睡一觉。”他把剩余的咖啡倒掉,然后咕哝了一句。

他把脚放在警察局的沙发上躺下。呼噜声刚响起来达格就进来了,他把一个箱子放到莱梅克肚子上,莱梅克吓了一跳醒了过来。

“你这么快就能睡着?”达格问。

莱梅克坐起身,抓住纸箱好不让它掉到地上。这个纸箱上又贴着标签“证据,勿动!”

“你这项技术真是炉火纯青,我可以给我的学生讲讲这个。”

“精神点儿,帮我把这个东西查出来再睡,好吧,教授?来,接着!”

达格又扔给莱梅克一副棉手套。莱梅克戴上它。

“这个是你留给我的那个惊喜吗?”

达格给自己倒了点儿咖啡。这次,莱梅克没有再提醒他。

“我把你从苏格兰带到这儿有三个原因,教授。帮我弄明白沙滩上的现场是怎么回事,证实我的一些推测。这些事都虎头蛇尾没个定论,阿诺德就还是个谜。”

“我会查出来的。”

“这个我确信。第二个原因就是告诉我这盒子里的东西是什么来头。你是我知道的唯一能够揭开这个谜团的人。”

“是那把刀吗?”

达格端着咖啡杯指指纸箱,“打开看看。”

纸箱呈扁平形状,莱梅克把它打开,然后倒吸了一口气,连达格都听见了。

他把一只戴手套的手伸进去,拿起里面的那把刀,然后把它举到灯光下仔细端详,不禁一阵激动。无论是重量还是平衡感,它都无可挑剔,刀面和刀把儿缝隙里带的血滴让它更加完美。他把刀双手举起,端到达格面前让他看。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对吗?”他问。达格呷了一口咖啡,面对莱梅克的惊讶无动于衷。

“对。”

“这是一把刺客的剑。”

达格耸耸肩:“哼,这个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它上面怎么全都是血。”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刺客之剑’、‘刺客’!就是12世纪同十字军里的互济会作对的狂热派。这是他们用的刀。”

达格把咖啡杯放在柜子上,坐在莱梅克的旁边。

“你开什么玩笑!这是多久以前的东西啊?”

莱梅克拿起这把刀,凑近仔细瞧着。

“我不敢肯定,但至少是个一模一样的仿真品。可能是精确的复制品,尽管我不太相信。刀面的材质好像是铸剑用的‘大马士革钢’,横截面呈菱形。刀柄的材质是黄铜,带有装饰。缟玛瑙做的握把儿上刻有花纹。整把刀重量分布均衡。会用它的人能在三十步以外把它扔出刺中敌手的脖颈。我就能做到。”

达格不屑地哼了一声。显然,他觉得莱梅克是在说笑。

不管这把刀是八百年前的古董还是工艺精良的仿制品,它都有非凡的杀伤力。莱梅克认为它的材质可以说明它是一件真的古物,但这还需要进一步确定。现在这把刀成了证据,除了呆在警察局库房的纸箱里哪儿都不能去。莱梅克手里拿着这把刀,脑子里不禁联想到千年以来的阴谋和杀戮。这个东西在他的手心里阵阵发烫。

“警察在哪儿找到它的?”

“你记得奥特,那个大块头的家伙吧?”

“当然。”

“他肯定是把刀从胸膛里拔了出来才咽气的。可能把它扔了出去,然后……”

“他爬向它,然后躺在它上面。”

“没错,”

莱梅克回忆起案发现场的场景:奥特垂死挣扎,在沙滩上向后挪动。凶手去追邦妮,在海边勒死了她,然后转回身到奥特那儿找刀子,但刀已经不见了。

从卡车留下的车辙痕迹看,为了让车头灯照亮尸体车子向左开了一点。由此看来,凶手曾上车照亮奥特的尸体,找那把刀在哪里。

但他没有搜寻奥特身体下面。

历史啊!莱梅克笑了起来。历史不高兴的时候就会这么做,不让凶手们占一点儿优势。莱梅克将毕生精力都放在这些武器的研究上,现在竟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到它,他实在十分激动。

“当地警察从这把刀这儿找到了什么线索?”

“一无所获。阿诺德喜欢搜集东西,像邮票、漫画书、棒球卡片什么的。他们认为这把古董刀只是他的收藏而已,因为它很有趣而且似乎很值钱。他们认为阿诺德故意用它砍她,之后扔了它,再用那把厨房刀砍奥特。可怜的阿诺德!”

莱梅克并没有停下来为可怜的、受冤枉的阿诺德抱不平。一旦他们解开了谜团,自然会证明阿诺德是清白的。

“往这儿看,刻在缟玛瑙刀把儿上的这个。”

莱梅克小心翼翼地把手指放在刀柄下面,以防蹭掉奥特和邦妮的血迹。

他指着玛瑙握柄让达格看,那上头有精致的浮雕,描述的是几个谋杀的故事。很多小画面上都有凝结的血滴,但浮雕的主题却是显而易见的:一个人把刀插进了另一个人的身体。刀柄的中间有一个四周嵌满宝石的标志:

莱梅克用戴着手套的手指碰了那个标志一下。

“这个,”他盯着达格,看他有什么反应,“是关键所在。”

“这是什么?”

“‘刺客’的标志。它是互济会一个分支组织的标志,形状好像刺向心脏的圆规和曲尺。”

达格凑过去仔细地端详这把刀。莱梅克捧着它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对他说:“收起来吧,别丢了。”

达格抱着纸箱走了。莱梅克则又给自己倒了杯咖啡,然后一饮而尽当作庆祝。这杯咖啡可以帮助他恢复体力,否则他难以承受此刻的兴奋。

达格一回来就说:“来吧,我们离开这儿。”

“去哪儿?”

“别管这么多,跟着我走就行,我不想在警察局里说这个,不希望任何人偷听到它。只有你和我两个人的时候再说才更刺激。”

莱梅克跟着这名特工走到凛冽的寒风中去,然后上了车。纽伯里波特的街道上车辆稀少,有几个骑自行车的孩子。这里的男人大多参军或出海打鱼去了,女人则赋闲在家或在工厂工作。

达格驾着老爷车从警局驶出,沿小城往西开去。

“教授,言简意赅地告诉我,谁是‘刺客’?还有他们的刀怎么会在那个纸盒子里?”

“这可有来头了,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车子转了个弯,驶进一条居民区的小巷。“那你尽量嘛,教授!我开着车呢,你总不想让我睡着吧!”

“早在12世纪,返回欧洲家乡的十字军带回了一个故事,故事是关于他们在叙利亚遇见的一个奇怪的萨拉森(十字军东征时的阿拉伯人或穆斯林人)教派。他们便是伊斯玛依派,是伊斯兰教的一个分支。你知道逊尼派和什叶派吗?”

达格瞪了莱梅克一眼,似乎在说“当然不知道了。”

“那好,我告诉你。公元632年,穆罕默德辞世。穆罕默德是一位圣人,他的位子不能随便找人继承,因为有资格的人并不经常出现。但伊斯兰教必须要有人接管。穆罕默德没有指定继承人,所以第一位领袖只好从他手下的核心权力集团内选出,被称为‘哈里发’。第四任‘哈里发’名叫阿里,他是穆罕默德的侄子,也是他的女婿。但是阿里遭到一个大家族的反对,也就是巴努·尤米亚。公元661年,阿里被杀,尤米亚家族继承了他的位子。大多数人都接受了他们的统治,但阿里的追随者则极力反对。”

“内战啊!”达格说。

莱梅克点点头,“几百年的内战。尤米亚家族的追随者以他们的名字为社团命名,叫做‘逊尼派’。阿里的支持者则管他们自己叫‘什叶派’。”

“这段我以前听过。”达格气呼呼地说。

“逊尼派继续由哈里发领导,什叶派则把希望寄托于阿里的后代,称他们为‘伊玛目’。阿里之后的第六任伊玛目有一个儿子叫伊斯玛依。他有些激进,所以遭到家族的排斥,但是他仍然拥有一批自己的追随者。”

“这就是伊斯玛依派。”达格接着说。

“没错,这个伊斯玛依派形成了另一个反对派,不同的是他们隶属于什叶派。他们行动有序,推崇传统主义。换句话说,很适合任何对伊斯兰教不感兴趣的普通人尤其是什叶派信徒加入。”

“你说的‘刺客’就是指伊斯玛依派吗?”

“对,但是十字军在圣地遇到他们以前,伊斯玛依派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了,而且成为伊斯兰教内十分有势力的一派。他们的领袖是一位年轻有为的革命派,名叫哈桑·萨巴赫。在他的领导下,伊斯玛依派成为波斯势力最强的一派。他就是‘刺客’的创始人。你听说过他吧?”

达格转过头,“谁?”

“你知道卢北克的阿诺德吗?就是马可·波罗?”

达格又做了一个“开什么玩笑”的表情,然后又转回头盯着前方狭窄的小路。

“我尽量,不过这个故事的确很长。”

达格松开方向盘,举起双手投降。

“11世纪中期,土耳其的塞尔柱人入侵,伊斯兰教的斗志再次被激起。公元1090年,为了保卫伊斯玛依派免遭塞尔柱人的欺压,哈桑·萨巴赫来到里海南部的厄尔布鲁斯山,带领他的门徒占领了阿剌模忒城堡。这座城堡建在海拔六千英尺的一块大石头上。哈桑还一并占领了城堡所在的整片山谷。山谷长三十英里,宽三英里。门徒们总共占领了那里的十座城堡,还有几十个居民点和瞭望台。这片山谷也因此成为‘刺客之谷’。马可·波罗从波斯带回了哈桑·萨巴赫和刺客们的故事,并把他们写进了自己的书《马可·波罗游记》当中。”

“嗯,这个我知道。”

“不错,看来教育制度并没有完全对你失效。马可·波罗从热那亚出狱后,记录下了他在丝绸之路二十七年的旅行经历。书中他写到了自己遇到的一件奇事,他称自己遇到了一个技术高超、杀人不费吹灰之力的杀手团伙。他这样写道:在高高的山上,刺客之王有上千个农民儿子。他从他们幼年时培养他们,教这些男孩子拉丁文、希腊文、突厥语还有这个区域的每种语言。经过多年的训练,他们精通很多种秘密杀人的方法,比如用长剑、弓箭、毒药还有徒手搏斗。这些年轻男子被命令必须要遵守大王下的每一道命令,也就是‘山中老人’的命令。如果他们遵守命令,他便会保证他们余生过上神仙般的生活。”

达格窃笑不止,“真是个不错的退休计划。”

“去过刺客城堡的人说,他们曾看到哈桑命令他的门徒一遍又一遍地跳矮墙,就是为了显示他们对他的忠心。”

“我收回刚才的话。”达格说。

莱梅克继续道:“据传,当每一个门徒最终被带到哈桑·萨巴赫面前时,都要被问到是否会无条件地服从哈桑的命令,得到的答案永远都是肯定的。哈桑在城堡里建了一座巨大的乐园,那些年轻

人被送到那里,享受一切凡间乐趣,还吸食大麻。狂欢数日后,这些人被下药然后送到哈桑面前。待他们醒来之后,哈桑对他们说他们已到了天堂;若想回去,只好用那把刀把自己杀了。”

“真是一派胡言,管用吗?”

“很显然是个咒语。第一宗‘刺客’谋杀发生在1092年,对象是土耳其维奇(旧时穆斯林国家的高级官员)——尼扎姆·阿姆克。哈桑手下的一名杀手扮成苏菲派的神秘主义者,等待了数月之后终于逮到了机会,在阿姆克前往情妇帐篷的途中冲上前用刀刺死了他。当哈桑收到这个消息时,他说:‘这个敌人的死亡是通往极乐世界的第一步。’在土耳其人看来,‘刺客’无疑是十恶不赦的,但在伊斯兰世界,他们则被尊崇为保卫家园、捍卫信仰的爱国者。杀手们被称为‘菲达伊斯’,意为忠心之人。”

“‘刺客’这个名字是从哪来的?”

莱梅克耸耸肩,尽管达格并没有看着他。

“这可有故事了。他们被称为‘哈希什’。古时候,人们认为他们的宗教膜拜仪式拥有最强大的战斗力。据说,他们能用星象占卜一个人的寿命,能给动物变身,还能操纵飞毯。”

“哇噻!”

莱梅克的故事快讲完了,达格也就快听不下去了。

“想听故事的结局吗?”

“好,你快点!”

“到了1250年,伊斯兰世界已经陷入麻烦了。那时,蒙古人入侵亚洲,成吉思汗的孙子忽必烈正在崛起。整个穆斯林土地包括遥远的埃及都遍布着蒙古人的足迹。公元1258年,他又占领了巴格达。鲁克安·奥丁是伊斯玛依派的最后一位伊玛目。忽必烈占领了山谷里的刺客城堡,并杀死了这位伊玛目。”

达格说:“这是当然的。”

“伊斯兰史官朱瓦伊尼的文字是有关‘刺客’的最后消息。他写他们的故事是‘被人们口耳相传,是世代不忘的传奇。’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本事确实了得。”

“尤其那个操纵飞毯的本事。”

“那个只是传闻罢了,达格。”

“我对传闻没兴趣,教授。你可以把马可·波罗、蒙古人还有其他的什么东西都写进你的历史著作,我呢,只想让你告诉我一件事:他们那些人的刀怎么会跑到马萨诸塞州来?”

“那是把‘刺客’用的刀,达格。”

达格再也耐不住性子了,他猛一踩刹车停住了车子。

“什么意思?”他吼道。

“意思就是有人认为那个凶手有可能是一个‘刺客’,是个很会使用‘刺客’工具的人,而且非同一般的冷酷。所以这个人有可能是……”

“从12世纪雇来的杀手?”达格满脸不解。

“当然是本世纪的人,只不过使用的策略和遵从的规矩是12世纪的,还有我们看到的他耍刀的本事也是从那时候学来的。他很可能还擅长徒手搏斗和毒药。他不太可能是个枪手,因为这不是‘刺客’的行事方式。倘若他向我举枪,除非我疯了,否则我肯定需要赶快躲闪。”

“他妈的,这种可能性太小了。”

“但并非完全不可能。事实上,那片山谷现在仍被称为‘刺客之谷’。你查的这个凶手可能是波斯人,或者是个变色龙。”

“我还是得说,难以置信。”

“这是我想到的唯一的答案。你问了,那我就告诉你,那老兄是个‘刺客’。”

“应该说那小妞。”达格说。

“什么?”

达格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个皱成一团的深色纸袋,然后撕开袋口把手伸进去,用指尖夹出了几缕深色的长头发。

“我找到了这些东西。”

“在哪儿找到的?”

“奥特的衣服和裤子上。那些土包子甚至懒得查看他的尸体,于是我就拿着放大镜细细检查他的衣服,然后就找到了这些。我甚至还在他左手的指甲里发现了一截头发。我的老天啊,教授,我们要找的这个凶手居然是个女的!”

莱梅克从达格手里拿过一根头发,把它抻直,然后伸到窗前看看它到底是什么颜色。齐肩,微卷,乌黑。

“这颜色是天然的吗?”

“不知道,我会把它拿回华盛顿做色检。但既然你说是什么阿拉伯的杀手,我猜这个应该是自然色。”

莱梅克摇摇头,“你错了,波斯人和阿拉伯人是两码事,他们是雅利安人。这就是沙哈·帕勒维1935年时把国家更名为伊穆朗特的原因,其含义为雅利安。”

达格出了一口长气,盯着指间的那几缕头发说:“也可能是个留长发的男人,不过我不太相信。整件事给我的感觉就是个女人干的。邦妮手臂上的伤口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技巧;奥特心脏上的刀——她插得不够深以至于奥特没有立即气绝。甚至连阿诺德的事也让人起疑。阿诺德不可能半夜三更给一个陌生人开门,但若碰到的是女人呢?谁知道呢?”

“身为杀手的大忌是惹人注目。一个留这么长头发的人肯定不会被选中执行此任务。”

达格小心翼翼地把头发塞回纸袋里。

“所以说,教授,您的水晶球怎么说?谁是她的目标呢?”

莱梅克把目光投向窗外,注视着那些简陋的小屋和光秃秃的树枝。他脑子里浮现出一个女人的形象——棕色皮肤、行踪无定、危险异常、慧黠机敏、训练有素,正行走在美国乡村的某条路上,盘算着在某个地方杀掉某个人。她潜入这个战火焚烧、一盘散沙的国家,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躲在某个地方,等待进攻的机会。

进攻的对象是谁呢?

莱梅克打开了他脑中丰富的有关暗杀的知识储备。有哪个历史人物是一直高枕无忧的?谁能够因为高高在上而受到万无一失的保护?没有人!20世纪的上半叶是部滴着鲜血的历史。1943年6月,丘吉尔没有登上那架被纳粹分子盯上的飞机,因此躲过一场大劫,结果《乱世佳人》里饰演阿西里·韦尔克斯的莱斯利·霍尔德成了替死鬼。1918年,列宁在一家工厂做完演讲之后被一名反列宁主义者偷袭,身中两枪。列宁活了下来,五年后却死于存留在他体内的子弹引发的铅中毒。1935年,在巴顿录治(路易斯安那州的首府)国会大厦的走廊上,路易斯安那州的参议员和总统候选人“鱼王”修义·龙在周围满是保镖的情况下遭到枪杀,凶手是一名愤怒的医生。1912年,西奥多·罗斯福在密尔沃基市上车的时候胸部中了一枪,开枪人是一个神经错乱的酒馆老板。这名差点成了刺客的人说,1901年,就在麦金利总统被刺杀的第二天,其鬼魂出现在他的梦中并称凶手是当时的副总统泰迪(泰迪是西奥多的昵称)。罗斯福口袋里的五十页演讲稿和一盒避免他出洋相的金属药盒阻挡了那颗子弹,他不顾周围人的劝阻,带伤坚持做完了演讲。七年后,他在睡梦中死去,那颗子弹仍在他的身体里。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去年夏天的那次蹩脚的希特勒谋杀,把炸弹放进燃料箱里的那次。然而以前不太著名的那次呢?1939年,一名大师级的瑞士木匠把炸弹放进了一个慕尼黑啤酒地窖的柱子里。这枚炸弹在希特勒离开十二分钟之后爆炸了。那天希特勒略感不适,于是提前结束了演讲,也没有按照习惯同啤酒同好者四处转悠。后来木匠被捕了,但谁也不信他有本事独自一人策划这一切,直到他申请去一个木品工艺店,并在那里为盖世太保演示了整个的操作过程。

莱梅克发觉达格一直盯着他。这个特工在等待回答。但莱梅克能说什么呢?告诉他那个波斯女人像虚构出来的人物?告诉他,她极具代表性或许还具有历史意义,而且不论她有什么计划都不会失手?因为历史总是偏爱那些看上去不可能存在的杀手。

达格的问题在于他要在一堆相互关联的猜测中寻觅一个幽灵般的人物。倘若一个假设错了,那么所有的结论都会被推翻,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他们两个现在找到的这点儿证据没有任何意义,纯粹都是推测。从案发现场到那几缕黑头发,他们一直都在做假设,这要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比如,阿诺德的死如果不是自杀会是什么?杀手是谁派来的?如果他们两人猜错了她的目标,最后才发现刺客另有目标呢?那无异于给了她一张通行证,给那个刺杀目标判了死刑。最后,莱梅克还是不能完全否认那些当地警察的推断,或许真的只是一场家庭血案。再或者,那个杀手可能是个男人,或者根本就不存在,凶手可能只是当地一个觊觎古玩的小人物。

尽管有顾虑,尽管疑惑重重,莱梅克仍然觉得他和达格的推断是有道理的。这场谋杀是个阴谋!他的直觉这样告诉他,是个惊天大阴谋!

莱梅克没有回答达格的问题,而是问了另一个他自己的问题:“她为什么要杀邦妮和奥特?”

“因为他们发现了她。”

“发现她什么?”

达格不知怎么回答,莱梅克回答道。

“发现她到达那里,午夜时分,在寒冷冬夜里的一个偏僻的海滩上。真是运气不好。邦妮出现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是她看见那个家伙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然后就抓起铁棍走下卡车,想履行公务审问她。那个女人试图敷衍几句蒙混过关,但不知什么原因,邦妮就是不肯相信她,于是她们两个打了起来。奥特来的时候为时已晚。”

“她是从海里上来的。”达格说。

莱梅克点头道:“从一艘潜水艇上下来,然后游到岸边或是被船载到岸边。”

达格问:“那么谁有潜水艇呢?”

二人不约而同地答道:“政府!”

“那一幕发生在黑夜里,但无所谓,这宗案子的每一步都是在黑夜里进行的。”莱梅克伸出一根手指,“这个凶手的目标绝对是个大人物,否则她何苦要惹这么多麻烦呢?小人物值得冒这么大的风险吗?现在是战争的节骨眼,这个时候乘潜水艇接近美国海岸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一定是德国、日本或其他哪个国家想要某个大人物的命。”

达格摩挲着自己的脑门,“真不怕麻烦啊,教授!”他垂下头,“这群狗崽子!现在告诉我,实事求是地讲,你认为她的目标是谁?是波士顿的某个人吗?那儿离这儿只有四十英里。”

莱梅克摇摇头。达格靠到椅背上,莱梅克也跟着靠在那里。路途的辛劳、达格提出的问题的严重性以及推测分析时的如履薄冰让这两个男人疲惫不堪。

“我们这样想,不要假设她的目标是美国总统。不过我建议你从现在开始尽一切努力保护他。”

达格抿起嘴巴。“妈的!”他用这句脏话让自己清醒。“我真他妈的害怕你会这么说!”

莱梅克拍拍这位“杰德堡”前学员的肩膀,说道:“达格,孩子,现在你的工作就是保护罗斯福,我希望你可以做得很好。你四处打听这件事寻找真相也是因为你觉得罗斯福可能就是她的目标。不过你怎么会首先想到这一点呢?我是说,就凭这个不起眼的马萨诸塞州小渔港里发生的谋杀和自杀案吗?就凭这么一桩矛盾白热化了的三角恋?你到底怎么发现这背后的玄机的?”

身体上的疲劳让达格打不起精神,他看起来一蹶不振了似的,莱梅克也搞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凭本事、凭直觉,达格有把握不让任何人打总统的主意,难道这不让他备受赞赏吗?

“一周前,华盛顿报纸报道了新年那天两个民防人员在波士顿北部被杀的事。当时我就在想,干嘛要杀害在偏僻海滩上巡逻的两个人呢?我觉得可疑,可能是你和SOE给我养出的职业病在作祟,你说是吧?我给纽伯里波特的警察打电话询问情况,他们告诉我发现了两把刀还有那个丈夫自杀的事。还有那个没有击中任何人,掉在地上的铁棍,邦妮双臂处和奥特脚踝处那些奇怪的伤口,反正总有些地方让我觉得不对劲儿,怎么想也觉得不仅仅是一桩家庭情变谋杀案。于是我匆忙赶到这里,看到照片、尸体和那把令人毛骨悚然的刀后便有了一些推测。阿诺德没留下一句遗言便自杀了,我也不同意这种说法。总之这一切都给我一种不良预感。当我从奥特衣服上摘下那几缕长头发时,我更觉得我的直觉是对的。那几缕头发不是邦妮的,更不可能是奥特和那个丈夫的。所以我回去找到我的老板说明一切,于是他允许我去找你。”

现在任务完成了,达格应该开车把他送回机场了。对他们两个而言,这个任务完成得不错。莱梅克拍拍达格的肩膀,“好了,现在你是英雄了!他们会给你发个奖牌什么的,或是提拔你,可能还会让你保护比罗斯福官儿更大的人呢!”

达格盯着一旁,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他推动操纵杆,开动了车子。

“你又在开玩笑是吗?”

莱梅克望着达格的侧脸:“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教授,别逗了,你

是个聪明人,动动脑子吧!你难道认为我能回去向特工处的头儿报告说‘某个12世纪的波斯杀手乘着个潜水艇来到这里,可能想要刺杀总统’吗?根据就是咱们俩的那些狗屁猜测?”

“可是,我们俩都一致认为……”

“对,我们俩意见一致。”达格给老爷车加挡。车在狭窄的小路上飞奔着。“但是这不意味着我的老板也会沿着我们的思路走。”

“但是他们让你负责这件事的,不是吗?”

“对,但并不情愿。”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他们让我做这个调查的时候并没有多大的你所说的那种热情。”

“那就把这件事交给联邦调查局,他们会继续查下去。”

“不可能!如果胡佛捕捉到一点风声,肯定完全不让我们插手。不能这么做,这案子是由特工处负责的。也许,现在是时候把一切告诉你了!”

莱梅克眼神迷离地看着达格,突然觉得一阵瘫软。

“你还记得我说全美国只有四个人知道我要告诉你的这件事吧?其中一个是我,另外两个是特工处的头儿和总统安全事务处的头儿,第四个则是杀掉这三个人的某个家伙。他们命令我这么做,这是我进行的交易。”

“什么交易?”

“让你加入这个案子的调查工作,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这件事。他们认为我是个怪人。我想应该我们一起干。”

莱梅克心里的戒备消除了。

“你和我?达格,这可不行!我是武器教练员、历史学家和教师,你是知道的,我不是什么特工。”

达格不再往前看路,而是大笑不止。

“那是,不过你得承认,你一直想做一名特工!”

真是一语中的,莱梅克一时间竟想不出反驳的话来。他正想着要怎样给拒绝加入调查找理由,达格突然把车驶出居民区,开上了纽伯里波特的主干道。

“我说,教授,我的确需要你的帮助。我在华盛顿的旅店给你找个住处,你可以一直住在那儿,直到事情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我们俩会让事情有起色的,你知道我们会的。然后我把这些报告给我的老板,他会拨出一组人协助我们追踪那个女杀手的下落。但是在我们没有获得更有力的证据之前,我们只能孤军奋战。我大老远地来找你,无非是因为我确信我的选择是对的。如果你告诉我我错了,那我马上把你送到机场;要是你说我做得没错,我们立即前往华盛顿。”

红灯亮了,达格停了下来。当绿灯亮起时他并没有开动车子。后面的一辆汽车响起了喇叭声。达格看着莱梅克,仍在等待他的回答。看莱梅克没有作声,他不屈不挠地继续说道:“你的祖国现在卷入了战争。教授,还有一个人计划杀害某个大人物。我猜那个人便是罗斯福。除了他还有谁值得别人冒这么大的风险?从一个见了鬼的潜水艇上跳下来游到岸上,还有谁需要用如此专业的杀手来对付?在当今美国,若想改变战况要杀的人还会有谁呢?大权在握的将军们全在欧洲或太平洋战场上,杀害上百个遍布十几个高端秘密领域的科学家,也绝不会伤了他们的元气。所以说,肯定是罗斯福,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的答案。保护罗斯福是我的职责!所以不管你在苏格兰、布拉格还是丁布克都,不管你是否恰巧是罗斯福的反对派,我都不会理会!我才不管你有什么借口,我就想知道你到底愿不愿意待在美国帮我这个忙?”

后面的车又打喇叭了。

“走!”莱梅克说。

“往哪儿走?”

“往南,去华盛顿。”

“好极了,多谢!”

莱梅克把双臂抱在胸前,直到达格开出了纽伯里波特,驶向波士顿时才开口,“现在你明白了?怪人。”

“明白什么?”

“我答应你不是为了上帝,为了祖国,也不是为了苹果派和国旗,更不是为了那些骄傲自大的白宫狗崽子们。我这么做是因为你,你是朋友而且你求我。”

达格哈哈大笑起来。

“我是跳肚皮舞的女郎,可不是专情之人!别逗了,教授,你这么做是想把自己写进你那本讨厌的历史书里。是你的职业爱好让你这么做的。不过这倒是个不错的尝试。”

莱梅克什么都没说,心里琢磨着达格做这件事是不是为了钱呢?

“相信我!”达格边笑边说,“在这个一团糟的案子当中,这是唯一一件我有把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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