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做,就得做得彻底——即使对手是不世出的名侦探,而且以极短距离的胜负来说,放眼全世界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高手,拥有令人赞叹的才能。要是胆敢在她面前玩什么花样,像我这种笨蛋,只怕会被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看穿。

如果想骗名侦探……就得彻底地——变成犯人。

……荒谬的是,包括今日子小姐在内,我被那么多名侦探救过,为我洗刷过无数次的冤屈,这次终于要正面挑战名侦探了吗?

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了。谁教我想不到其他的方法。

如果是聪明、脑筋动得快的人,或许可以为今日子小姐想出更好的方法,但我可不是那种人。我这个人既笨又蠢,又胆小怕事——但还是想为今日子小姐做些什么。眼下已经等不及那些聪明、脑筋动得快的人来为今日子小姐做些什么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出今日子小姐的寝室,走向厨房。当然不是为今日子小姐做早餐,好让她起床的时候有东西吃这么有闲情逸致的事。我已经放弃了。进厨房只是为了拿需要的工具。

那就是放在流理台对面的厨房用清洁剂。顺便再把放在旁边的厨房用纸巾、滚筒也一起带走。

其实或许有更好、更简单的方法,但我不是博学多闻的人,所以这是我所能想到最省事的方法了——为了把写在皮肤上的油性签字笔字迹擦掉。

不留痕迹,擦得清洁溜溜。

……以前写字的时候,手指不小心沾到墨水,光靠水洗和普通肥皂是洗不掉的。但只要用这种厨房用清洁剂,就能迅速地将墨水洗掉……应该是。

回到寝室的时候,当然也没有敲门就进去了——我已经要当个犯人了,要是礼貌敲门的声音将今日子小姐吵醒,不是本末倒置吗?说睡美人是太夸张,但或许是真的太累了,今日子小姐完全没有醒来的迹象。我也真是个单纯的男人,看到她那安祥的睡相,才几个小时前对今日子小姐的排斥、幻灭也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只要是为了这个人,我一定会竭尽所能的。

但现在也不是被她的睡相迷得神魂颠倒的时候,我的手脚得快一点,再拖拖拉拉下去,万一她此时此刻醒来,可是比在浴室里醒来更悲惨的惨剧。

我坐在床沿,先抓起今日子小姐的右手——若以正确的顺序来说,或许应该先处理她的左手,而非右手。但是作为今日子小姐的助手,我接下来要做的行为是不折不扣的背叛,既然如此,我必须先擦掉亲笔写下的誓约书——因为我已经不是今日子小姐的助手了。

我把厨房用清洁剂挤在纸巾上,用被清洁剂沾湿的纸擦拭今日子小姐的右手——清洁剂的味道比想象的还要刺鼻,在厨房的时候明明不会意识到这股味道……今日子小姐应该不会被这股味道薰得醒过来吧?为了不留下证据,最后可能得再用毛巾沾水擦过一遍。

一想到接下来不晓得还要擦拭几次今日子小姐的身体,就觉得遥遥无期,令人腻烦,完全犯罪就是这么回事吗?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以这么奇妙的方式体会到以前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栽赃嫁祸于我的犯人们有多么辛苦了。

幸好我的常识似乎没错,写在今日子小姐右手臂上的誓约书已经擦拭得干干净净——仿佛我起的誓约原本就是那么轻薄靠不住。事实上,这么说也没错——这种华生背叛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我连听都没听过。

当右手的誓约书变成一张废纸,我原本还有些举棋不定的决心终于定下来了——自己已经踏上一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我想起今日子小姐在更级研究所对为了掩饰自己犯的错而夺走她记忆的犯人时毫不掩饰的愤怒——这次恐怕不是那种等级的愤怒就能了事。

既然要做,就得做得天衣无缝——接着我又擦起她肚子上的那两行字。我有点犹豫,不晓要该不该擦掉从“我是掟上今日子”开始的那行字,但是在更级研究所看到这行字的时候,写的位置明显和现在不一样,由此可见,她在家里、就寝之前,并非一直写在身上吧。

仔细想想,她随身带著名片,也算是认识的人就认识的有名人,万一在什么资讯都没有的情况下突然在街上睡着的话,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应该还是能知道自己是谁,回到这个住家兼事务所的地方。

这只是“最快”知道自己是谁的手段。

为了强调“现在不是在工作”,这行字和其他讯息一样,必须擦掉才行。

尽管如此,要擦掉“我是掟上今日子”的文字,总觉得好像消除了她存在的证据,让人充满了罪恶感。同样地,要擦掉今日子小姐亲笔写下的“想睡的时候就请隐馆厄介先生(巨人)叫醒我”,等于是亲手毁掉她对我的信任,心里发出阵阵哀号。

我好想摇醒今日子小姐,吿诉她,你信赖的男人现在正准备要背叛你啊——然而卑劣如我,是不会采取这么诚实的行动的。

用厨房用纸巾擦身体跟用毛巾擦的时候不同,触感清清楚楚地传了过来——今日子小姐的腹部几乎没有赘肉,仿佛直接摸得到腹肌,但是再看看她的手脚,与其说今日子小姐刻意维持这种模特儿般的身材,倒不如说是这几天太操劳变瘦了。

如果要擦掉肚子上的字,可能会让她的肚子觉得痒痒的,所以动作不够小心谨慎,可能会吵醒今日子小姐,幸好她只是翻了几个身而已——就跟洗碗盘一样,与其用蛮力刷洗,轻轻地擦还比较容易擦得干净。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活用到以前在厨房工作的经验。

将肚子上的字完全擦干净,从头到尾还没休息过的我,又绕到床的另一边,把写在左手臂上的字也擦掉。

“与须永昼兵卫有关的工作。重要。明天早上九点开始”——这个来自过去的留言是我最想她忘掉的事。

今日子小姐不曾接过这个委托,不曾参与这项工作。

不曾为此饱受挫折,也不曾为此筋疲力尽——因此,不用再勉强自己工作了。不用再看书,也不用再熬夜了——可以把一切忘掉。

明天的今日子小姐,将神清气爽地醒来。

……五天来的劳动所造成的疲劳不是那么容易消失的,但如今也只能祈祷她想成是“昨天解决的事是什么天大的难题吗?”——和擦掉肚子上的文字相比,清洁手臂上的字显然比较容易掌握力道,再加上已经习惯了,没花多少时间就擦掉了。

但还是花了我一个小时。如果是电子档,只要按一下删除键就能消除了,这方面还是类比呈现方式比较强。用掉的厨房用纸巾比想象中还要多——这也会成为呈堂证供,得带回去毁尸灭迹。要再拿一卷新的吗?清洁剂是不是也事先补充一下比较好?

啊!好险。

怎么可以忘记呢 今日子小姐的左脚也还写着字。因为眼光一直避开她的下半身,所以差点看漏了。

“《玉米梗》预定出版日期是?”

这句话语焉不详,但想必掌握着这整件事的关键吧……就这点来说,要擦掉这句话才真的是罪孽深重。一旦擦掉这句话,今日子小姐这四个晚上的不眠不休等于是完全白废了。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都到了这步田地,只留下这个讯息,才真的是语焉不详吧!既然如此就一不做二不休——留下这句话,只会让今日子小姐更加混乱。

彻底地,彻底地——彻彻底底地。

不管须永老师是多伟大的作家,不管这和今日子小姐立志成为名侦探有什么渊源,此刻都已经无关紧要了——不管须永老师的死是自杀还是其他原因,都与现在的我毫无瓜葛。

无论会遭受什么惩罚,都在所不惜。

话虽如此,但眼下的我已经受到惩罚了——做出这样的事,我这辈子都无法再面对今日子小姐了。接下来无论蒙受什么样的不白之冤、承受何种怀疑的眼光,我都不能再求助于今日子小姐了。我这个叛徒,已经永远失去向今日子小姐求助的资格了。

没关系,侦探什么的要多少有多少——今日子小姐只有一个。

再见了,今日子小姐。我擦去左脚的讯息。

这么一来,今日子小姐的身上再也没有任何笔迹,反而我心里的种种情感,仿佛已被麦克笔涂得不见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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